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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煤国际:山煤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3-010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
       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
       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
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
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
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
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
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
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
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
                                     1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
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
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该通知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
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
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
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
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
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
    解释第 16 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
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
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
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

                                     2
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
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
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
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
影响,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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