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山煤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及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该报告”)的
内容,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
风险管理状况,结论客观、公正。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经营业绩良
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三、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方金石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
资金需要。公司对金石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该
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
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 李玉敏、辛茂荀、吴秋生、薛建兰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