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成 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 让其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底 价为 6,000 万元;公司下属公司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公开挂牌的方 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挂牌 底价为 389 万元。 因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不能确定,暂无法 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交金额均存 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集中资源,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厦门钨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决定退出房地产业务。为逐步实现退出 房地产业务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1 / 15 称“厦门滕王阁”)拟因企施策,对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股权分别公开挂牌转让。 根据转让计划的推进进展,厦门滕王阁拟对其所持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滕王阁”)100%股权及厦门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厦滕物业”)所持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滕物业”) 10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前述成都滕王阁(及其子公司)所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 由受让方以“加入债务”的方式一次性向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 鉴于成都滕王阁和成滕物业具有相关性,两个主体在酒店管理、车位管理、 会所租赁等方面存在多重紧密的联系。同时,成都滕王阁开发的项目存在部分资 产尚未处置,为此,厦门滕王阁所持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与厦滕物业所 持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转让将是一揽子交易。即受让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同 时,必须同步受让成滕物业 100%股权;反之,受让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同时, 必须同步受让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 为推进本次交易,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 “致同”)和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 中兴”),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分别对成都滕王阁、成滕物业进行了 审计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成都滕王阁的股权价值为 5,983.63 万元(人民币, 下同),成滕物业的股权价值为 389 万元。按照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经核准或备 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成都滕王阁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 6,000 万元, 成滕物业股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 389 万元。上述挂牌拟通过公开网络竞价、价 高者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 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 划,公司对非核心业务资产进行战略剥离,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 构,有利于公司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 2 / 15 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挂牌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参考,符合企业国有资产处 置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于该事项的决策、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和其他程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审议的相关交易属于公开挂牌交易,交易对方(受让方)尚不能确定。 三、交易标的及转让方案 (一) 标的一: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一为厦门滕王阁所持有的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以下简称 “目标股权一”)。目标股权一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 形,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可以依法转让。 2. 成都滕王阁基本情况 (1) 成都滕王阁概况 成都滕王阁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 3,000 万元。 成都滕王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管理、电器机械及器材,金 属材料、矿产品的批发、零售(国家专控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厦门滕王阁持有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 对应出资额为 3,000 万元。 成都滕王阁持有都江堰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滕王 阁”)100%股权。都江堰滕王阁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均为 2,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 5 号。经营范 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 的)、矿产品(不含煤炭)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成都滕王阁股权结构 3 / 15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厦门滕王阁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100% 合计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100% (3) 成都滕王阁主要财务信息 成都滕王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5,569.85 45,651.12 负债总额 37,428.02 37,533.20 净资产 8,141.83 8,117.91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912.96 811.36 利润总额 409.35 -31.82 净利润 262.21 -23.9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未经审计 (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注:上表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4) 成都滕王阁的业务经营情况 成都滕王阁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不动产租赁收入。为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成都 滕王阁于 2019 年 6 月以三、四期商铺作抵押向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泸州银行”)贷款,截至公告日贷款余额为 1.95 亿元。 成都滕王阁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成都鹭岛国际社区项目,已于 2012 年 6 月交房。都江堰滕王阁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鹭岛青城山项目,已于 2016 年 3 月底交房。 (5) 成都滕王阁审计和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致同和福建中兴已受托分别负责审计和评估工作(审 计和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 第 351C025245 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编号为“闽 中兴评字(2023)第 YH20002-1 号”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审计和评估的结论,成都滕王阁经审计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7,718.19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5,983.63 万元,减值 1,734.56 万元,减值率 22.47%。 资产评估汇总表(母公司口径)如下: 4 / 15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17,594.52 374.40 -17,220.12 -97.87 2 非流动资产 27,832.32 42,711.58 14,879.26 53.46 2.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2,000.00 - -2,000.00 -100.00 2.2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23,990.87 41,541.32 17,550.45 73.15 2.3 固定资产净额 1,492.82 822.15 -670.67 -44.93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8.63 348.10 -0.53 -0.15 3 资产总计 45,426.84 43,085.98 -2,340.86 -5.15 4 流动负债 19,708.65 19,102.35 -606.30 -3.08 5 非流动负债 18,000.00 18,000.00 0.00 6 负债总计 37,708.65 37,102.35 -606.30 -1.61 7 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7,718.19 5,983.63 -1,734.56 -22.47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成都滕王阁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5,983.63 万元。前述评估已通过福建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备案。 3. 股权转让方案及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与厦滕物业所持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转让为一揽子交易。本 次股权转让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公开进行,采用网 络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竞价。 (2) 挂牌底价 依据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目标股权一价值为 5,983.63 万 元,按照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本次股 权转让挂牌底价确定为 6,000 万元。 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并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不 得要求修改《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合同》。 (3) 债务处理 成都滕王阁及子公司都江堰滕王阁尚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包括评估基准日 债务及新增债务(合称“关联债务”),具体如下: 5 / 15 评估基准日债务:根据《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成都滕王阁 (含都江堰滕王阁)对厦门滕王阁所负有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关联债务”) 本 息 合 计 为 204,425,777.80 元 , 其 中 成 都 滕 王 阁 尚 欠 厦 门 滕 王 阁 144,377,281.65 元,都江堰滕王阁尚欠厦门滕王阁的债务金额本息合计为 60,048,496.15 元。受让方在受让目标股权一的同时,以“加入债务”的方式向 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成都滕王阁所欠厦门滕王阁的关联债务。 新增债务:即过渡期间内厦门滕王阁向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提供 资金支持的本金及该等资金本金自实际提供日起产生的利息,以及评估基准日债 务项下未结债务本金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产生的利息。前述利息按厦门滕王阁与 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既有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截至 2023 年 4 月底, 前述新增债务约为 2,547 万元。 上述债务清偿后,成都滕王阁、都江堰滕王阁和受让方对厦门滕王阁不再 负有其他任何债务清偿的义务。 (4) 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 ② 根据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 不存在失信记录; ③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主要支付条款 合同总价款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与关联债务清偿款两部分。股权转让价款为受 让方就受让目标股权的最终报价金额,关联债务清偿款含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 及新增债务清偿款。 ① 对于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 向交易中心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金额,并由交易中心在收 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及《股权转让合同》(原件)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款全额转付给转让方。 B.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 6 / 15 交易中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合计的 30%(简称“首付 款”)。交易中心在收到厦门滕王阁和受让方签署的《交割完毕反馈函》及《股 权转让合同》(原件)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首付款转付给厦门滕王阁。剩 余股权转让价款及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由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 起 12 个月内向厦门滕王阁支付;在支付该笔款项时,受让方应按同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 年期)向厦门滕王阁支付利息。为 保证该笔款项的支付,受让方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提供与剩余款项及 一年期利息之和金额相等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付款期限届满即应无条件支付)。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付款,受让方在报名竞买时已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 务保证金等额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和评估基准日债务清偿款。 ②对于新增债务清偿款,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 (6) 交割 交割日为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事项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通 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资料移交等。 (7) 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目标股权一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 益,由厦门滕王阁按照其持有的成都滕王阁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成都滕王阁 自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比例享有和承 担。 (8) 交割后特殊事项 除《股权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就向受让方及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已披露信息所展现或涵盖的成都滕王阁及项目以往及今后 的责任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风险、项目拆迁安置风险、项目开发建设 及运营风险、项目销售风险及保修和维护责任,以及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瑕疵 担保、缔约过失、违约、侵权、赔偿、补偿或补充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和风险,下 同),厦门滕王阁均无须向任何人承担。 若自交割之日起 1 年内,发现因厦门滕王阁违反《股权转让合同》第 1.5 条的约定,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从而导致成都滕王阁 7 / 15 实际损失金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的,受让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30 日内向 厦门滕王阁提出,经厦门滕王阁确认后,厦门滕王阁按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 担该等损失,否则厦门滕王阁不再承担。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促使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不得继续使 用厦门滕王阁名下的字号、商标、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 以厦门滕王阁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合同》 生效后 1 个月内完成成都滕王阁(含都江堰滕王阁)名称变更。 (9) 税费 目标股权一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厦门滕王阁和 受让方各自承担。 (10)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中心公告要求缴纳竞买目标股权一的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务 保证金。如果受让方竞得目标股权一后未能按期签订符合要求的《成交确认书》 和《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发生竞买规则或《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有权没收上 述保证金的情形,厦门滕王阁有权全额没收受让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扣除受让 方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11)主要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 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门滕王阁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厦门滕王阁有权 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与股权竞价保证金及清偿债务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中心未能向厦门滕王阁支付目标股权转让价款或其他款 项的,视为受让方逾期支付。 厦门滕王阁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及成都滕王阁完成交割手续或 受让方逾期办理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 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2)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自厦门滕王阁和受让方双方签订且受让方按《股权转让合 同》要求提供银行保函后即告生效。 8 / 15 4. 目标股权一转让的其他安排 (1)目标股权一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变动情况,不涉及上市 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2)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同意权 根据成都滕王阁与泸州银行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的约定,成都滕王阁进行股权变动时,须事先征得泸州银行书面同意或就债权的 实现作出令泸州银行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因此就本次目标股权一转让,成都滕 王阁拟向泸州银行发函征求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二) 标的二: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1.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二为厦滕物业所持有的成滕物业 100%股权(以下简称“目 标股权二”)。目标股权二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在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后可以依法转让。 2. 成滕物业基本情况 (1) 成滕物业概况 成滕物业成立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3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外双楠鹭岛路 33 号,经营范围包括物 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 游泳池管理服务、咖啡厅、洗衣服务、房屋经纪;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水电安 装;商务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花卉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养老服务; 健身服务;场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厦滕物业持有成滕物业 100%股权。 (2) 成滕物业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厦滕物业 300 万元 300 万元 100% 合计 300 万元 300 万元 100% (3) 成滕物业的财务信息 成滕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9 / 1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478.58 1,533.87 负债总额 1,270.91 1,695.44 净资产 207.66 -161.56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917.63 1,205.00 利润总额 18.07 -492.59 净利润 20.55 -369.2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未经审计 (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 注:上表数据为母公司口径。 (4) 成滕物业业务经营情况 成滕物业主要服务于鹭岛国际社区、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一期,成滕物业的 主要收入来源为物业服务收入。 (5) 成滕物业对外投资情况 成滕物业设立了成都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成滕 物业分公司”),设立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9 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马 家花园路 16 号 8 栋附 101 号。成滕物业分公司主要负责管理中铁鹭岛艺术城一 期项目。 成滕物业持有都江堰滕王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江堰物业”) 100%股权,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 软大道 5 号,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2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都江堰物业主要负责都江堰滕王阁位于都江堰鹭岛青城山项目的物业服务。 成滕物业持有成都原石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原石滩”)100% 股权,成都原石滩成立于 2008 年 6 月 25 日,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武侯区外双楠 鹭岛路 32 号,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 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成都原石滩主要通过租赁成都滕王阁位于都江堰鹭岛青城山项目的会所 为业主等提供酒店服务。 (6) 成滕物业审计和评估情况 为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致同和福建中兴已受托分别负责审计和评估工作(审 计和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2) 10 / 15 第 351C025208 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及编号为“闽 中兴评字(2023)第 YH20002-7 号”的《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根据审计和评估的结论,成滕物业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185.90 万元,评估 值为 389.00 万元,增值 203.10 万元,增值率 109.25%。 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成滕物业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389.00 万元。前述评估已通过福建省国资委 备案。 3. 成滕物业股权转让方案及股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 交易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与厦门滕王阁所持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为一揽子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在交易中心公开进行,采用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竞价。 (2) 挂牌底价 依据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目标股权二价值为 389.00 万元, 按照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的原则,本次股权转 让挂牌底价确定为 389.00 万元。 (3) 股权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 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 ② 根据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 不存在失信记录; ③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主要支付条款 受让方支付至交易中心的股权竞价保证金等额转为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须 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因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在挂牌转让的同时,厦门滕王阁拟同步挂牌转让其持有 的厦滕物业 100%股权,且本次股权转让标的未纳入厦滕物业 100%股权转让的标 的范围,故厦滕物业就本次股权转让获得的收入及支出的费用均由厦门滕王阁享 有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期间损益、税费以及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第 6.2 条规定需由厦滕物业承担的损失等。受让方应与厦门滕王阁结算上述款项。 11 / 15 (5) 关联债权 成滕物业借予厦滕物业或厦门滕王阁而形成的关联债权,若在完成成滕物业 的移交后 2 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清的,由厦门滕王阁向成滕物业清偿未还款项。 (6) 交割 交割日为股东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交割事项有: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割通 知书》和《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资料移交等。 (7) 过渡期间损益处理 目标股权二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 益,由厦滕物业按照转让前持有的成滕物业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成滕物业自 交割日所在月份第一天及之后的损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有的成滕物业的股权 比例享有和承担。 (8) 交割后特殊事项 除《股权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就向受让方及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清单及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已披露信息所展现或涵盖的成滕物业以往及今后的责任和 风险,厦滕物业均无须向任何人承担。 若自交割之日起 1 年内,发现因厦滕物业违反《股权转让合同》第 1.5 条的 约定,故意隐瞒对转让标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或有风险事 项”),从而导致成滕物业承担实际损失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受让方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30 日内向厦滕物业提出,经厦滕物业确认后,厦滕物业 按股权转让前的持股比例承担该等损失,否则厦滕物业不再承担。 鉴于成都滕王阁开发的鹭岛国际社区 1 期和 2 期均已成立业主委员会,要 求解除与成滕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同时随着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受 让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而欲终止与成滕物业签署的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使得成滕物业继续为鹭岛国际社区和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提 供物业服务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由此很可能产生大量的人员冗余。综合考虑服 务于鹭岛国际社区和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的物业人员数量,成滕物业计提 6,267,372.68 元包干费用,用于该类人员的安置。股权转让完成后,如成滕物 业与职工产生任何争议的,厦滕物业无须再另行承担任何成本和费用。 (9) 无形资产相关约定 12 / 15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促使成滕物业不得继续使用厦滕物业及厦门滕王 阁名下的字号、商标、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厦滕物业 或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受让方承诺在《股权转让合同》 生效后 1 个月内完成成滕物业名称变更。 (10)税费 目标股权二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厦滕物业和受 让方各自承担。 (11)保证金 竞买人按交易中心公告要求缴纳竞买目标股权二的竞价保证金。如果受让方 竞得目标股权二后未能按期签订符合要求的《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合同》, 或者发生竞买规则或《股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有权没收上述保证金的情形,厦滕 物业有权全额没收受让方支付的上述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交易中心的交 易服务费)。 (12)主要违约责任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其在合同项下应付的任何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 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滕物业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厦滕物业有权解除 合同,并要求受让方支付与股权竞价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 易中心未能向厦滕物业支付目标股权二转让价款或其他款项的,视为受让方逾期 支付。 厦滕物业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及成滕物业完成交割手续或受让 方逾期办理股权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 部股权转让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3)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一经各方签订即告生效。 4. 目标股权二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变动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13 / 15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成都滕王阁以及成滕物业 100%的股权,目的在于集中公司资源, 专注于钨钼、新能源材料和稀土三大核心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 的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 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转让为承债式转让,清偿成都滕王阁所负厦门滕王 阁全部债务作为本次转让的交易条件。公司不存在为厦门滕王阁下属公司提供担 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因此最终能否成交及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对公 司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确定。 五、授权事项 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上述转让方案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决定具体挂 牌事宜、签署有关协议和交易文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若本次挂牌转让在交 易中心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班子根据《企业 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处置。 六、风险提示 根据成都滕王阁与泸州银行的约定,成都滕王阁进行股权变动时,须事先征 得泸州银行书面同意或就债权的实现作出令泸州银行满意的安排方可进行。 由于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最终交易能否成交、受让方及成 交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成都滕王阁评估报告; 4.成都滕王阁审计报告; 5. 转让成都滕王阁 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6. 成都滕王阁股权转让合同; 7.成滕物业评估报告; 8.成滕物业审计报告; 14 / 15 9. 转让成滕物业 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0. 成滕物业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15 /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