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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1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公司控股
子公司收购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 60%股权的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
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均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评估机构进行评
估。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司成立不久,尚在筹建和试生产阶段,
以各方投入的注册资本结合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慈象药业湖北有限公
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8]第
40130 号)为定价的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的公司公告中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说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要求,有利于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
对下属公司的业务管控力、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协同效
应。

    4、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本次收购行为没有异议,同意公司的
本次收购行为。




                                           独立董事:姜峰     李思    李闯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