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经过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的必要性、审批 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约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思 李闯 姜峰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