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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睿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2019-04-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声明事项........................................................................................................................ 3

释 义.............................................................................................................................. 5

正 文.............................................................................................................................. 8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8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22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合同和协议.................................................... 32

       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34

       五、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情况........................................................ 35

       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 69

       七、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70

       八、 信息披露.................................................................................................... 73

       九、 关于股票买卖情况的自查........................................................................ 74

       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79

       十一、 证券服务机构........................................................................................ 85

       十二、 结论........................................................................................................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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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06F20180334-1

致: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国睿科技”)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
律服务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出具。


                                 声明事项

     一、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
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
估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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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
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三、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赖于
交易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
委托人及相关交易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
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者,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
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
对该等文件的原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
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
明文件或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四、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使用,未经本
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必备的法
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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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
中的含义或全称:

本所、锦天城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本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
                               意见书》
《重组报告书(草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指
案)》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睿科技、上市公司、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指
公司、发行人                   代码:600562
高淳陶瓷                 指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

中国电科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所                   指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国睿集团                 指    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巽潜投资                 指    上海巽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夏智讯                 指    北京华夏智讯技术有限公司

国睿防务                 指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国睿信维                 指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标的公司       指    国睿防务、国睿信维

交易对方                 指    十四所、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
                               本次交易中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交易对方,即十四所、国睿
业绩承诺方               指
                               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
标的资产、目标资产       指    国睿防务 100.00%股权、国睿信维 95.00%股权
                               上市公司向十四所发行股份购买国睿防务 100.00%股权,及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指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95.00%股权;同时向
本次重组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签署的受让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发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签署的受让国睿信
协议》、《发行股份及
                         指    维 40.00%股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上市公司与巽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签署的受让国睿信维
议》
                               55.00%股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签署的受让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发行
                          指
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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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受让国睿信维 40.00%股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协议》,及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
充协议》                      签署的受让国睿信维 55.00%股权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
《盈利预测补偿协              国睿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
                         指
议》                          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
                              统称
评估基准日               指   2018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
                              国睿防务 100.00%股权及国睿信维 95.00%股权分别过户至上
资产交割日               指
                              市公司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期间

期间损益                 指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
业绩承诺期间、业绩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
                         指
补偿期间                      毕当年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
国睿防务《审计报告》 指       第 110ZA7309 号《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
国睿信维《审计报告》 指       第 110ZA7020 号《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审计报告》
                              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JG(2019)第 0001-1 号《国
国睿防务《资产评估            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
                         指
报告》                        涉及的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
                              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JG(2019)第 0001-2 号《国
国睿信维《资产评估            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所
                         指
报告》                        涉及的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中信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投、独立财务顾问
中企华评估师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致同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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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中国                     指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
中国法律                 指
                              规范性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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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及《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由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两部分组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十四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
国睿防务 100.00%股权,交易作价为 631,860.95 万元;拟向国睿集团、巽潜投资、
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95.00%
股权,交易作价为 54,173.24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
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00%,即 12,447.01 万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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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十四所、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

     (4) 发行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即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
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量),即 11.78 元/股;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同时相应调整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

     (5)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1)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①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
睿防务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630,860.95 万元,以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评
估值为依据,考虑到国睿防务于评估基准日后收到实缴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的
情况,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631,860.95 万元。

     国睿防务 100.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结
果为基础,并增加十四所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国睿防务实缴的出资 1,000.00 万元,
如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上述评估值一致,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执行,交易双方不再另行签署其
他补充协议。如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结果与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报告》
所述评估值不一致,双方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对最终交易价格予以调整。

     ②国睿信维 95.00%股权的交易价格

     根据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国睿信维《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国
睿信维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为 57,024.46 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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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95.00%股
权。国睿信维 95.00%股权的交易价格相应为 54,173.24 万元。

     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同意,国睿信
维 95.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结果与前述交易
对方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国睿信维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如国务院国资委完成
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上述评估值一致,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按照《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执
行,交易双方不再另行签署其他补充协议。如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结果
与国睿信维《资产评估报告》所述评估值不一致,交易各方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对
最终交易价格予以调整。

     2)发行股份数量及支付现金金额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合计 686,034.19 万元,其中向巽潜投资、张少华、胡
华波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3,800.00 万元,其余对价按照 11.78 元/股的发行价格通过
发行股份方式支付,本次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579,146,165 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支付
                                交易作价                                  现金支付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                     金额
                                (万元)                   股数(股)     (万元)
                                             (万元)
十四所      国睿防务 100%股权   631,860.95    631,860.95   536,384,507                -
国睿集团    国睿信维 40%股权     22,809.78     22,809.78    19,363,144                -
巽潜投资    国睿信维 25%股权     14,256.12     11,703.12     9,934,732     2,553.00
华夏智讯    国睿信维 18%股权     10,264.40     10,264.40     8,713,414                -
张少华      国睿信维 7.5%股权     4,276.83      3,495.83     2,967,601       781.00
胡华波      国睿信维 4.5%股权     2,566.10      2,100.10     1,782,767       466.00
              合计              686,034.19    682,234.19   579,146,165     3,800.00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用于支付标的资产对价的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为:发行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现金支付部分)÷发行价格。股
份数量根据前述公式计算并向下取整,小数不足 1 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如国睿信维《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值与经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评估
结果存在差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相应调整,同时,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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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的数量亦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确定的
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则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同时相应调整本次购买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数量。

     (6) 限售期安排

     1)十四所、国睿集团

     十四所、国睿集团因本次重组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国睿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十四所、国睿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国睿科技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十四所、国睿集团本次
以资产认购的国睿科技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则十四所、国睿集团在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中以资产认购的国睿科技股份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
延长 6 个月。

     对于十四所、国睿集团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国睿科技股份,自本次重组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十四所、国睿集团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
份回购或股份无偿赠与、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划转股份不受上述股份
锁定的限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十四所、国睿集团基于本次重组享有的国睿科技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十四所、国睿集团因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除锁定后转让股份时
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上交所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2)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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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因本次重组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
议转让。

     在上述 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每 12 个月解锁的股份不超过上述交易对方各
自因本次重组取得的国睿科技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一。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安排而发生的股份回
购或股份无偿赠与不受上述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重组享有的国睿科技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上述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解除锁定后转让股份时需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上交所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7) 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如发
生亏损的,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8)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及业绩补偿方为全部交易对方。其中,十四所对国睿
防务除溢余资产中的投资性房地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简称“业绩承诺资产”)作
出业绩承诺;对溢余资产中主要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投资性房地产(简称“溢余投
资性房地产”)作出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
华、胡华波就国睿信维作出业绩承诺。各方作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具体如下:

     1)十四所就国睿防务作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①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情况及补偿安排

     根据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报告》,国睿防务整体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整体
价值分为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三部分。中企华评估师对经营性
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预测净利润不包含溢余资产中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净利润。
十四所对业绩承诺资产作出业绩承诺;对溢余投资性房地产作出减值测试补偿承
诺。具体情况如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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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值及
     资产范围            主要评估方法                           补偿方式
                                             对应交易作价
   业绩承诺资产             收益法                453,824.41    业绩承诺
溢余投资性房地产            市场法                177,036.54   减值测试补偿
       合计                                       630,860.95

     ②业绩补偿期间

     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当年度),若标的资产过户在 2019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为 2019 年、
2020 年、2021 年三个年度。若标的资产过户在 2020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
间顺延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年度,以此类推。

     ③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业绩补偿安排

     I 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报告》,业绩承诺资产中收益
法评估预测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净利润分别为 31,815.54 万元、
34,359.91 万元、38,236.09 万元、44,429.96 万元。

     十四所承诺,业绩补偿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承诺净
利润数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
预测数为准。若各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各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十四所需根据协议双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十四所承诺净利润为业绩承诺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包括溢
余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净利润。

     II 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应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
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
资产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依据专项审核意见确定业绩承诺资产实现
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为业绩承诺资产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包
括溢余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净利润。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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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i)在业绩补偿期间,若业绩承诺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
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十四所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向上市公司逐年补偿。

     ii)业绩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作价
-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iii)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
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1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iv)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的每
股发行价格。

     IV 期末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补偿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
合格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
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以业绩承诺资产认购股份总
数,则交易对方承诺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前述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
除补偿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业绩承诺资产的影响。

     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
补偿股份总数。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④溢余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减值测试补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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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业绩补偿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溢余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若期末发生减值,则交易对方
承诺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的股份数量=溢余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⑤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十四所就业绩承诺资产、溢余投资性房地产分别所需补偿的股份数均不超过
各部分资产对应的交易作价除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十四所
就业绩承诺资产、溢余投资性房地产分别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补偿金额与现金补偿
金额合计不超过十四所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各部分资产对应的交易作价。

     如因上市公司自股份登记之后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事项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
作相应调整。

     ⑥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十四所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
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
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
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2)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就国睿信维作出的业
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①业绩承诺期间

     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当年度),若标的资产过户在 2019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为 2019 年、
2020 年、2021 年三个年度。若标的资产过户在 2020 年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
间顺延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年度,以此类推。

     ②承诺利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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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企华评估师出具的国睿信维《资产评估报告》,国睿信维收益法评估
预测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净利润分别为 4,273.76 万元、5,200.41
万元、6,333.53 万元、6,916.96 万元。

     交易对方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承诺,业绩补偿
期间内的每一会计年度,国睿信维承诺净利润数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国睿信
维《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国睿信维同期净利润预测数为准。若各期期末累积
实现的净利润数低于各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需根据各方签署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交易对方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承诺净利润为国
睿信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③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应在业绩补偿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
请合格审计机构对国睿信维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依据专项审核意见
确定国睿信维实现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为国睿信维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④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I 在业绩补偿期间,若国睿信维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
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
胡华波应以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逐年补偿。

     II 业绩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累
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III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
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并增加 1 股的方式进行处理。

     IV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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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的每
股发行价格。

     ⑤期末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补偿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合格
审计机构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期末减值额/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补
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对方承诺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

     前述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
期限内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
股份总数。

     当期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

     ⑥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因本次交易需对上市公司
补偿的股份数量上限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国睿集团、巽
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就标的资产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补偿金额与现
金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交易作价。

     如因上市公司自股份登记之后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事项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
作相应调整。

     ⑦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

     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
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对价股份时,
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
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9)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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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届时的新老股东按照
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 本次交易方案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
易的核准文件,则该等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的实施完成日。

     2、 募集配套资金

     (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

     (3) 发行对象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将不超过 10 名。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将按《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4)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亦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国睿科技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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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按照上交所

相关规则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5) 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股份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上
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依据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进行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即 12,447.01 万股。

     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重组方案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6) 限售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其中 51,000.00 万元用于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8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其余用于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

     (8) 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上
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1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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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如公司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
该等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的实施完成日。

     3、 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概况

     国睿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所载的交易方案为:
上市公司拟向十四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睿防务 100.00%股权,拟向国睿集
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
的国睿信维 95.00%股权,拟向国睿集团、南京睿弘毅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睿弘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南京国睿安泰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睿安泰信”)59.00%股份,并拟采用询价方式
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其中 51,000.00 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4,462.00 万元
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其余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因国睿安泰信总经理意外去世,预计对国睿安泰信经营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经国睿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不再收购国睿集团、睿弘毅合计持有
的国睿安泰信 59%股份。另外,根据现金支付金额的变化,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用途调整为:其中 51,000.00 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3,800.00 万元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其余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前述董事会召开当日,上市公司
与国睿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睿弘毅签署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解除协议》。

     (2)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本次重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数据,国睿安泰信 59.00%股份对应的预估交
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
超过 20%。另外,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不涉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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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标的公司、上市公司 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本次交易作价情
况,相关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财务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交易价格孰高        686,034.19        268,780.63          255.24%

 资产净额/交易价格孰高        686,034.19        178,872.17          383.53%
        营业收入              213,756.54        115,444.82          185.16%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
重组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需要提交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四)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2009 年 11 月 9 日,十四所受让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的上市公司 27.33%股权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十四
所,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科。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十四所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科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次重组预案签署日
(2018 年 11 月 4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由此,上市公司最
近一次控制权变更至本次重组预案公告日已超过 60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计算,中国电科仍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综上,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控制权变更至本次重组预案公告日已超过 60 个月,
且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
法》、《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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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 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1、 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135847161T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荆山路 8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                                   胡明春

        注册资本                            62,235.071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 年 0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06 月 28 日至******
                         通信传输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微波器件、
                         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图像及数据传输技术、
                         仪器仪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维护;系统集成、工业
                         自动控制、网络工程、电子系统、仿真系统的设计、开发、施
        经营范围         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程设计;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安装调试及设备安装调试;普通机
                         械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上市公司设立及主要股本变动情况

    (1)1994 年 6 月,高淳陶瓷设立

     公司前身为江苏省高淳陶瓷厂。1994 年 6 月 18 日,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以“宁体改字[1994]406 号”文批准同意江苏省高淳陶瓷以定向募集方式改

组设立“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高淳陶瓷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3,782.4681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总股本 3,782.4681 万股,其中国家股占 80%(由高淳县国

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内部职工股占 20%。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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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3 年 1 月,高淳陶瓷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4 号文核准,高淳陶瓷于 2003 年 1 月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7.20 元。此次发行

完成后,高淳陶瓷的总股本为 8,408.9294 万股,注册资本为 8,408.9294 万元。

     2003 年 1 月,高淳陶瓷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高淳陶瓷”。

    (3)2006 年 4 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3 月 2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江苏

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

[2006]65 号)批准了高淳陶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6 年 4 月 3 日,高淳陶瓷

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高淳陶瓷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向A股流通

股股东安排对价,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3.5 股

股票。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总额为 10,973,281 股。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仍为 8,408.9294 万股,股权结构发生相

应变化。

    (4)2009 年 11 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科

     2009 年 5 月 19 日,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与十四所签订了

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高淳陶瓷国有股 22,98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7.33%)转让给十四所,转让完成后,十四所成为高淳陶瓷的第一大股东。该股

权转让已经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同意。

     2009 年 11 月,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向十四所转让国有股

22,981,60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过户手续。

     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十四所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2,9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3%,中国电科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2013 年 6 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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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4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3]323 号),核准高淳陶瓷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十四所发行

12,228,090 股股份、向国睿集团发行 25,289,932 股股份、向宫龙发行 5,510,515

股股份、向张敏发行 1,130,362 股股份、向杨程发行 282,59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173 号”《验资

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6 月 24 日,高淳陶瓷已收到十四所、国睿集团、宫龙、

张敏和杨程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44,441,48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28,530,783 元。其中,向十四所发行 12,228,090 股股份,向国睿集团

有限公司发行 25,289,932 股股份,向宫龙发行 5,510,515 股股份,向张敏发行

1,130,362 股股份,向杨程发行 282,590 股股份。

     该次发行后,高淳陶瓷总股本增加至 128,530,783 股。2013 年 7 月 8 日,公

司名称变更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14 年 7 月,派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2014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8,530,7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并送红股

3 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38,559,234.9 元,送红股 38,559,235 股。同时,以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8,530,783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 89,971,548 股。本次送红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

本增至 257,061,566 股。

    (7)2016 年 3 月,派送红股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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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3 月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7,061,5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18 元(含税)并送红

股 8 股,共计送红股 205,649,253 股。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62,710,819

股。

    (8)2016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 16,020,503 股新股。

     2016 年 6 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20,503 股。该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78,731,322 股。

    (9) 2018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5 月 25 日,国睿科技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43,619,397 股。

     2018 年 6 月,公司完成了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工作,公司总股本

增加至 622,350,719 股。

       据此,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是依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不存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目
前适用之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主体资格。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分别为十四所、国睿集
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以及胡华波。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 十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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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四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十四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E80235062U

           类型                                   事业单位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国睿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明春

        开办资金                               12,585.00 万元
                         开展电子技术,促进电子科技发展;卫星通讯地球站研究;航
                         空和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研究;射频仿真系统研究;地铁与轻轨
                         交通通讯系统研究;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制;天线、
     宗旨和业务范围
                         天线罩、透波墙、大功率无线电波研究;微电子、微波、铁氧
                         体表面特种元器件研制;相关学历教育;相关电子产品研制;
                         《现代雷达》和《电子机械工程》出版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十四所的举办单位为中国电科。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十四所为有效存续的事业单位,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 国睿集团

     根据国睿集团的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名称                             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70120685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明春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17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12 月 17 日至******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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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件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电
                                 子系统工程、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设计、施
                                 工,航空系统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及配件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农业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十四所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国睿集团为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其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 巽潜投资

      根据巽潜投资的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巽潜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名称                           上海巽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1013401J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077 号 2 幢 224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华波

        成立日期                                      2015 年 07 月 29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7 月 28 日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2)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巽潜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胡华波            普通合伙人            153.5000               9.5995

  2             周鸿亮            有限合伙人            362.1000               22.645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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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金西洪     有限合伙人        426.0500   26.6443

  4           余定方     有限合伙人        216.0500   13.5113

  5           陶昌伟     有限合伙人        87.6000    5.4783

  6            尤伟      有限合伙人        23.9280    1.4964

  7            许荣      有限合伙人        20.3540    1.2729

  8           胡青报     有限合伙人        18.6940    1.1691

  9           蔡长春     有限合伙人        21.8480    1.3663

  10          林家杰     有限合伙人        21.8480    1.3663

  11           李智      有限合伙人        17.5720    1.0988

  12          曾志超     有限合伙人         9.7060    0.6070

  13          季晓冬     有限合伙人        13.6920    0.8563

  14          运东伦     有限合伙人        13.6920    0.8563

  15          李金龙     有限合伙人         6.1920    0.3873

  16          万小磊     有限合伙人         2.8260    0.1768

  17          杨新林     有限合伙人        14.2500    0.8912

  18          郝明源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19           杨帅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20           张东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21           马烨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22          徐庆堂     有限合伙人         7.8750    0.4925

  23          王苏敏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4          宋庆辉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5          郭锐鹏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6          胡三伢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7          胡宝丰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8          郝宝锋     有限合伙人         4.1250    0.2580

  29          程丹丹     有限合伙人         3.3750    0.2111

  30          李先芹     有限合伙人         3.3750    0.2111

  31           王倩      有限合伙人         3.3750    0.2111

  32          张晓婕     有限合伙人         3.3750    0.21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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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李宁       有限合伙人            56.250                3.5178

  34           胡建       有限合伙人            9.3750                0.5863

  35           姜洋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36           王璨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37          顾家明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38          孙晓岚      有限合伙人            3.3750                0.2111

  39          王腾飞      有限合伙人            6.7500                0.4221

                  合计                         1,599.027             100.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巽潜投资系国睿信维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业务仅限于对国睿信维投资,
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委托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管理其投资经营事务的情形,除国睿信维外,不存在投资其他企业情形,
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基金,不适用私募基金备案要求,无需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2)巽潜投资为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不存
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合伙
协议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4、 华夏智讯

       根据华夏智讯的工商档案及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华夏智讯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名称                           北京华夏智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90609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49 紫金数码园 3 号楼 1201

        法定代表人                                   袁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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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199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4 年 12 月 23 日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
                              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企业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华夏智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袁宇霞                      980.00                       49.00

    2                李灿峰                      1,020.00                     51.00

              合计                               2,000.00                    1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华夏智讯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第三方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委
托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其投资经营事务的情形,除国睿信维外,不存在投
资其他企业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基金,不适用私募基金备
案要求,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

     (2)华夏智讯为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不存在破
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章程规定
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5、 张少华

     根据张少华的身份证件等文件,张少华的基本情况下:

                    姓名                                         张少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22219731121****

               身份证住址                           上海市徐汇区襄阳南路 452 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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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张少华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6、 胡华波

     根据胡华波的身份证件等文件,胡华波的基本情况下:

                   姓名                                 胡华波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719780227****

               身份证住址                  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西富河园小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胡华波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的主体资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
者和自然人,最终发行对象数量将不超过 10 名。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将按《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
象。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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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合同和协议

     (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

     1、上市公司与十四所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十四所持有的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交
易方案作出了约定,包括国睿防务 100.00%股权预估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交易
对价的支付方式、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交割及股份发行登记的安排、债权债
务、人员安排、过渡期间的安排和损益归属、协议生效的条件、违约责任等事宜。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协议双方就十四所持有的国睿防务 100.00%股权的交易对价予以约定,
并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予以约定。

     2、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国睿集团持有的国睿信维 40.00%股权预估
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国睿集团持有的国睿信维 40.00%
股权的交割及股份发行登记的安排、债权债务、人员安排、过渡期间的安排和损
益归属、协议生效的条件、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国睿集团持有的国睿信维 40.00%股权的交易对价予以
约定。同时,协议双方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予以约定。

     3、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签署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于 2018 年 11 月 3 日签署
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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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现金购买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55.00%
股权的交易方案作出了约定,包括前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55.00%股
权预估交易价格、定价依据、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前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国
睿信维 55.00%股权的交割及股份发行登记的安排、债权债务、人员安排、过渡
期间的安排和损益归属、协议生效的条件、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
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巽潜投资、华
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55.00%股权的交易对价予以约定。
同时,协议各方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现金支付金额予以约定。

     (二)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1、上市公司与十四所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上市公司与十四所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
国睿防务资产评估情况及补偿安排、业绩补偿期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业绩
补偿安排、溢余投资性房地产对应的减值测试补偿、补偿措施的实施、补偿数额
的上限及调整、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违约责任、争议
解决方式、协议的生效、解除及终止等事宜作出了约定。

     2、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上市公司与国睿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
国睿信维业绩补偿期间及承诺利润数、实现净利润数的确定、业绩承诺补偿方
式及计算公式、期末减值测试补偿、补偿措施的实施、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的生效、解
除及终止等事宜作出了约定。

     3、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

     上市公司与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签署
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国睿信维业绩补偿期间及承诺利润数、实现净利润
数的确定、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期末减值测试补偿、补偿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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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业绩承诺方关于保障业绩补偿义务实现的承诺、违约责
任、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的生效、解除及终止等事宜作出了约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待约定的
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

     (一) 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 上市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1) 2018 年 11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9 年 4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 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标的资产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11 月 3 日,国睿信维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同意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及胡华波分别将所持国睿信维
40.00%、25.00%、18.00%、7.50%、4.50%股权按照约定价格和方式转让给上市
公司等议案,全体股东自愿无条件放弃对其他股东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 交易对方的批准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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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十四所、国睿集团、华夏智讯、巽潜投资均已取得其内
部决策机构关于参与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其他交易对方均为自然人,无需履
行批准程序。

     4、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国睿防务涉及的事业单位资产无偿划转事项已经
取得财政部批复。

     (二) 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1、 本次交易方案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

     2、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3、 本次交易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4、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事项,且同意十四所及其一致
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同
意(如需);

     7、 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
履行前文所述批准和授权程序。




五、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国睿防务 100.00%股权以及国睿信维
95.00%股权,国睿防务及国睿信维相关情况如下:

     (一) 国睿防务

     1、国睿防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睿防务提供的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
日,国睿防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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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1X7N2TX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 1 号楼 A 区 14 楼 1401
           住所
                                                      室
         法定代表人                                    吕呈悦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8 年 9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防务系统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
                           机软件、硬件、微波通信产品、电子系统工程及其产品研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十四所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国睿防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睿防务的工商档案、十四所持有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料,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十四所持有国睿防务 100.00%股权,为国睿防务控股
股东。十四所由中国电科举办,因此,中国电科间接控制国睿防务 100.00%股权,
为国睿防务实际控制人。

       3、国睿防务的历史沿革

       (1)国睿防务的设立

       2018 年 9 月 10 日,十四所召开所办公会会议,同意设立国睿防务。

       根据十四所签署的《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国睿防务注册资本
为 1,000.00 万元,由十四所认缴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0%,出资方
式为货币出资。

       2018 年 9 月 20 日,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睿防务核发《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MA1X7N2TXN),核准设立国睿防务。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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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科已向十四所核发《中国电科关于新设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的
批复》(电科资函[2018]201 号),同意十四所以货币出资 1,000.00 万元设立国睿
防务。

       国睿防务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十四所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9 年 4 月,实缴注册资本

       2019 年 4 月,国睿防务涉及资产划转的事项取得财政部的批复。根据国睿
防务提供的《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转账凭证》,2019 年 4 月 28 日,十四
所向国睿防务实缴出资 1,000.00 万元。

       (3)国睿防务的资产划入

       2018 年 11 月 3 日,十四所召开党委会和所办公会,同意将相关业务涉及的
资产、负债划转至国睿防务。

       2019 年 4 月,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同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
十四研究所相关资产无偿划转的通知》(财防[2019]46 号),同意国睿防务涉及的
资产划转事宜。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已办理设
立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电科的批复,国睿防务有效存续;国睿
防务的注册资本已经完成实缴,国睿防务股权权属清晰,国睿防务的股权未设
定质押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未被司法查封或冻结,目前不存在法律争议
或纠纷。

       4、国睿防务的业务

       (1)国睿防务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

       根据国睿防务的《营业执照》,国睿防务的经营范围为:防务系统研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微波通信产品、电子
系统工程及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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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睿防务主要从事以国际化经营为导向的雷达产品研制、
生产、销售与服务业务。

     本所律师认为,国睿防务的经营范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
《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营资质

     1)国睿防务尚待取得的经营资质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尚待取得从事军品业务所需
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
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军工三证”)。

     2)军工三证的办理流程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
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规定,军工三证的主要办理顺序如下:①申请《武器
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申请该项证书无前置性行政许可;②申请《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该项证书,应当取得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
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③申请《装备承制
单位资格证书》。申请该项证书,应取得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保密资格资质,
如申请承制的装备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中,则需取得相应的《武
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3)十四所关于国睿防务军工三证办理及相应业务过渡安排的承诺

     2019年4月,十四所出具了《关于南京国睿防务系统有限公司资质办理及业
务资质办理过渡期间业务开展的承诺函》,载明“国睿防务尚未取得《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资
格证书》。在国睿防务取得上述经营资质之前(以下简称‘业务资质办理过渡期
间’),对于本承诺函签署前已由十四所签署且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时仍在履行期内
的业务合同而言,在取得合同对方的同意后,国睿防务将与十四所以合作开展业
务方式,或由十四所交由国睿防务实施的方式开展生产经营。对于新增合同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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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防务生产经营将采用与十四所合作开展业务的方式进行,或者与十四所组成
联合体对外投标及签署业务合同;或者由十四所对外签署业务合同后交由国睿防
务实施”,同时,十四所承诺:

      “1、国睿防务预计将于本次重组通过国防科工局涉军事项审查之日起三年
内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单位证书》、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2、国睿防务在业务资质办理过渡期间能够通过与十四所合作开展业务方式
进行正常生产经营。

      3、十四所不从上述业务资质办理过渡期间国睿防务业务开展安排中向国睿
防务或上市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十四所在收到任何实际属于国睿防务的款项后,
将全额支付至国睿防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尚需取得从事
军品业务所需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
产许可证》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十四所已承诺国睿防务在业务资质
办理过渡期间内将通过与十四所合作开展业务等方式开展生产经营。

      5、国睿防务的主要资产

      (1)对外投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不存在对外股权投
资情况。

      (2)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睿防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拟
划入国睿防务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序                                   使用权
            坐落           用途                面积(M2)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类型
      雨花台区国睿路
 1                        工业用途     出让     40,365.63   2057.06.28      无
            8号
      建邺区白龙江东
 2    街以南,江东中     商业、办公    出让     13,214.1    2046.11.12      无
          路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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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第 1 项土地使用权的面积“40,365.63 平方米”为初步测绘的面积。

       ①上表中第 1 项为十四所拟划入国睿防务的土地,上述土地对应的证载权利
人为十四所,十四所已经取得了苏(2018)宁雨不动产权第 0027233 号《不动产
权证书》。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项土地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尚待办理土
地分割手续并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

       ②上表中第 2 项为十四所拟划入国睿防务的国睿大厦对应的土地,上述土地
对应的证载权利人为十四所,十四所已经取得了宁建国用(2007)第 07209 号《国
有土地使用权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国睿大厦对应的土地尚待
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

       2)房屋所有权

       根据国睿防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拟
划入国睿防务的房产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坐落                   用途                            他项权利
                                                         (M2)
                            办公、餐饮服务设施、其他辅
   1      江东中路 359 号                                80,846.62        无
                                  助设施、车库
          雨花台区国睿路
   2                                  厂房               9,182.31         无
                8号
          雨花台区国睿路
   3                                  厂房               7,584.71         无
                8号
       ①上表中第 1 项房产为十四所拟划入国睿防务的国睿大厦对应的房产,十四
所已经取得了该项房产的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宁房权证建初字第 419014
号)。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述国睿大厦对应的房产尚待连同相应土地
一并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

       ②上表中第 2 项及第 3 项房产为十四所拟划入国睿防务的房产,十四所已经
取得了该两项房产对应的苏(2018)宁雨不动产权第 0027233 号《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房产尚待连同相应土地一并办理土地分割手续
并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十四所拟划转至国睿防务
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尚需办理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十
四所拟划转至国睿防务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不存在抵押、司法查封的情形,
不存在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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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建工程

     根据国睿防务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国睿防务不存在在建工程。

     (4)租赁房屋

     根据国睿防务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国睿防务不存在实际对外承租房屋的情形。

     (5)知识产权

     1)商标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不存在拥有商标权的情况。

     2)专利

     根据国睿防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
睿防务拟划入的非涉密专利如下:

序    专利权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号      人                                                                      方式
                 多机容错系统内                                                 原始
1     十四所                        发明        ZL200610161298.X   2006/12/20
                 核的实现方法                                                   取得
                 雷达伺服系统综
                                                                                原始
2     十四所     合智能定位卡及     发明        ZL201010622732.6   2010/12/31
                                                                                取得
                 其方法
                 一体化的多功能                                                 原始
3     十四所                        发明        ZL201210569980.8   2012/12/25
                 装置                                                           取得
                 一种便携式轴承
                                                                                原始
4     十四所     旋转精度综合检     发明        ZL201310434852.7   2013/09/23
                                                                                取得
                 测平台
                 一种双轴同步铰                                                 原始
5     十四所                        发明        ZL201410614841.1   2014/11/04
                 链机构                                                         取得
                 一种与待冷却模
                                                                                原始
6     十四所     块配套使用的冷     发明        ZL201310074978.8   2013/03/11
                                                                                取得
                 却装置
                                                                                原始
7     十四所     机柜             外观设计      ZL201030233972.8   2010/07/09
                                                                                取得
                                                                                原始
8     十四所     天线阵面         外观设计      ZL201730008520.1   2017/01/10
                                                                                取得
                 复杂操作空间便                                                 原始
9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0820214812.6   2008/12/16
                 携式液压铆接机                                                 取得
                                                                                原始
10    十四所     可折叠自锁把手   实用新型      ZL201020699130.6   2010/12/31
                                                                                取得

                                           4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原始
11    十四所     转门机柜          实用新型   ZL201020699124.0   2010/12/31
                                                                              取得
                 一种组合式便携                                               原始
12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527500.0   2015/07/20
                 干扰机                                                       取得
                 适用于车载雷达
                                                                              原始
13    十四所     天线平台安装的    实用新型   ZL201520620586.1   2015/08/17
                                                                              取得
                 天线基础
                                                                              原始
14    十四所     一种折叠密封门    实用新型   ZL201520805430.0   2015/10/19
                                                                              取得
                 一种单点操作多
                                                                              原始
15    十四所     点联动压紧防松    实用新型   ZL201521008472.8   2015/12/08
                                                                              取得
                 机柜门锁
                                                                              原始
16    十四所     一种风道除湿机    实用新型   ZL201720035660.2   2017/01/12
                                                                              取得
                 一种闭环系统的
                                                                              原始
17    十四所     远距离采样与调    实用新型   ZL201620906338.8   2016/08/18
                                                                              取得
                 整系统
                 一种多路光纤旋                                               原始
18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720014933.5   2017/01/06
                 转连接器                                                     取得
                 一种机柜内设备
                                                                              原始
19    十四所     安装间隙补偿装    实用新型   ZL201720017080.0   2017/01/06
                                                                              取得
                 置
                 一种行程开关精                                               原始
20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720035587.9   2017/01/12
                 确调节装置                                                   取得
                 一种用于雷达系                                               原始
21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320523589.4   2013/08/27
                 统的散热装置                                                 取得
                 双通道相位差测                                               原始
22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346613.0   2015/05/26
                 量系统                                                       取得
                 基于 LXI 总线的                                              原始
23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393950.5   2015/06/9
                 数字测试模块                                                 取得
                 接触电阻加压测                                               原始
24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502963.1   2015/07/13
                 试装置                                                       取得
                 新型大电流平面                                               原始
25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504590.1   2015/07/13
                 滤波电感                                                     取得
                 电路模块新型助                                               原始
26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519524.1   2015/07/16
                 插启拔定位装置                                               取得
                 一种新型的自除                                               原始
27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606690.5   2015/08/12
                 湿配电箱                                                     取得
                 一种新型可升降                                               原始
28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761462.5   2015/09/29
                 凹梁结构全挂车                                               取得
                 相控阵天线测试
                                                                              原始
29    十四所     车的方位驱动与    实用新型   ZL201520937814.8   2015/11/23
                                                                              取得
                 锁紧装置
                 一种活塞式自动                                               原始
30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939981.6   2015/11/23
                 卸压装置                                                     取得
                 机载旋转设备柔                                               原始
31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520940035.3   2015/11/23
                 性连接装置                                                   取得
                 一种船载雷达控                                               原始
32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720023353.2   2017/01/09
                 制台并柜                                                     取得

                                         4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种车载轻便式                                                     原始
 33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720086588.6    2017/01/20
                    吊装设备                                                           取得
                    一种隔离数字微                                                     原始
 34     十四所                        实用新型    ZL201720410386.2    2017/04/19
                    型电源                                                             取得

       除上述专利外,国睿防务拟划入资产还包括部分国防专利,需待国睿防务取
得相关军工资质后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表中第 9 项实用新型专利
已经届满有效期。根据十四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实用新型专利所涉技术不属于
国睿防务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该专利到期失效情况不会对国睿防务的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国睿防务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
果》等文件,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防务拟划入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    著作权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取得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人                                               期              期            方式
                 多功能串口终端软                                                      原始
1     十四所                          2010SR011036    2009/6/18       2009/9/20
                 件 1.0                                                                取得
                 雷达软件接口自动                                                      原始
2     十四所                          2010SR068556     2010/2/1       2010/3/1
                 化测试平台软件 1.0                                                    取得
                 信号处理机系统测                                                      原始
3     十四所                          2010SR068559     2009/7/1       2010/1/4
                 试与监控软件 1.0                                                      取得
                 基于测试数据库的
                                                                                       原始
4     十四所     雷达软件测试文档     2011SR093198     2011/1/1       2011/1/1
                                                                                       取得
                 自动生成工具 V1.0
                 通用记录仪软件                                                        原始
5     十四所                          2013SR100518    2011/6/20        未发表
                 V1.0                                                                  取得
                 通用雷达信号处理                                                      原始
6     十四所                          2015SR171373    2014/8/10       2015/3/1
                 系统配置软件 V1.0                                                     取得
                 雷达通用中央 BIT                                                      原始
7     十四所                          2015SR171665    2013/11/20     2013/11/20
                 系统软件 V1.0                                                         取得
                 雷达态势图软件                                                        原始
8     十四所                          2016SR166119     2015/9/6       2015/9/16
                 V1.0                                                                  取得
                 以太网高速实时监                                                      原始
9     十四所                          2015SR190854     2013/1/1       2013/8/1
                 测记录软件 V1.0                                                       取得
                 ADS-B 数据处理软                                                      原始
10 十四所                             2016SR075210    2014/5/31       2014/5/31
                 件 V1.0                                                               取得

                                             4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   著作权                                        开发完成日   首次发表日        取得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人                                              期           期            方式
              RCS 特征分析软件                                                    原始
11 十四所                        2016SR177211       2013/1/1     2013/7/1
              V1.0                                                                取得

      根据上述知识产权的权属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
查询结果》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十四所划转至国睿防务的非国防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尚需办理
变更登记至国睿防务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十四所划转至国睿防务的国防专利需
待国睿防务取得相关军工资质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十四所拟划转至国睿
防务的相关非国防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益,
亦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6、国睿防务的重大债权债务

      (1)借款合同

      根据国睿防务《审计报告》及国睿防务的说明,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
睿防务不存在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2)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国睿防务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防
务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7、国睿防务的税务

      (1)国睿防务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在编制国睿防务模拟财务报表时,对报告期内国睿防务
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情况按照下述进行模拟: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                       应税收入                      0%、5%

      (2)税收优惠政策




                                        4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睿防务《审计报告》,在编制国睿防务模拟财务报表时,对军品业务
按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模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尚
未取得所承接业务的军品免税的认定。

     2019 年 4 月,十四所已出具书面承诺,载明:“国睿防务在取得《武器装备
科研生产许可证》前若不能享有军品增值税免税政策,而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补
缴增值税款及附加税金,或国睿防务因此受到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十四所将
以现金方式承担补缴及补偿责任,期限至国睿防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证》为止。”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尚未取得所承接业
务的军品免税的认定,十四所就国睿防务享受军品免征增值税政策事宜出具了
书面承诺,有利于避免国睿防务因享受相关免税政策的不确定性遭受经济损失。

     (3)依法纳税情况

     根据国睿防务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睿防务主管税务部门的网站以及
走访国睿防务主管税务部门,国睿防务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管理、税收征缴方面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被主管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4)国睿防务财政补助情况

     根据国睿防务《审计报告》及国睿防务的说明,国睿防务自设立之日起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不存在获得财政补贴的情况。

     8、国睿防务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诉讼及仲裁情况

     经 本 所 律 师 检 索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查 询 系 统
(http://shixin.court.gov.cn)以及其他公开信息,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防
务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行政处罚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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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国睿防务出具的情况说明,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报告期内,国睿防务不存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
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防务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报告期内,国睿防务不存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二) 国睿信维

       1、国睿信维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睿信维的营业执照和工商档案等资料,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国睿信维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4562892645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明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07 日

营业期限                    2010 年 12 月 07 日至 2030 年 12 月 06 日
                            软件开发;承接软件外包及相关业务;产品与设备综合维护应
                            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平台开发和咨询;电子设备及其软件的开
                            发;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
                            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3D(三维)软件开发与
经营范围
                            销售;3D(三维)内容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           巽潜投资                     500.00                          25.00

   3           华夏智讯                     360.00                          18.00


                                            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张少华                       150.00                       7.50

   5                席霖                     100.00                       5.00

   6            胡华波                       90.00                        4.50

             合计                           2,000.00                     100.00

       2、国睿信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睿信维的工商档案及国睿信维的确认,本次交易前,国睿集团持有国
睿信维 40%的股权,国睿信维五名董事中三名董事由国睿集团委派,由此国睿集
团为国睿信维的控制股东;十四所持有国睿集团 100%股权,十四所由中国电科
举办,因此,中国电科为国睿信维的实际控制人。

       3、国睿信维的历史沿革

       (1)国睿信维的设立

       2010 年 11 月 6 日,国睿集团、华夏智讯、上海联参三维设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参设计”)、张少华、胡华波与张慧民签署《南京国睿信维软件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各方共同出资设立国睿信维,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3 日,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富会验[2010]102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2 月 2 日止,国睿信维(筹)已收到股
东国睿集团、华夏智讯、联参设计、张少华、胡华波和张慧民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12 月 7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台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的设
立申请并向国睿信维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国睿信维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国睿集团          200.00          200.00         货币                 40.00
 2         华夏智讯          135.00          135.00         货币                 27.00
 3         联参设计          105.00          105.00         货币                 21.00
 4          张慧民           25.00            25.00         货币                 5.00
 5          张少华           22.50            22.50         货币                 4.50

                                             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6          胡华波            12.50          12.50           货币            2.50
          合计               500.00          500.00           -             100.00

       (2)2013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8 月 8 日,国睿信维通过股东会决议,国睿信维增加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其中由国睿集团认缴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华夏智讯认缴注册资本 405.00

万元,联参设计认缴注册资本 315.00 万元,张慧民认缴注册资本 75.00 万元,张

少华认缴注册资本 67.50 万元,胡华波认缴注册资本 37.50 万元。

       2013 年 8 月 23 日,江苏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

恒升验字[2013]第 008 号),确认截至 2013 年 8 月 8 日止,国睿信维已收到股东

国睿集团、华夏智讯、联参设计、张少华、胡华波和张慧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合计 500.00 万元,全部为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2013 年 10 月 8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台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

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税收完税证明,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涉及的张

慧民、张少华及胡华波个人所得税均已缴纳完毕。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号                           元)                元)                         (%)
                                                 200.00           货币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00.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135.00           货币
 2        华夏智讯           540.00                                           27.00
                                                 13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105.00           货币
 3        联参设计           420.00                                           21.00
                                                 10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25.00            货币
 4         张慧民            100.00                                            5.00
                                                 2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22.50            货币
 5         张少华            90.00                                             4.50
                                                 22.50     未分配利润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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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号                           元)                元)                        (%)
                                                 12.50         货币
 6        胡华波             50.00                                             2.50
                                                 12.50     未分配利润转增
        合计                2000.00          1,000.00            -           100.00

     (3)2014 年 12 月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2014 年 8 月 8 日,国睿信维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通过本次注册资本实缴

出资到位后的章程修正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

第 5779 号),国睿信维共收到股东国睿集团、华夏智讯、联参设计、张少华、胡

华波和张慧民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全部为未分配利润转增注

册资本。

     2014 年 12 月 1 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台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

章程备案事项并向国睿信维核发了《公司备案通知书》。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万元)                         (%)
                                             200.00            货币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600.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135.00            货币
 2       华夏智讯           540.00                                            27.00
                                             40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105.00            货币
 3       联参设计           420.00                                            21.00
                                             31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25.00            货币
 4        张慧民            100.00                                             5.00
                                              75.00        未分配利润转增
                                              22.50            货币
 5        张少华            90.00                                              4.50
                                              67.50        未分配利润转增
                                              12.50            货币
 6        胡华波            50.00                                              2.50
                                              37.50        未分配利润转增
        合计               2000.00          2,000.00             -           100.00

     (4)2015 年 12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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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9 月 16 日,联参设计与巽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

参设计将其所持国睿信维 1.00%的股权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巽潜投资。

        2015 年 9 月 16 日,华夏智讯与巽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

夏智讯将其所持国睿信维 9.00%的股权以 18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巽潜投资。

        针对该次股权转让,国睿集团、联参设计、张慧民、张少华、胡华波一致同

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5 年 9 月 16 日,国睿信维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该次股权转让后的章程

修正案。

        2015 年 12 月 16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

股权转让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             联参设计                     400.00            20.00
    3             华夏智讯                     360.00            18.00
    4             巽潜投资                     200.00            10.00
    5                 张慧民                   100.00             5.00
    6                 张少华                    90.00             4.50
    7                 胡华波                    50.00             2.50
               合计                            2,000.00          100.00

        (5)2016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2 日,联参设计与巽潜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

参设计将其所持国睿信维 15.00%的股权以 1,0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巽潜投资。

        2016 年 7 月 12 日,联参设计与胡华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参

设计将其所持国睿信维 2.00%的股权以 14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华波。

        2016 年 7 月 12 日,联参设计与张少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联参

设计将其所持国睿信维 3.00%的股权以 2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少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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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7 月 12 日,国睿信维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该次股权转让,并通过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 年 9 月 19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股

权转让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             巽潜投资                     500.00            25.00
    3             华夏智讯                     360.00            18.00
    4                 张少华                   150.00            7.50
    5                 张慧民                   100.00            5.00
    6                 胡华波                    90.00            4.50
               合计                            2,000.00         100.00

        (6)2019 年 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10 日,国睿信维作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股
东张慧民向其妻子席冰转让国睿信维 5.00%的股权,其他股东方均放弃优先购买
权,并同意本次变更后的章程修正案。

        2019 年 1 月 21 日,张慧民与席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慧民将
其所持国睿信维 5.00%的股权转让给席冰。

        2019 年 1 月 23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股
权转让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股权转让补税
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 0 元。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             巽潜投资                     500.00            25.00
    3             华夏智讯                     360.00            18.00
    4                 张少华                   150.00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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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席冰                     100.00            5.00
    6                 胡华波                    90.00            4.50
               合计                            2,000.00         100.00

        (7)2019 年 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1 月 28 日,国睿信维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由股东席冰向其妹席霖
转让国睿信维 5%的股权,其他股东方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通过公司章程
修正案。

        2019 年 1 月 28 日,席冰与席霖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席冰将其所
持国睿信维 5%的股权转让给席霖。

        2019 年 1 月 29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国睿信维该次股
权转让事项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的《股权转让补税
通知书》,本次股权转让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 0 元。

        该次变更完成后,国睿信维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睿集团                     800.00            40.00
    2             巽潜投资                     500.00            25.00
    3             华夏智讯                     360.00            18.00
    4                 张少华                   150.00            7.50
    5                 席霖                     100.00            5.00
    6                 胡华波                    90.00            4.50
               合计                            2,000.00         100.00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所律师认为:国睿信维已办理设立的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国睿信维有效存续;国睿信维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已
经足额到位;交易对方持有的国睿信维股权权属清晰,交易对方持有的国睿信
维股权未设定质押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冻结,目前
不存在法律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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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睿信维的业务

      (1)国睿信维的经营范围

      根据国睿信维的《营业执照》,国睿信维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承接软
件外包及相关业务;产品与设备综合维护应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平台开发和咨询;
电子设备及其软件的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销售;
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3D(三维)软件开发与销售;3D(三
维)内容制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国睿信维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管理软件、工程软件等工业软件的研发、
销售及服务,提供自主软件产品及服务、咨询服务、代理软件产品销售及系统集
成服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信维的业务与其《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经营范围相符,
国睿信维的经营范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经营资质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其各项资质文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信
维持有的主要经营资质证书或登记表具体如下: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苏                                   至 2019 年 6
  1         软件企业证书                        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
                             RQ-2016-A0603                               月3日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
  2                               涉密                 涉密               涉密
          质证书(甲级)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                      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有   至 2021 年 8
  3                          02618J30881R1M
            系认证证书                                限公司             月 24 日
        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
  4                               涉密                 涉密               涉密
                书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备案登记表编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5                                                                         -
              登记表             02780507         记(南京雨花台)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   海关注册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
  6                                                                         -
              记证书           3201963576               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15051914438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
  7                                                                         -
            企业备案表             0472           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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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及《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为涉密资质证
书,已隐去发证机关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国睿信维目前已经完成《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
级保密资格证书》办理的现场审查,该证书目前正在办理中。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国睿信维在其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业务,国睿信维的经营范围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睿信维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5、国睿信维的主要资产

     (1)租赁房屋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信维实际使用的主要租赁房屋情况如
下:

序              出租房产    承租                        租赁面
       出租方                          租赁地点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号              房产证号      方                        积(M2)
                宁房权证
                            国睿   南京市古平岗 4                  2016.04.01-   国睿信维
1    十四所     鼓初字第                                1,490.73
                            信维   号 53 号楼 7 层                 2021.03.31    办公
                503217 号
                宁房权证
                            国睿   南京市古平岗 4                  2019.02.01-   国睿信维
2    十四所     鼓初字第                                1,490.73
                            信维   号 53 号楼 2 层                 2024.01.31    办公
                503217 号

                宁房权证           南京市鼓楼区定
                            国睿                                   2017.01.01-   国睿信维
3    十四所     鼓变字第           淮门 1 号 7 号建筑   1,361.53
                            信维                                   2021.12.31    办公
                330044 号          B301-B339 号

                成房权证           成都市青羊区蜀
                                                                                 国睿信维
                监证字第    国睿   金路 1 号金沙万                 2018.05.02-
4    高兴文                                             447.00                   成都分公
                2822268     信维   瑞中心 B 座 15 层               2020.05.01
                                                                                 司办公
                号                 1号
     上海新                        上海市浦东新区
                                                                                 国睿信维
     澹兮科                 国睿   五星路 676 弄 26                2019.01.01-
5                    ——                               600.00                   上海分公
     技有限                 信维   号楼第一层、第二                2023.12.31
                                                                                 司办公
     公司                          层
     北京裕     X 京房权           北京市海淀区美                                国睿信维
     友物业                 国睿                                   2018.08.10-
6               证海字第           丽园中路 16 号院     319.00                   北京分公
     管理有                 信维                                   2020.08.09
                375928 号          5 号楼 515                                    司办公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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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S20160
               108-0209            西安市高新区沣
    西安得
                                   惠南路科技六路                              国睿信维
    天厚置     号(西安     国睿                                 2016.09.23-
7                                  西北角摩尔中心       167.35                 西安分公
    业有限     市房屋权     信维                                 2019.09.22
                                   1 幢 1 单元 12 层                           司办公
    公司       属登记分            11207 号
               户表)
               川(2017)
               成都市不
               动产权第
               0305354             成都市高新区(西
    伍建忠、 号 、 川       国睿   区 ) 百 草 路 777            2018.10.30-
8                                                       89.24                  员工宿舍
    艾才素   ( 2017 )     信维   号 5 栋 1 单元 6              2019.10.29
               成都市不            层 601 号
               动产权第
               0305355
               号
               蓉房权证
               成房监证            成都金牛区蜀汉
                            国睿   路 490 号绿杨新               2018.09.11-
9   罗漫       字第                                     136.73                 员工宿舍
                            信维   邨小区 1 幢 1 单元            2019.09.10
               1132894             16 楼 1 号
               号
               川(2017)
               成都市不            成都市青羊区蜀
                            国睿   辉路 235 号世纪               2018.07.01-
10 文展        动产权第                                 98.27                  员工宿舍
                            信维   金沙小区 9 幢 2               2019.06.30
               0080780             单元 18 楼 2 号
               号
               西安市房
                                   西安市阎良区文
               权证阎良     国睿                                 2019.03.22-
11 齐秀娟                          化路皇城丽都北       166.20                 员工宿舍
               区 字 第     信维                                 2020.03.21
                                   院 19-1-401 室
               033139 号

     ①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信维上述全部租赁房屋均未履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
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约定,当事人以房屋租
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前述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

     ②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信维租赁的上述 1-3 项房屋所在土地为划拨土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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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或者随同地
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出租,否则不得出租。经核查,上述规定主要对出
租方出租划拨土地上建筑物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并未规定对承租方的
处罚措施,因此,承租方国睿信维不会因租赁前述房屋而被有关部门处罚。对于
前述国睿信维承租的房产涉及划拨土地事项,十四所出具承诺,载明:(1)如因
前述租赁房产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问题影响国睿信维正常使用出租房产,十四
所将积极安排其他替代生产经营用房予以解决;如无适宜的房产,则协助寻找其
他合适房产;(2)在上述房产的租赁期内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睿信维如因前述
租赁房产对应的土地性质事项而无法继续承租上述租赁房产的,十四所将承担国
睿信维因搬迁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及成本,如因此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十四
所将承担赔偿责任。

      ③经核查,国睿信维租赁的上述第 5 项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产证。对此,上
海新澹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澹兮”)已出具《情况说明》,说明国睿信
维承租的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五星路 676 弄 26 号楼第一层与第二层的房产的所有
权人系新澹兮,因开发商整体房产证尚未取得,前述租赁房产的房产证正在办理
过程中。如因未取得房产证事项导致国睿信维无法继续承租前述租赁房产或影响
国睿信维正常使用及经营活动,新澹兮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国睿信维退
还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未用的剩余租金,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基于前述《情况说
明》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本所律师认为,出租人目前尚未取得上述第 5 项房
屋房产证事项不会对国睿信维造成重大损失。

      (2)知识产权

      1)商标

      经核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信维拥有 2 项已获注册的商标,具体
情况如下:

 序
       注册号            商标标识      使用类别           专用权期限
 号

 1     18199193                            9        2018.01.28 至 202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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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8199252                                42        2017.10.28 至 2027.10.27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信维拥有 109 项已获登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如下:

序     著作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日      权利
                         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日期           期          取得
               国睿信维集成化研发系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1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4933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IDS] V3.0
               国睿信维研发流程管理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2             软件[简称:Glaway IDS   2018SR001328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DPM] V3.0
               国睿信维项目计划与任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3                务管理软件[简称:    2017SR630667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Glaway IDS PPM] V3.0
               国睿信维评审管理软件
       国睿                                           2016 年 1    2016 年 3 月    原始
 4                [简称:Glaway IDS    2017SR595631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DRM] V3.0
               国睿信维结构化文档管
       国睿                                           2016 年 8    2016 年 9 月    原始
 5             理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5508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IDS SDM] V3.0
               国睿信维项目问题与风
       国睿                                           2016 年 8    2016 年 9 月    原始
 6                险管理软件[简称:    2017SR735496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Glaway IDS IRM] V3.0
               国睿信维研发质量管理
       国睿                                           2017 年 5    2017 年 6 月    原始
 7             软件[简称:Glaway IDS   2017SR735479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DQM] V3.0
               国睿信维研发数据管理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8             软件[简称:Glaway IDS   2017SR735191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DDM] V3.0
               国睿信维 IDS 与其他系
       国睿                                           2016 年 8    2016 年 9 月    原始
 9             统集成接口软件[简称:   2017SR595718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Glaway IDS ASI] V3.0
               国睿信维集成化三维工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0                艺系统软件[简称:    2017SR717946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Glaway MPM] V3.0
               国睿信维工艺任务管理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1      原始
11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3349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MPM PTM] V3.0
               国睿信维工艺规划及管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2             理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7937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MPM PPM] V3.0
               国睿信维结构化工艺设
       国睿     计与管理软件[简称: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3                                     2017SR717557
       信维       Glaway MPM PDN]                      月2日         月2日         取得
                          V3.0

                                         5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工艺发布软件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4               [简称:Glaway MPM       2017SR717301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PPE] V3.0
               国睿信维工艺资源管理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5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8618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MPM PRM] V3.0
               国睿信维车间无纸化终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6              端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7268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MPM SVM] V3.0
               国睿信维 MPM 与其它
       国睿      系统集成接口软件[简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7                                       2017SR719774
       信维    称:Glaway MPM ASI]                       月2日         月2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制造运营管理
       国睿                                             2017 年 6    2017 年 6 月   原始
18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628323
       信维                                              月 30 日       30 日       取得
                       MOM] V3.0
               国睿信维交互式电子手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19                 册系统软件[简称:     2017SR528186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Glaway IETM] V4.0
               国睿信维内容编辑器软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20             件[简称:Glaway Editor]   2017SR579368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V4.0
               国睿信维公共源数据库
       国睿      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2017 年 6    2017 年 6 月   原始
21                                       2017SR540289
       信维      Glaway IETM CSDB]                       月 27 日       27 日       取得
                          V4.0
               国睿信维发布管理器系
       国睿                                             2017 年 6    2017 年 6 月   原始
22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1027
       信维                                              月 27 日       27 日       取得
                 IETM Publisher] V4.0
               国睿信维 PDF 发布引擎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23             软件[简称:Glaway PDF     2017SR526403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Engine] V4.0
               国睿信维交互式电子技
       国睿    术手册浏览系统软件[简                    2016 年 3    2016 年 4 月   原始
24                                       2017SR728220
       信维        称:Glaway IETM                       月3日          2日         取得
                       Viewer] V4.0
               国睿信维交互式电子培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25                 训系统软件[简称:     2017SR722365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Glaway ITS] V4.0
               国睿信维培训内容管理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26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43800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ITS LCMS] V4.0
               国睿信维电子培训系统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27             软件[简称:Glaway ITS     2017SR718446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LMS] V4.0
               国睿信维综合保障分析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28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4267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LSA] V4.0
               国睿信维综合保障分析
       国睿    系统核心包软件[简称: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29                                       2017SR735179
       信维    Glaway LSA Foundation]                    月1日          30 日       取得
                          V4.0
                                           5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故障模式分析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0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5031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LSA FMEA] V4.0
               国睿信维维修分析系统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1             软件[简称:Glaway LSA     2017SR686368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RCM] V4.0
               国睿信维使用与维修任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2             务分析系统软件[简称:     2017SR731015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Glaway LSA MTA] V4.0
               国睿信维维修级别分析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3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001101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LSA LORA] V4.0
               国睿信维通用保障资源
       国睿      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4                                       2017SR735289
       信维    Glaway LSA Resource]                      月1日          30 日       取得
                         V4.0
               国睿信维综合保障分析
       国睿      报表系统软件[简称: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5                                       2017SR735077
       信维       Glaway LSA Report]                     月1日          30 日       取得
                         V4.0
               国睿信维综合保障分析
       国睿      接口系统软件[简称:                    2014 年 6                   原始
36                                       2014SR123825                  未发表
       信维      Glaway LSA Interface]                   月 30 日                   取得
                         V4.0
               国睿信维 SBOM 编辑器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4 月   原始
37             软件[简称:Glaway LSA     2017SR735517
       信维                                              月1日          30 日       取得
                      SBOM] V4.0
               国睿信维售后服务和维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38             修保障管理系统软件[简     2017SR717279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称:Glaway MRO] V4.0
               国睿信维装备售后服务
       国睿    和维修保障管理系统核                     2016 年 11   2017 年 1 月   原始
39                                       2018SR017752
       信维    心包软件[简称:Glaway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MRO Foundation] V4.0
               国睿信维资产管理系统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40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43434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MRO AMS] V4.0
               国睿信维维修管理系统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41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7951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MRO MMS] V4.0
               国睿信维外场服务管理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42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002736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MRO FSS] V4.0
               国睿信维备件管理系统
       国睿                                             2016 年 6    2016 年 9 月   原始
43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451264
       信维                                              月 13 日       30 日       取得
                    MRO SPM] V4.0
               国睿信维全资可视化系
       国睿                                             2014 年 11   2015 年 1 月   原始
44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7294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MRO Portal] V4.0
               国睿信维便携式维修辅
       国睿                                             2016 年 10   2016 年 10     原始
45             助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378069
       信维                                              月 21 日     月 31 日      取得
                    MRO PMA] V4.0
                                           5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健康管理系统
       国睿                                            2017 年 6                   原始
46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5534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PHM] V3.0
               国睿信维健康管理通用
       国睿      开发系统软件[简称:                   2017 年 3                   原始
47                                      2017SR224929                  未发表
       信维        Glaway PHM GDE]                      月 20 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健康管理运行
       国睿                                            2017 年 3                   原始
48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224939                  未发表
       信维                                             月 20 日                   取得
                     PHM RTE] V3.0
               国睿信维集成质量管理
       国睿                                            2017 年 5    2017 年 6 月   原始
49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4493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QMS] V3.0
               国睿信维产品数据包系
       国睿                                            2017 年 5    2017 年 7 月   原始
50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5009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DPS] V3.0
               国睿信维知识工程系统
       国睿                                            2016 年 1    2016 年 3 月   原始
51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5469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KES] V3.0
               国睿信维知识门户软件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52               [简称:Glaway KES      2018SR001315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KPL] V3.0
               国睿信维知识社区软件
       国睿                                            2016 年 1    2016 年 3 月   原始
53               [简称:Glaway KES      2017SR735084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KCY] V3.0
               国睿信维知识库集成适
       国睿                                            2015 年 7    2015 年 9 月   原始
54             配器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03213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KES IAL] V3.0
               国睿信维知识驱动的设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55                 计导航软件[简称:    2018SR921173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Glaway KES KDD] V3.0
               国睿信维基础技术平台
       国睿                                            2015 年 6                   原始
56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030821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Foundation] V4.0
               国睿信维安全保密管理
       国睿                                            2016 年 11   2016 年 12     原始
57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18451
       信维                                             月2日         月2日        取得
                      Security] V4.0
               国睿信维三维标注工具
       国睿                                            2017 年 4    2017 年 5 月   原始
58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692119
       信维                                             月 28 日       16 日       取得
                 MDA I-3Dnote] V3.0
               国睿信维三维签审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7 年 6    2017 年 7 月   原始
59                                      2017SR732145
       信维      MDA I-DesignCheck]                     月 28 日       13 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二维标注工具
       国睿                                            2017 年 1    2017 年 1 月   原始
60               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734689
       信维                                             月3日          16 日       取得
                 MDA I-Drawing] V3.0
               国睿信维标准件库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7 年 3    2017 年 3 月   原始
61                                      2018SR025990
       信维       MDA I-STDLibrary]                     月5日          20 日       取得
                          V3.0


                                          6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干涉检查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6 年 11   2016 年 11     原始
62                                     2017SR735025
       信维      MDA I-Interference]                   月 13 日     月 26 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材料库工具软
       国睿                                           2016 年 12   2016 年 12     原始
63             件[简称:Glaway MDA     2017SR701331
       信维                                             月5日       月 20 日      取得
                     I-Materia] V3.0
               国睿信维模型检查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6 年 10   2016 年 11     原始
64                                     2017SR683665
       信维    MDA I-ModelCHECK]                       月 22 日     月 10 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设
       国睿                                           2017 年 5                   原始
65               计扩展包软件[简称:   2017SR735016                  未发表
       信维                                            月 26 日                   取得
                   Glaway SDX]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船体)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66                                     2017SR566192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H]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轮机)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67                                     2017SR593359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M]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管系)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68                                     2017SR519381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P]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电气)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69                                     2017SR589390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E]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铁舾)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70                                     2017SR577864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O]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内舾)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5                   原始
71                                     2017SR595407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6 日                   取得
                      SDX-A] V3.0
                 国睿信维船舶数字化
       国睿    (开发)设计扩展包软                   2017 年 4                   原始
72                                     2017SR608282                  未发表
       信维        件[简称:Glaway                     月 28 日                   取得
                      SDX-D] V3.0
               国睿信维系统建模体验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73             环境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921182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SMEX] V3.0
               国睿信维系统建模工具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74               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918952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SMEX SAD] V3.0
               国睿信维系统建模协同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75               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913766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SMEX SE2] V3.0


                                         6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指标建模及管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76              理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921191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SMEX TPM] V3.0
               国睿信维结构化文档生
       国睿                                              2017 年 12   2018 年 3 月   原始
77              成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916934
       信维                                               月 31 日       30 日       取得
                   SMEX DGS] V3.0
               国睿信维产品全生命周
       国睿                                              2018 年 10   2018 年 11     原始
78             期数据管理系统软件[简     2019SR0000062
       信维                                               月 22 日     月5日         取得
               称:Glaway PLM] V3.0
               国睿信维供应链协同系
       国睿                                              2018 年 9    2018 年 9 月   原始
79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8SR1045531
       信维                                               月 17 日       28 日       取得
                       SCE] V3.0
               国睿信维发布管理器系
       国睿                                              2013 年 11                  原始
80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4SR104363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IETM Publisher] V3.0
               国睿信维综合保障分析
       国睿                                              2012 年 3    2012 年 3 月   原始
81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2SR067422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LSA Foundation] V3.0
               国睿信维 IETM 浏览器
       国睿    Win10 PAD 软件[简称:                     2016 年 9                   原始
82                    Glaway IETM        2017SR028693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Viewer-Win10 PAD]
                          V4.0
               国睿信维 PBOM 编辑器
       国睿                                              2014 年 3    2014 年 5 月   原始
83                软件[简称:Glaway      2014SR118116
       信维                                               月 10 日       20 日       取得
                      PBOM] V1.2
               国睿信维工作流管理软
       国睿                                              2015 年 8    2015 年 8 月   原始
84                  件[简称:Glaway      2015SR236743
       信维                                               月 31 日       31 日       取得
                Foundation BPM] V3.0
               国睿信维内容编辑器软
       国睿                                              2012 年 11                  原始
85             件[简称:Glaway Editor]   2013SR039830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V3.0
               国睿信维二维标注工具
       国睿                                              2013 年 8    2013 年 8 月   原始
86                软件[简称:Glaway      2013SR137446
       信维                                               月 10 日       20 日       取得
                 MDA I-Drawing] V1.0
               国睿信维三维标注工具
       国睿                                              2013 年 8    2013 年 8 月   原始
87                软件[简称:Glaway      2013SR137449
       信维                                               月5日          10 日       取得
                  MDA I-3Dnote] V1.0
               国睿信维三维签审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3 年 8    2013 年 8 月   原始
88                                       2013SR136985
       信维      MDA I-DesignCheck]                       月5日          10 日       取得
                          V1.0
               国睿信维研发过程管理
       国睿                                              2015 年 6    2015 年 8 月   原始
89             平台软件[简称:Glaway     2015SR230920
       信维                                               月 30 日       31 日       取得
                       RDS] V1.1
               国睿信维质量生命周期
       国睿                                              2013 年 4    2013 年 4 月   原始
90               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2013SR077481
       信维                                               月7日          7日         取得
                   Glaway QMS] V1.1
      十四
      所、国    持续改进系统[简称:                      2015 年 8    2015 年 12     原始
91                                       2016SR251762
      睿信        Glaway QIS] V1.1                        月 15 日     月 20 日      取得
        维
                                           6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十四
               软件质量问题处理系统
      所、国                                          2015 年 9    2015 年 1 月   原始
92             [简称:Glaway QSDS]     2016SR251765
      睿信                                             月 30 日       20 日       取得
                       V1.1
        维
               国睿信维标准件库工具
       国睿      软件[简称:Glaway                    2014 年 6    2014 年 8 月   原始
93                                     2014SR173417
       信维      MDA I-STDLibrary]                     月5日          10 日       取得
                        V1.0
               国睿信维知识管理系统
       国睿                                           2013 年 6    2013 年 7 月   原始
94               软件[简称:Glaway     2013SR137120
       信维                                            月 10 日       1日         取得
                     KMS] V1.0
               国睿信维故障报告分析
       国睿    及纠正措施系统软件[简                  2014 年 2    2014 年 2 月   原始
95                                     2014SR118127
       信维    称:Glaway FRACAS]                      月 21 日       26 日       取得
                        V1.1
      十四
      所、国   体系文件管理软件[简                    2015 年 6    2015 年 12     原始
96                                     2016SR250703
      睿信     称:Glaway QDM] V1.1                    月 15 日     月 20 日      取得
        维
                  国睿信维 Arbortext
               CSDB 内容编辑接口软
       国睿                                           2012 年 11                  原始
97             件[简称:Glaway IETM    2013SR081587                  未发表
       信维                                            月 30 日                   取得
                      Interface for
                 ArbortextCSDB] V3.0
               国睿信维交互式电子培
       国睿                                           2011 年 8                   原始
98               训系统软件[简称:     2011SR089217                  未发表
       信维                                           月 25 日                    取得
               Glaway ITS LMS] V1.0
               国睿信维培训内容管理
       国睿                                           2012 年 5    2012 年 5 月   原始
99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2SR108191
       信维                                            月 18 日       18 日       取得
                    ITS LCMS] V3.1
               国睿信维交互式电子技
       国睿    术手册浏览系统软件[简                  2011 年 6    2011 年 6 月   原始
100                                    2011SR066974
       信维       称:Glaway IETM                     月 10 日        10 日       取得
                      Viewer] V1.0
               国睿信维质量管理体系
       国睿    过程监视和测量系统软                   2014 年 2    2014 年 11     原始
101                                    2015SR010352
       信维    件[简称:Glaway PMES]                   月 21 日     月 24 日      取得
                          V1.1
               国睿信维外场服务管理
       国睿                                           2015 年 3    2015 年 4 月   原始
102            系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5SR218349
       信维                                            月 20 日       1日         取得
                    MRO FSS] V3.5
               国睿信维三维工艺系统
       国睿                                           2013 年 4    2013 年 4 月   原始
103              软件[简称:Glaway     2013SR077494
       信维                                            月 15 日       15 日       取得
                      MPM] V1.0
               国睿信维集成化研发系
       国睿                                           2013 年 4    2013 年 4 月   原始
104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3SR077276
       信维                                            月7日          7日         取得
                       IDS] V1.0
               国睿信维资产管理系统
       国睿                                           2015 年 4    2015 年 5 月   原始
105              软件[简称:Glaway     2015SR218304
       信维                                            月 28 日       15 日       取得
                   MRO AMS] V3.5



                                         6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睿信维装备售后服务
       国睿    和维修保障管理系统核                           2015 年 2    2015 年 3 月    原始
106                                         2015SR220576
       信维    心包软件[简称:Glaway                           月 18 日       12 日        取得
               MRO Foundation] V3.5
               国睿信维全资可视化系
       国睿                                                   2015 年 5    2015 年 6 月    原始
107            统软件[简称:Glaway          2015SR218769
       信维                                                    月 15 日       1日          取得
                   MRO Portal] V3.5
               国睿信维公共源数据库
       国睿      管理系统软件[简称:                          2012 年 10                   原始
108                                         2013SR000988                     未发表
       信维      Glaway IETM CSDB]                             月 17 日                    取得
                         V3.1
               国睿信维便携式维修辅
       国睿                                                   2016 年 10   2016 年 10      原始
109             助软件[简称:Glaway         2017SR030843
       信维                                                    月 21 日     月 31 日       取得
                       PMA] V3.0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上述知识产权的权属证书、备案、登记或注册证书,
并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国睿信维的上述知识产权权属清晰,除前文已披露
的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共有权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方权益,上述知识
产权亦不存在权利质押或重大法律争议、纠纷。

      6、国睿信维的重大债权债务

      (1)借款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国睿信维提供的借款和担保协议等资料以及国睿信维的
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睿信维正在履行的借款
合同如下表所示:

                                                   借款金额
序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利率          借款期限
                                                   (万元)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2018.10.10-2019.
  1                            国睿信维            1,000.00       4.80%
            有限公司                                                               10.9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2018.12.7-2019.1
  2                            国睿信维            1,000.00      4.785%
            有限公司                                                                2.6

      根据十四所、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国睿信维签署的保证协议,前述
借款由十四所提供保证担保。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借款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
法有效。

      (2)重大侵权之债



                                              6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根据国睿信维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信
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
大侵权之债。

     7、国睿信维的税务

     (1)国睿信维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国睿信维《审计报告》,国睿信维报告期内执行的主
要税种、税率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国睿信维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国睿信维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17、16、11、6、0

     (2)税收优惠政策

     2017 年 12 月 7 日,国睿信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查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资格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7 年至 2019 年;国睿信维在
资格有效期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3)纳税情况

     1)税务处罚情况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国睿
信维及其分公司存在受到税务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是否
序    被处罚                                        处罚                    处罚金
                处罚机关            处罚文书                  处罚事由               缴纳
号    主体                                          时间                    额(元)
                                                                                     罚款
                              《税务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
     国睿信                   决定书(简易)》             未按照规定期限
                总局成都                       2017.
1    维成都                   (青羊地税四所               办理纳税申报和   1,000.00    是
                市青羊区                       01.23
     分公司                   简 罚 [2017]51               报送纳税资料
                税务局
                              号)
                国家税务
                                                           企业所得税(应
                总局西安
                              《税务行政处罚               纳税所得额)未
     国睿信     高新技术
                              决定书(简易)》 2017.       按期进行申报;
2    维西安     产业开发                                                    1,000.00    是
                              (西高国税简罚 06.28         增值税(商业
     分公司     区税务局
                              [2017]978 号)               (17%))未按
                团结南路
                                                           期进行申报
                税务所
3    国睿信     国家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     2018.     增值税(咨询服   100.00      是

                                               6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维北京      总局北京   决定书(简易)》 05.17     务)未按期进行
    分公司      市海淀区   (海二国税简罚             申报
                税务局第   [2018]2590 号)
                二税务所
                国家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
                                                      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睿信      总局成都   决定书(简易)》
                                              2019.   未按照规定期限
4   维成都      市青羊区   (青羊税一税简                              300.00      是
                                              04.11   办理纳税申报和
    分公司      税务局第   罚 [2019]3555
                                                      报送纳税资料
                一税务所   号)
                国家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
    国睿信      总局北京   决定书(简易)》           增值税(咨询服
                                              2019.
5   维北京      市海淀区   (京海三税税简             务)未按期进行   600.00      是
                                              04.17
    分公司      税务局第   罚 [2018]1769              申报行为
                三税务所   号)
                           《税务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                              增值税(商业)、
                           决定书(简易)》
    国睿信      总局北京                              城市维护建设税
                           (京海三税税简     2019.
6   维北京      市海淀区                              及增值税(咨询 50.00         是
                           罚                 04.23
    分公司      税务局第                              服务)未按期进
                           [2019]6007677
                三税务所                              行申报
                           号)
     对于上述国睿信维分公司的税务处罚情况,本所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国睿信维分公
司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所受到处罚的罚款金额较小,
不超过二千元,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处罚,罚款均已缴纳完毕,因此,
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缴纳税务滞纳金情况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资料,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国睿信维及其分公司存
在被加收税务滞纳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国睿信维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缴付印花税滞纳金
2,122.52 元。

     ②国睿信维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缴付增值税滞纳金
271,280.44 元。

     ③国睿信维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雨花台区税务局缴付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207,967.61 元。
                                          6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④国睿信维上海分公司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四十三税
务所缴付个人所得税滞纳金 1,497.02 元。

       对于上述国睿信维及其分公司缴纳税务滞纳金的情况,本所律师认为:《税
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
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五)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
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根据该条规定,“加收滞纳金”不属于
行政处罚,故国睿信维前述被加收税务滞纳金的情况不构成行政处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国睿信维前述受到的税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
罚,缴纳税务滞纳金的情况不构成行政处罚。国睿信维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及缴纳
税务滞纳金的情况不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财政补助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信维于报告
期内获得的金额 5 万元以上的主要财政补助情况如下:

     被
     补
                             金额
年度 助      内容                             拨款文号或依据        发文单位
                           (万元)
     单
     位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国                                                        中共南京市雨花
            江苏省重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睿                                                        台区委员会、南京
            点软件企        20.00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信                                                        市雨花台区人民
            业奖励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维                                                              政府
                                               [2015]33 号)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国                                                        中共南京市雨花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睿   软件人才                                             台区委员会、南京
                            5.4025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信   综合补贴                                             市雨花台区人民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维                                                              政府
                                               [2015]33 号)
2017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国                                                        中共南京市雨花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睿   资质认证                                             台区委员会、南京
                             6.00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信     奖励                                               市雨花台区人民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维                                                              政府
                                               [2015]33 号)
       国   南京市新                       《关于组织申报 2017
       睿   兴产业引                       年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 南京市经信委、南
                            50.00
       信   导专项资                       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 京市财政局
       维   金项目                               的通知》
       国   项目管理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中共南京市雨花
                             7.50
       睿   专业人员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台区委员会、南京

                                      6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信   资格认证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市雨花台区人民
       维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政府
                                                     [2015]33 号)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国                                                              中共南京市雨花
            项目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睿                                                              台区委员会、南京
            专业人员            12.50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信                                                              市雨花台区人民
            资格认证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维                                                                    政府
                                                     [2015]33 号)
                                                 《关于印发<雨花台区
       国                                                              中共南京市雨花
                                                 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
       睿   软件人才                                                   台区委员会、南京
                                8.308            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信   综合补贴                                                   市雨花台区人民
                                                 意见>的通知》(雨委发
       维                                                                    政府
                                                     [2015]33 号)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
2018
       国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睿   高新技术                             建设全球影响力创新名 中共南京市、南京
                                50.00
       信   企业奖励                             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     市人民政府
       维                                        通知》(宁委发[2018]1
                                                         号)
            2018 年南
                                                 《关于组织申报 2018
       国   京市重点
                                                 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
       睿   领域产业                                                  南京市工业和信
                                80.00            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
       信   化项目补                                                      息化局
                                                 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的通
       维   助专项第
                                                         知》
              二批

       8、国睿信维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诉讼及仲裁情况

       根据国睿信维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 全 国 法 院 被 执 行 人 信 息 查 询 系 统
( 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查 询 系 统
(http://shixin.court.gov.cn)以及其他公开信息,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信
维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行政处罚

       根据国睿信维提供的资料,国睿信维及其分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受到行政处罚
的情况,其中:

       1)与税务相关的行政处罚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标的资产情况”之“(二)国睿信维”之“7、国睿信维的税务”。


                                            6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除前述税务处罚情况外,2018 年 5 月 2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沪银罚)罚字(2015)第 007349 号),对国睿信维
上海分公司违规开具支票行为处以 2,783.80 元罚款。对于该项处罚,《中国人民
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
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1、较大数额的罚款。
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的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
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决定的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人民币罚款;金
融监管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决定的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决定的 10 万元以上
(含 10 万元)人民币罚款。2、责令停业整顿。3、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4、
对其他情况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前述规定,国睿信维上海分公司
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 2,783.80 元罚款不属于上述规定中“较大数额的罚
款”,故本所律师认为,前述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及国睿信维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报告期内,国睿信维不存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国睿信维不存在尚未
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报告期内,国睿信维及其分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
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六、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职工安置

     (一)债权债务处理事项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拟收购国睿防务 100%股权及国睿信维 95%股权,本
次重组完成后,国睿防务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睿信维将成为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目标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目标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
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重组不涉及国睿防务及国睿信维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职工安置事项
                                    6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市公司拟收购国睿防务 100.00%股权及国睿信维
95.00%股权,本次重组完成后,目标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主体,目标公司与其职
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组而发生转移。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事
项。

       (三)资产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及职工安置事项

     国睿防务系承继十四所以国际化经营为导向的雷达业务而成立,十四所将其
以国际化经营为导向的雷达业务相关资产、债务划转至国睿防务。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财政部已出具了国睿防务资产划转事项的批复
文件,国睿防务尚待履行上述资产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通知、取得债权人
同意等相关工作。

     十四所原从事国际化经营为导向的雷达业务相关人员将由国睿防务聘任。根
据十四所与国睿防务签署的《无偿划转协议》,本次划转根据“人随业务走”的
原则进行职工安排,与划转资产相关的人员将与国睿防务签署劳动合同。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防务划出人员对应的劳动关系调整尚未完成。目前国
睿防务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暂由十四所及下属单位员工兼任,根据十四所出具
的情况说明,十四所将在相关人员划转的过程中解决员工兼职问题。




七、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

       (一) 关联交易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十四所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睿集团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十四所的一致行动人,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所涉事项分别作出决议,关联董事按照规
定回避了相关关联事项的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项关联交易发
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7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处理,已经履行了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尚需经上市公司非关联
股东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需回避表决。

     2、 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十四所出具了《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
措施,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不
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2、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上市公司如发生或存在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程序,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交易
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对于无市场交易价格的关联交易,按
照交易商品或劳务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
允性,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按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单位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本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或其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本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重组后
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在股东大
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5、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本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
事务及关联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
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7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6、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
的损失。”

     为了规范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中国电科出具了《关于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承诺如下:


     “1、中国电科尽量减少与国睿科技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与国睿科技签订书面协议,

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

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

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睿

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国睿科技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中国电科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中国电科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减少

与国睿科技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中国电科及所控制下属企业和本次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

及关联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

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4、本承诺函在国睿科技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电科作为国睿科技的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续有效。若因中国电科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国睿科技及其公众

投资者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中国电科将予以全额赔偿。”

       (二) 同业竞争

     为避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十四所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
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业
务。

     2、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单位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同意
                                     7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的情况下,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
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赔偿上市公司由
此遭受的损失。”

      为避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中国电科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中国电科作为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
究所等有关成员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以实现国有资本的增
值保值。中国电科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与国睿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
地从事任何与国睿科技及其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3、如中国电科及中国电科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国睿科技及其
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同业竞争的,中国电科将加强内部协调与控制管理,确
保国睿科技健康、持续发展,不会出现损害国睿科技及其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本承诺函在国睿科技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电科作为国睿科技的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续有效。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中国电科违反本承诺函任何条款
而致使国睿科技及其公众投资者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或开支,中国电科将予以全
额赔偿。”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十四所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规范关联交易、
避免同业竞争所作出的承诺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的情形。




八、 信息披露

      经核查,国睿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履行的重要事项节点的信息披露
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信息披
             重要事项节点                          信息披露内容
 号                             露时间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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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发布上市公司第八届董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资产重组预案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
 1                             2018.11.5      等文件并拟通过指定信息披露
      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
                                            媒体公告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本次
              文件
                                                    交易的预案等文件
       发布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上交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提
 2                             2018.11.17
             的公告                                     出反馈意见
       发布上交所问询函答复                 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对上交所问询函
 3                             2018.11.24
             的公告                                     进行回答
       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
 4                             2018.11.24
       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进行了修订
                               2018.12.5
                                2019.1.5
       定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推
 5                             2019.1.31
             进展公告           2019.3.5                  进
                                2019.4.5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科技已经履
行了现阶段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国睿科技应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继续
履行法定披露和报告义务。




九、 关于股票买卖情况的自查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自查范围内存
在买卖股票人员出具的买卖股票情况的说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投资者证券
持有变更信息(沪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国睿科技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
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在本次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 6 个月至
重组报告书披露前(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进
行了自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
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自查范围内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情况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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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系        操作日期     操作方向   交易股数(股)

                             2018-09-10     买入          300

                             2018-09-10     买入          200

                             2018-09-10     买入         2,300

                             2018-09-10     买入          500
           国睿信维副总经
 郞净                        2018-09-10     买入         3,400
           理金西洪的亲属
                             2018-09-17     买入          800

                             2018-09-17     买入          100

                             2018-09-17     买入          100

                             2018-09-17     买入          700

                             2018-05-23     卖出          400

                             2018-05-23     卖出          100

                             2018-05-23     卖出          200

                             2018-05-23     卖出          300

                             2018-05-23     卖出          100

                             2018-05-23     卖出          900

                             2018-06-27   权益登记       4,000

                             2018-06-27   权益登记       1,200
          国睿科技董事、十   2018-06-27   权益挂牌       4,000
          四所企业策划部
王永芳    部长、国睿集团常   2018-06-28   上市流通       1,200
          务副总经理彭为
              的亲属         2018-06-28   上市流通       1,200

                             2018-07-04     买入         2,000

                             2018-07-10     买入          300

                             2018-07-10     买入          200

                             2018-07-11     买入          500

                             2018-07-17     卖出         2,300

                             2018-07-17     卖出          200

                             2018-07-17     卖出          500

                             2018-07-17     卖出          290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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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7         卖出             910

                            2018-07-23         卖出            1,000

                            2018-08-02         买入            1,200

                            2018-08-02         买入             900

                            2018-08-02         买入             100

                            2018-08-03         买入             700

                            2018-08-03         买入             300

                            2018-08-06         买入            1,000

                            2018-08-06         买入             900

                            2018-08-06         买入             100

                            2018-08-08         买入            1,600

                            2018-08-09         卖出            1,800

                            2018-08-09         卖出            3,000

                            2018-08-27         卖出            1,330

                            2018-08-27         卖出             670

                            2018-10-19         卖出            3,000

                            2018-06-13         买入             400

                            2018-06-15         卖出             400

                            2018-06-19         买入             500

           系中信建投证券   2018-06-20         卖出             100
           股份有限公司项
唐丽雅                      2018-06-21         卖出             400
           目经办人员万佥
               的亲属       2018-06-21         买入            1,000

                            2018-06-25         卖出             600

                            2018-06-25         卖出             300

                            2018-06-25         卖出             1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上述相关人员已出具声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1、金西洪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声明与承诺》:“(1)重大资产
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除本人通过郞净名下的证券账户存在上述交易股票
的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的其他近亲属在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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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内未交易国睿科技的股票。本人未建议任何人买卖
国睿科技股票。(2)本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国睿科
技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
情形。(3)本人承诺,若本人通过郞净名下证券账户的上述交易国睿科技股票的
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郞净愿意将因上述国睿科技股票交易而
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国睿科技;本人承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睿科
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前,本人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国
睿科技股票。(4)本人确认,2018 年 11 月 3 日至本声明与承诺文件出具日,本
人未再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郞净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声明与承诺》:“(1)除金西洪通过本
人名下的证券账户存在上述交易股票的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的其他近亲属在国睿
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内未交易国
睿科技的股票。本人未建议任何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2)本人未获知任何国睿
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或接受他人建议买卖国睿科技股票,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3)本人承诺,若金西洪通过本人名下证券账户的
上述交易国睿科技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金西洪愿意将
因上述国睿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国睿科技;本人承诺,自本声明
与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技宣布终止
该事项实施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交易行为,不会买卖国睿科技股票。(4)本人确认,2018 年 11 月 3 日至本
声明与承诺文件出具日,本人未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2、王永芳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
“本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国睿科技股票投资价值
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
若本人上述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
上述国睿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国睿科技;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
日起至国睿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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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
行为,不会再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彭为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国
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预案披露之前一日期间,本人不存
在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情况,亦未建议任何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本人亲属买卖
国睿科技股票系其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国睿科技股票投资价值的自
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自
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技宣
布终止该事项实施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
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3、唐丽雅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
“本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国睿科技股票投资价值
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获知任何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或
接受他人建议买卖国睿科技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
人承诺,若本人上述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
愿意将因上述国睿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国睿科技;自本声明与承
诺出具之日起至国睿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技宣布终止
该事项实施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万佥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国
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至预案披露之前一日期间,本人不存
在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情况,亦未建议任何人买卖国睿科技股票。本人亲属唐丽
雅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系其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国睿科技股票投资价
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
诺,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至国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国睿科
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买卖国睿科技股票。”

     (二)相关机构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情况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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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自查期间,中信建投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身份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结余股数   交易时间
    中信建投             独立财务顾问     0         3,200        0       2018.05.03

     中信建投已出具《关于买卖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
载明:中信建投证券已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基于业务需要接触和获
取内幕信息的证券承销与保荐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等保
密侧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设置了信息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动。2018 年 5
月 2 日至 2018 年 5 月 3 日中信建投证券自营账户所持有该股票,为中信建投证
券衍生品交易部为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而进行的风险对冲持仓,是中信建投证
券根据与客户的收益互换协议约定,买入收益互换协议约定标的股票,该股票的
收益为客户所有。该交易是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的相关证
券交易,属于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
资,为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确认文件,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及机构买卖国睿
科技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国睿科技股票的内幕交易行为,对国
睿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所律师逐条核查了
上市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条件: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科技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 A 股普通股,
每股股份具有同等的权利且为同等价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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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
开方式实施,符合《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以国际
化经营为导向的雷达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与服务业务、工业软件业务,符合国家
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国睿防务、国睿信维从事的业务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出现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科技的股份总数为 622,350,719 万
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国睿科技的股本总
额为 1,201,496,884 股,且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届时股份总数的
10.00%,国睿科技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关于公
司上市条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国睿科技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 根据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重组
报告书(草案)》、评估报告等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等规定履行了相关资产定价程序;2)标的资产
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标的资产中,国睿防务 100.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并增加十四所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国睿防务实缴的出资 1,000.00
万元。国睿信维 95.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完成备案的截至评
估基准日国睿信维 100.00%股权的评估值与交易对方持有的国睿信维股权比例
的乘积为准。资产定价合法、合规;4)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00%,即 11.78 元/股。发
行人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重组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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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
项之规定。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均真实、合法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出资真实、权属清晰,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存在代持的情形,也不存
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
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
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以国际化经营为导向的雷
达产品研制生产及销售与服务业务、工业软件业务,主营业务清晰、突出,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且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6) 根据国睿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次交易有利于国睿科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7) 本次交易前,国睿科技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国睿科技上述规范法
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国睿科技仍将保
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
定。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核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提
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根据本法律
意见书之“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所述,如相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
易书面承诺得以严格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
成不利影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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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 据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9]004086 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 根据国睿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国睿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4)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十四所持有的国睿防务 100.00%股
权,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张少华、胡华波合计持有的国睿信维 95.00%
股权。根据国睿防务、国睿信维提供的文件资料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本
所律师核查,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公司除交易对方外其他股东已经出具关于
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函,确认放弃对于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的股权的优先
购买权;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在相关法律程序和承诺得到履行的情形
下,国睿防务 100%股权及国睿信维 95%股权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
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
定。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未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
定。

     4、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国睿科技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1.78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之规定。

     5、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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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项下交易对方
认购股份限售期的相关承诺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质性条件。

     (四)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

     1、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实
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自然人及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非公开发行实
施细则》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

     (1) 发行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
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符合
《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七条
的规定。

     (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
让,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十条的规定。

     (3)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00%,且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20.00%;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
流动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拟使用51,000.00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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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5%。上市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本次交易所涉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
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8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和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17日发布、2018年10月
12日修订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
答》的相关要求。

     (4)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情
形。

     3、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1) 根据国睿科技及交易对方的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申请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一)项之规定。

     (2) 根 据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9]004086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科技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况,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
项之规定。

     (3) 根 据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9]00408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睿科技及其附属公司
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
之规定。

     (4) 根据国睿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国睿科技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5) 根据国睿科技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确认函,并经本所
律师核查,国睿科技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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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

     (6) 根 据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大 华 审 字
[2019]00408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国睿科技最近一年及一
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之规定。

     (7) 根据国睿科技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国睿科技未有严重损害投
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在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本次
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
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质性条件。




十一、 证券服务机构

     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证券服务机构如下:

 证券服务机构                名称                             业务许可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流水号:
 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00000029023);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
                                                 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0163008)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号:
                                                        23101199920121031);
   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
                                                 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1517500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592343655N);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证书序号:
                              伙)
                                                           NO.019877);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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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序号:000487);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
                                                 件证书》(证书编号:00164018)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33784423X);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                  (证书编号:0100011004);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
                                               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0172002)

     综上,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本次交易提供相
关证券服务的资格。




十二、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法律意
见书之“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准和授权”之“(二)尚需取得的批准和授
权”部分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86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方晓杰



      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孙 钻



                                                  经办律师:
                                                                         董君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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