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终止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 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收购珠海中珠 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从审慎性原则出发,本次终止交易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客观情况,经交易双方协 商决定,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终止交易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思 李闯 姜峰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