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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1-098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与召开情况

    1、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
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收监事表决票 3 张,实收监事表决票 3 张,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5.31%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张誉萨因个人原因拟转让所持公司全控股子公司横琴中珠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15.31%股权(其中:已实缴注册资本占公司股权比
例为 13.36%,认缴尚未实缴的股权比例为 1.95%);公司从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
等方面综合考虑,拟受让自然人股东张誉萨持有的上述融资租赁公司 15.31%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以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对融资租赁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拟定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61.59%的股权,张誉萨持有融资租赁
公司 38.4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76.90%的股权,
张誉萨将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23.10%的股权。

    因自然人股东张誉萨为融资租赁公司现任董事,且转让前持有融资租赁公司
38.41%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关于实质重
于形式的要求,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收
购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等方面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收购
股权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计及其他程
序,交易价格基于资产审计报告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日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大实业”)基于日常
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物业”)
签署《销售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其开发的“中珠领域花苑”项目
提供销售期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 1 年,涉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77,600
元。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在过去 12 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物业 51%股份;2021 年 1 月 24
日,珠海大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
高应价竞得“中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 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 5%以上股
东肖妃英先生持有珠海大圆 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日大实业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事项
是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保障了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
形成较大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诚医院公司”)基
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与珠海中珠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
物业”)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聘请中珠物业为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提
供前期物业配合服务,服务期限 6 个月,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930,294.00 元(费
用支出以实际发生为准)。

    中珠集团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过去 12 个月内,中珠集团曾持有中珠
物业 51%股份;2021 年 1 月 24 日,珠海大圆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中
珠集团持有的中珠物业 51%的股权”,而中珠医疗持股 5%以上股东肖妃英先生持
有珠海大圆 30%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公司忠诚肿瘤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事
项是基于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定价执行市场价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
则,保障了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
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
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人,弃权 0 人,反对 0 人。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