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3-31  

                        公司代码:600549                          公司简称: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邓英杰                 工作原因                黄长庚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
),截至2020年年报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18,516,200股,以总股本1,418,516,200股减去由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辞职而需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57,000股,即1,418,459,200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
发现金股利212,768,8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254,275,667.78元结转下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若存在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之间发生股本变动的情形
,在实施权益分派时,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厦门钨业              60054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羽君                             冯锦东、苏丽玉
          办公地址           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
                             A座22层                            曼财富中心A座22层
            电话             0592-5363856                       0592-5363856
          电子信箱           600549.cxtc@cxtc.com               600549.cxtc@cxtc.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钨钼、稀土和锂离子电池材料三大核心业务。主要从事钨精矿、钨钼中间制品、
粉末产品、丝材板材、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各种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稀土发光材料、磁性
材料、贮氢合金粉、锂电池材料及其他能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兼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1.1 钨产品业务
    公司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钨冶炼产品加工企业之一及最大的钨粉生产基地之一,拥有完整产
业链,在钨冶炼、钨丝材业务、钨粉末和硬质合金深加工领域拥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公司生
产的钨丝占国内市场份额前列;生产的硬质合金产品具有质量优、单价高的特点,产销规模为国
内前列。公司多款“金鹭”牌钨合金和“虹鹭”牌钨丝产品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和福建省名牌产
品称号。
   1.2 钼产品业务
   公司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冶炼加工技术优势和深厚的丝材制造技术实力,融合国际先进粉末
制造技术,以伴生难冶炼的钼矿为原料生产出性能优异的钼酸铵、钼粉、钼坯、钼丝以及钼坩埚
等钼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光源、电真空、半导体、光电子、机械加工等领域,产品远销海内
外。
    1.3 稀土业务
    公司拥有从稀土采选、冶炼分离到稀土深加工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支持
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的 6 家牵头企业之一,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公司在做好稀土深加工产业的同时,积极探索稀土应用,利用自身在稀土永磁材料产业的基
础优势,在工业节能、现代农业、伺服电机、汽车电机、绿色环保等领域布局稀土永磁电机业务,
致力于打造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端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1.4 电池材料业务
   公司在电池材料领域主要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贮氢合金粉负极材料。随着锂电池需求
的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高增长,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近几年保持高速扩张,公
司进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时间较早,拥有较强技术优势、业务规模优势、市场和客户优
势,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中重要的生产企业之一。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材料性能,为用户
带来全新体验,为世界一流电池企业提供高品质的钴酸锂、三元材料等先进电池材料,在消费电
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助力能源工业的阔步前行。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稀土业务所需原材料部分靠自有矿山或废料回收供给,部分自外部采购取得,
电池材料原料大部分需向外采购。公司外部原材料采购模式为:每年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当年采购
框架协议,根据行情及生产库存情况不定期地进行采购,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2)生产模式
    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客户需要根据其
自身的后加工设备和工艺或者终端配套应用的具体需求指标或参数加以选择并向公司下达订单进
行生产。公司所主营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业务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确定
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由于公司钨钼材料、稀土、电池材料产品绝大部分均属于定制化的中间或配套应用产品,公
司产品销售以面向客户的直接销售为主。
    (4)管理模式
    公司自 2016 年开始实施产品事业部制改革,创新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由产品事业部负责
相关产品的研产销一体化运营。公司目前有 23 个事业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更为专业
的服务。
    2020 年起公司积极推广国际先进制造(IAM)。IAM 项目以“客户导向、目标牵引、自我批判、
以人为本、持续改善”为指导思想,致力于打造“管理科学化,有套路;产品高端化,能稳定;盈
利能力强,可持续”的制造体系,实现“厦钨制造,国际先进”目标。
    3、行业情况
    (1)钨是国民经济和现代国防领域不可替代和不可再生的战略性金属资源,具有高熔点、高
比重、高硬度的物理特性,广泛应用于航天、原子能、船舶、汽车工业、电气工业、电子工业、
化学工业等重要领域。
    随着高端装备制造、汽车以及军工装备升级等拉动,钨的需求将继续有所增长,国内钨产业
仍处在发展机遇期。
    (2)稀土是国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战略性矿产目录中重要战略矿产资源之
一,稀土功能材料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的战略性新
兴产业之一。因稀土具有优异的光、电、磁、超导、催化等物理性能,有“工业维生素”的美誉,
微量加入便可大幅提升材料性能,是全球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可用于生产永磁、催化、储氢、
抛光、精密陶瓷、荧光、激光、光导纤维等材料,稀土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
军工、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近几年来,国家持续强化对稀土行业及企业的监管,通过实行开采分离总量控制、加强安全
环保督察、建立企业公示制度等措施,促进稀土行业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稀土行业及
企业提升经营质量、优化结构调整和推进转型升级。
    (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需求近几年保持高速扩张。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
有三元材料(NCM、NCA)、磷酸铁锂、钴酸锂以及锰酸锂,四种材料因各自的特性差异应用于不
同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的制造国之一,其中,我国
在钴酸锂及锰酸锂材料方面目前已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磷酸铁锂及三元正极材料成为世界最大
生产及使用国。由于受下游不同应用市场的需求所驱动,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经历了三个主要发
展阶段: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 电子产品、储能电池等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增减(%)
总资产         25,103,875,213.03 23,471,176,711.84             6.96 22,505,164,293.16
营业收入       18,963,748,093.80 17,395,515,759.70             9.02 19,556,790,87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    614,106,255.16    260,682,782.78           135.58    499,051,506.2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458,686,641.65    105,016,216.29         336.78     308,300,001.88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7,614,807,067.87 7,374,368,660.20             3.26   7,246,758,596.99
股东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 1,644,101,703.99 1,904,646,993.75           -13.68     371,414,049.24
现金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368            0.1847         136.49             0.3541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368            0.1847         136.49             0.354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              8.20              3.57 增加4.63个百分               7.10
收益率(%)                                                         点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3,535,632,260.49      4,388,805,378.71   4,895,582,405.24  6,143,728,049.3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72,039,354.34       161,380,850.48     135,496,176.84      245,189,873.50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57,876,742.07       132,850,073.65     105,820,526.42      162,139,299.51
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80,777,628.30      1,162,746,193.92    420,953,135.75      -120,375,253.98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1,85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9,20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 0          450,582,682 32.05                   无            国有法
有限公司                                                                                人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0            121,931,674 8.67                    无            国有法
公司                                                                                    人
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 0            107,995,550 7.68                    无            境外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566,753     48,389,122     3.44               无              其他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1,929,083     23,356,926     1.66               无            国有法
                                                                                        人
上海核威投资有限公司 0              21,226,400     1.51               无            国有法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0              17,780,360     1.26               无            国有法
责任公司                                                                                人
俞慧芳               10,526,075   10,526,075     0.75            无          境内自
                                                                                然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 -13,999,981 10,440,050 0.74                 无          国有法
限责任公司                                                                        人
安洪刚                6,080,980  10,019,000 0.71                 无          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第一大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
                                 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189.64 亿元,同比增长 9.02%;合并营业成本 154.88 亿元,同
比增长 6.21%;实现归属净利润 6.14 亿元,同比增加 135.58%。
    1、钨钼业务方面,2020 年钨市整体弱势运行,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终端市场对
钨需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半年随着国内统筹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基建、汽车等终端景气度回
升拉动市场需求,带动国内钨市逐步回暖,但海外市场受疫情影响,出口状况仍不乐观。报告期
内,公司强化库存管理应对钨钼材料价格的波动影响,积极推进国际先进制造、降本增效等一系
列管理措施,钨钼业务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公司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5.36
亿元,同比增加 0.28%,实现利润总额 8.02 亿元,同比增长 200.29%。
    钨矿山业务,因钨精矿价格下跌,利润总额有所下滑;钨冶炼产品,受原材料价格的下降以
及加强库存管理的影响,盈利能力明显提升;钨粉末产品、硬质合金棒材销量同比增长,利润总
额同比增长;整体刀具与可转位刀具(即“数控刀片”)销量同比小幅增长,受益于降本增效措施
的有效落实、产品结构优化及产品单价的提升,盈利能力显著提升;钨钼丝材产品,受益于原材
料采购价格下降及对新兴市场的开拓,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同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报告期内,
钼产业原料市场价格大幅下跌,钼冶炼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
    硬质合金产销量图:
硬质合金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整体刀具产销量图:




整体刀具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可转位刀具(即“数控刀片”)产销量图:




    可转位刀具(即“数控刀片”)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2、稀土产业方面。2020 年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30.60 亿元,同比增长 20.85%;实现
利润总额 8,986.37 万元,同比增长 10.57%。
    2020 年,受下游需求增加和稀土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的销量
同比均有增长,利润同比显著增长;磁性材料为应对市场竞争加剧、原料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并以精益改善为抓手推行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发光材料业务受国外疫情影响,海外订单减少,销量同比持平,利润同比基本持平;电机业务处
于初创阶段,同比增亏。
    注:报告期,公司稀土产业链电机业务陆续投资,部分产品小批量生产销售,为更好的体现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将初创期的电机业务从钨钼等有色金属业务板块调整至稀土业务板
块,同时调整上年同期比较数据。
    磁性材料产销量图:




    磁性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3、电池材料方面。报告期内,主要原料钴价格同比相对稳定。钴酸锂产品方面,受益于产
品结构持续优化以及平板电脑、笔记本、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需求旺盛的影响,全年销量
同比增长约 52.50%;三元材料方面,全年销量同比下降约 10.16%,其中,2020 年上半年,受新
冠疫情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三元材料销量同比下降 51.85%;2020 年下半
年随着国内疫情逐步控制,新能源汽车市场回暖,终端需求增加,三元材料销量同比增长 50.54%,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 2020 年上半年的销售低迷。2020 年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含锂电正极材料、
贮氢合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2.16 亿元,同比增长 14.58%;实现利润总额 2.78 亿元,同比增长
123.44%。
钴酸锂产销量图:




钴酸锂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三元材料产销量图:
    三元材料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图:




    4、房地产业务。2020 年房地产业务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1.51 亿元,同比下降 14.80%;实现

利润总额为-9,497.43 万元,同比下降 217.91%。主要原因是上年房地产业务板块所属合营企业成

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一期交房确认收入,按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本年无此事项。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了调整。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

满足一定条件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

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集团范围的子公司共 74 家,特殊目的主体 1 家,各家子公司情况详见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