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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2-11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 81 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 座 21 层
     本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0,601,4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16.962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
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 6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 7 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同步
引入员工持股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39,488,123 99.5372 1,113,345                 0.462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全
         资子公司
         福建省长
         汀金龙稀
         土有限公
  1      司实施增     45,559,416 97.6145 1,113,345                  2.3855               0    0.0000
         资扩股同
         步引入员
         工持股的
         关联交易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