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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9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10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

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黄长庚、吴高潮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次解锁期的禁售期即将届满,且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解锁条件的 98 名激励对象,共计 4,965,2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5%,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激励计划》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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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 98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次解锁期合计 4,965,200 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详见公告:临-2022-106《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下属福

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稀土二次资源回收项目(一期)

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

司福建源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简称“源通新材料”),

并由源通新材料投资 49,312.49 万元建设年处理 15,000 吨稀土废料的稀土二次

资源回收项目(一期)。本项目是公司完善稀土产业布局,保障磁材深加工原料

来源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

展方向。本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约 10.62 年(含建设期),税后内部收益率约

11.25%,预计 2024 年第二季度完成建设。

    以上议案涉及的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的测算按照现行情况进行测算,未

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进步等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或不达预期,同时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以上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

进度、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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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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