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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睿科技: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交易遵循了公
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
贷款等金融服务。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
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 2012 年,注册资本 40 亿元,注册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16 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
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
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
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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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末,财务公司总资产 602.32 亿,净资产 66.24 亿,2018 年营业收
入 16.92 亿,净利润:7.89 亿。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
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规定和乙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
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均
由财务公司承担,本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
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
准收取相关费用。
    3、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进行的存款服务
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
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
表中所有者权益的 50%(含)。
    4、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1.2
亿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
资租赁等业务。
    5、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与财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签署
的金融服务协议终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
提供的各项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期
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降
低融资成本;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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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
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交易
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三)其他有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不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后,公司与财务公司于 2018 年 5 月签署的金融服务
协议终止。原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情况详见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06)。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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