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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山煤国际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2-07-30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8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世纪广场 B 座 4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15 日
                          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增补马凌云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2    关于增补陈一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46         山煤国际               2022/8/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
30-18:00
       2、登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 115 号世纪广场 B 座 16 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会
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电子邮件到
达邮箱时间应不迟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6 点)。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鹏
    电话:0351-4645546
    邮箱:smzqb@shanxicoal.cn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山煤国际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增补马凌云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增补陈一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本委托书的投票制度为累积投票制,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其所持有股数的
两倍;委托人可将投票表决权数集中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或平均投
给多位董事候选人。且这部分投票表决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候选人。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成员进行补选,应选董事
2 名,董事候选人有 2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1.01 例:关于增补 XX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2 例:关于增补 XX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1.00“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就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200 票为限,对议案 1.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2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1.00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        -           -           -        -
         议案
1.01     例:关于增补 XX 为公      200        100         150
         司董事的议案
1.02   例:关于增补 XX 为公   0   100   50
       司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