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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关于同意控股孙公司签订《收储协议》的公告2020-10-10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0-051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孙公司签订《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省信雅达蓝天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蓝天环保”)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下发的《通知书》,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拟向蓝天环保支付 20,711.06 万元,用于对蓝

   天环保拥有的位于合肥市庐阳经开区阜阳北路以东、天水路以南

   的一宗土地实施收储。

 本次收储协议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孙公司拥有地块收储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一、 收储情况概述

   (一)     被收储土地及房屋的基本情况

   蓝天环保此次被收储房产位于合肥市庐阳经开区阜阳北路以东、

天水路以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78,107.16 平方米(准确面积以实际
测绘为准),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合庐阳国用(2013)第 006 号,土地

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

总建筑面积为 24,411.16 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 24,411.16

平方米。

   (二)      收储的补偿作价情况

   根据合肥市土地收储政策,经合肥市政府批准,合肥市土地储备

中心支付蓝天环保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0,711.06 万元。

   (三)      本次收储的相关方

   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安徽省合肥市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在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存量土地收购、

集体土地统征和土地开发等。

二、 收储的主要条款和内容

   (一)      合同主体

   蓝天环保(以下简称“乙方”)及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

“甲方”)。

   (二)      交易价格

   根据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共计人民币 20,711.06 万元的收储

补偿款。

   (三)      支付方式

   甲方按分期方式以现金支付乙方土地收储补偿款。

   1、第一期 人民币 6,213 万元,付款条件:双方签订本合同,乙方
将土地证原件移交甲方,修建封闭围墙,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将收购地块内 3 号车间拆除完毕,经现场确认后 60 日内;
   2、第二期 人民币 10,355 万元,付款条件:2021 年 7 月 30 日前,
乙方将收购地块内房屋拆除完毕,垃圾清运干净并注销房产证,经现
场确认后 60 日内;
   3、第三期 人民币 4,143.06 万元,付款条件:乙方看护地块至上

市成交,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移交给竞得人后 60 日内。

   (四)      其他安排

   1、     交付标准
         乙方向甲方交付土地时,须达到以下净地标准,并经甲方验收
   合格。
   (1)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红线外通道路,并具备水、电、气和
通讯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
   (2)地上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规划要求保留的除外);地
块内的杆线已迁移,无架空线及其他障碍物;建筑垃圾及土方已清运
完毕,并清理至自然标高。
   (3)地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暗渠(涵)等
隐蔽设施已按规定改造或清理完毕。
   (4)涉及人防工程的,已提交现状勘测位置分布图和详细点位坐
标等相关资料,并取得人防主管部门书面处理意见。
   (5) 已按有关规定修建封闭围挡。

   2、乙方将地块拆除干净,垃圾清运完毕,并无偿看护至土地上市

成交后 60 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按上述交付标准约定向甲方交付土地。

交付土地时,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

用。
三、 本次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被收储土地系蓝天环保闲置厂房,因此此次收储不会对蓝天

环保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目前公司预计此次蓝天环保拥有的土地被收

储事项对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在 9,000 万到

10,000 万之间,具体金额尚不明确。上述土地收储将产生税收,目前

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此外,公司需要根据上述土地具体

的实施收储情况以及协议补偿费收取的时间,来核定相应会计年度的

净利润金额。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

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

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此次收储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