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
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
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和亏损合
同的判断,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
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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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
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
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
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企业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财务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直
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
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对于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应当在资
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而非增量成本,即企
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
的分摊金额。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前期未发生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
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情况;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存款、
贷款等业务已按上述要求进行核算、列报,无需调整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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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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