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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山煤国际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1-013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及目前所处发展阶段,为维持公司成本领先战略优势,以技术进步推动
       公司降本增效,不断加大基建矿井建设投入,全面开展生产矿井智能化
       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
       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差异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回
       馈股东。综合考虑上述资金需求,导致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1,717,658.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0,842,105.24
                                   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15.8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盈 利 826,512,103.92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为
851,717,658.3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30,842,105.24元,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的煤炭采掘行业是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之一,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
柱型行业,也是典型的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相对于其他新兴产业,煤炭行
业是一个成熟行业,发展前景相对稳定,行业里的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
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属于典型的周期性行业,受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波动和
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较大。近年来,由于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行业
对于煤炭消费的替代效应加速显现,煤炭市场弱势下行压力加大,煤炭行业形势
更加复杂严峻。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通过积极构建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
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的生产贸易体系,形成专业化生产与市场化营销相互支
撑、共同发展的一体化经营模式。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伴随着公司精益化管理和成本领先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管理和成本优势逐
渐体现,盈利水平稳步回升,但盈利基础仍然较弱,资产负债率仍居高不下。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2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亿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29.52%。2020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原油价格暴跌等事
件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动荡源和风险点明显增多。为抵御上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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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为保证在建工程顺利实施,加快矿井智能化建设,公司资金需求较往年有所
增加。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2020年度,公司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1,087,384,050.45元,扣除2020年度永续债付息162,000,000.00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54,019,381.34 元 , 减 去 上 年 度 对 股 东 的 分 配
118,947,368.40元,减去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10%法定盈余
公积金108,738,405.05元,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851,717,658.34
元。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0,842,105.24元(含税),占本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5.83%,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
求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
定及承诺。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的原
因主要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目前所处发展阶段,为维持公司成本领先战
略优势,以技术进步推动公司降本增效,不断加大基建矿井建设投入,全面开展
生产矿井智能化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
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差异化转型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回馈
股东。综合考虑上述资金需求,导致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矿井智能化建设等资
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及减少有息负债、节约财务成本需要,同时兼顾应对外部
风险的必要资金需求。预计收益情况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
行业技术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日常经营将有利于公司
保持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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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面对新能源行业对于煤炭
消费的加速替代效应以及煤炭行业日益复杂严峻的激烈竞争形势,维持公司成本
领先战略优势,减少公司流动性风险,保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显重要。本次利润
分配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方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
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满足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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