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信雅达: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6-04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 2021-030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信雅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魏美钟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美钟先生,其基本情
况如下:

   魏美钟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中南大学 MB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
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华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
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
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激励相关审议议案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6 月 15 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 征集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11:
30,下午 13:30-17: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

易所(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
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
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收件人: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1-56686791
传真:0571-56686502
邮政编码:31005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
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
对、弃权中选择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魏美钟
2021 年 6 月 4 日
附件: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魏美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意 对 权
1.00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项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
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
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