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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49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888 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5.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叶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23,491,012       99.82   221,100         0.18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晓红、翟栋民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雅达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