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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3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债务代偿交易事项的交易相关方,中珠集团持有中珠医疗 23.83%股份%,
持有恒虹投资 10%股份,持有辽宁中珠 50%股份,中珠医疗与辽宁中珠为同一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中珠集团、恒虹投资、辽宁中珠、中珠商贸为中珠医疗关联方。
前海顺耀祥持有的中珠商业 30%股权系过去 12 个月内受让于辽宁中珠,从谨慎性原
则考虑本次债务代偿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原则合理。本次债务代偿事项能有效控制风险,交易
能确保公司收回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所欠资金,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以上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认可本次债务代偿的关联交易,同意
将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姜峰    李思   李闯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