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山煤国际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3-03-28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2022年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
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作出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
李端生先生调整为独立董事吴秋生先生。2022年8月15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陈一杰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
事李玉敏先生、独立董事吴秋生、董事陈一杰先生组成,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玉敏先生担任,任期与本届
董事会一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一)2022年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一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
协商确定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审计计划,就年
度报告范围、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关于
内部控制风险及内控审计策略、重要审计项目及执行的关键审
计程序、初步确定重要性水平、现场审计工作要求及审计纪律、
关于审计质量的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二)2022年4月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
次会议,年审会计师汇报了2021年年度报告阶段性审计工作实
施情况、审计情况说明、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内
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与其
进行了沟通。
(三)2022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三次会议,年审会计师汇报了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实施情
况、审计情况说明、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以及重要事项说
明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与其进行了沟通。
(四)2022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2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2022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
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
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
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以及内控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编制,
公允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
制实际运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
规范治理的要求。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
极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合作、
充分沟通,有效提高了审计机构的工作效率。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顺畅,对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了督促和监督。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舞弊问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优势,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工
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充
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李玉敏、吴秋生、陈一杰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