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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1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分拆厦钨新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海科创板上市事项,以及调整
公司下属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增资扩股和
员工持股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经认真审阅公司上述事项相关文件,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关于厦钨新能源分拆上市事项。公司和厦钨新能源具备分拆上市的条件,
本次分拆上市具有商业合理性,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分
拆上市具备可行性,我们同意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和其他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
    2、关于调整厦钨新能源增资扩股和员工持股事项。鉴于公司拟分拆厦钨新
能源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因此调整本次增资扩股和员工持股事项,具
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调整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调整厦钨新能源增资扩股和员工持股相
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洪茂椿

                     沈维涛

                     倪龙腾

                                                  2020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