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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3-23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十四次
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华亚正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聘请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
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与公司及交易各方均没有现实的及预
期的利益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充分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体现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2、本次债务代偿交易,各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交易各方的实际情况,有效防控公司风险;
本次用于抵偿债务的资产以及中珠商业城市更新项目均属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优
质资产,有利于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增强及提高公司未来的可持续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从谨慎性原则考虑,以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本次债务代偿暨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债务代偿暨关联交
易事项。




                                          独立董事:姜峰    李思   李闯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