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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时代出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1-1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7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者股权激励;
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司收购其股份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不得接受本公司
                                        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1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方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 三 ) 中国 证 监会 认可的 其 他 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二十五条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决议。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收购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的 资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职工。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本章程修订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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