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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3-23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监事会本
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慎审核,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从谨慎性原则考虑,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充分
维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

    2、本次债务代偿事项分别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
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经协商最终确定代偿金额。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资格,能胜任本次审计、评估工作;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与审计对象、评估对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签订的相关协议,有效说明了交易标的权属、交易价格、付款方式
及生效条件等内容,有关债务代偿的相关条款清晰、明确,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
利益,避免交易风险。

    4、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效收回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欠款,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有利于公司获
取具有市场前景良好及较强变现能力的优质资产,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5、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同意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行为。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