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3-041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涉及司法处置标的物成交余款的
缴纳、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
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珠集团”)持有公司 119,757,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9%。若本
次司法处置完成,中珠集团持有公司 29,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
本次司法处置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 56,798.84 万元
(其中,本金 49,689.23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为 7,109.61
万元,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该事项尚无实质性解决进展。如
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控制权变动前制
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作出承诺,尽快予以清偿或化解,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处
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号)。因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https://sf.uap.sse.com.cn/)公开司法处置中珠集团
持有的中珠医疗 119,72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8%,占中珠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的 99.975%。
截至目前,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本次司法处
置已结束,处置平台已出具成交结果公告。现将本次司法处置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处置的结果
关于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经济特区德正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委托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
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9,728,000 股股
票(证券简称:ST 中珠,证券代码:60056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在处置过程
中,竟买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竞买账号:B885713***)以每股
单价 1.92 元,总价共人民币 229,877,760 元,竞买成交 119,728,000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涉及司法处置标的物成交余款的
缴纳、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
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珠集团”)持有公司 119,757,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9%。若本次司法处
置完成,中珠集团持有公司 29,42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
3、本次司法处置将导致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出现被动减持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
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珠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为 56,798.84 万元
(其中,本金 49,689.23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为 7,109.61 万元,
尚未统计后期利息及相关费用),该事项尚无实质性解决进展。如后续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控制权变动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作出
承诺,尽快予以清偿或化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核查,本次司法处置的竞买人深圳市中盛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
属于中珠集团的关联方,亦不属于公司董监高向公司报备的关联方。若竞买人后
续完成余款缴纳,完成股权过户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督促信息披露义务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司法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