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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22-12-31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11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3 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销售包括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两部分。公司境外采购销售的外汇收
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
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
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说明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
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
汇业务。公司所有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
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
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计划
    1. 在手合约最高余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含子公司)2023 年用于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手合约的最高余额为 22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约占公
司 2021 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规模的 24.55%。
    2. 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3. 资金来源: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
    4. 有效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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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
匹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主要如下:
    1. 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
率可能劣于市场即期汇率,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可能会由于内控制
度机制设计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若客户外币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或坏账,货款无法在预测
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或数额
无法完全匹配。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
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落实制度各项要求。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
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
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3.公司财务部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对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
    4. 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
控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登记,建立业务台账,并根据
合约安排资金交割,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
且不开展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控能力,对公
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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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管
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范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同时所有远期结售汇
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公司具有较强的外汇风险管
控能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开展在手合约最高余额为 22 亿元人民币的等
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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