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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睿科技:关于子公司关联销售合同的公告2019-08-26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关联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
        联人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恩瑞特)于 2014 年底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及公司关联方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京轨道)等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了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
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股权转让(BOT)项目(以下简称哈尔滨 BOT 项目)。恩
瑞特对项目公司中电科哈尔滨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哈轨公司)出
资 2700 万元,参股比例为 0.5%。作为项目公司参股股东,恩瑞特可以通过自承
包方式直接承包哈尔滨 BOT 项目中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项目。
    2015 年 12 月,恩瑞特与关联方南京轨道(哈尔滨 BOT 项目总包牵头方)及
项目公司中电科哈轨公司(信号系统最终用户方)签订了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总承包项目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信号系统合同协议书),
由恩瑞特提供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所有货物、施工和服务,
合同总价为 30,909.90 万元。信号系统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7 年 7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6 年 2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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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2015-047)、《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由于业主方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原因,哈尔滨 BOT 项目工作进度不
及预期,信号系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尚未正式履行。目前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项
目建设工作,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信号系统工程
提出了一些新的需求,工程范围需作相应调整,导致信号系统总承包合同总价发
生变更,预计合同总价增加额不超过 6,387 万元,变更后合同总价不超过
37,296.90 万元。为此,协议各方拟于近期签订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
程信号系统总承包项目补充合同,对原合同予以变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恩瑞特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南京轨道同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明,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南京市麒
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东麒路 666 号,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投资、建设;
轨道交通工程和市政工程的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与承包;通信、综合自动化、
牵引等轨道交通设备及相关产品硬件和软件设计、开发、生产、系统集成、销售、
安装、调试、运营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轨道自 2011 年成立以来,通过总承包模式承揽了多项工程项目,包括
宁天城际一期工程 BT 总承包项目、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现代有轨电车 1 号线 BT
总承包项目、南京河西新城有轨电车 1 号线 BT 总承包项目、南京地铁机场线通
信系统总包项目等。2018 年末,南京轨道总资产 131,304.71 万元,净资产
59,307.40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 207,575.35 万元,净利润 11,089.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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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轨道是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2.3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南京
轨道同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恩瑞特是南京轨道的合格供应商,与
南京轨道存在日常业务往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总承包
项目,由恩瑞特作为供应商与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总包商南京轨道、
最终用户中电科哈轨公司签订项目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交易价格参考
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
    项目内容:根据合同规定为买方提供哈尔滨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信号
系统所有货物、施工和服务。
    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 8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买方有权根据客观及现场条件,在与卖方协商后适度调整工程中间进
度计划,以满足信号系统开通运行工期目标,信号供货商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补偿
要求。买方有权推迟目标工期,开通日期延迟一年之内合同价格不变。
    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 37,296.9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柒仟贰佰玖拾
陆万玖仟元整)。
    合同其他主要内容:恩瑞特向南京轨道、中电科哈轨公司承诺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全部义务;南京轨道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给恩瑞特在合同条款
下应支付的所有金额;各方依据技术规格书通过合同谈判形成的文件并经各方签
署后,构成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开拓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业务
的成果,合同签订后,将在项目实施阶段形成销售收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
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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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经 2019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销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
公司开展轨道交通信号系统业务的需要,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关联销售合同的议
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销售合同是公司开展轨道交通信号系统
业务的实际需要,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销售合同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
方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签订本合同。
    (四)其他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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