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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雅达: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1-12-30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1-06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
   登记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份额
   33.1104%。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操
   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风险、资金不能及时
   有效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协议》,将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入股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顺芯”),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未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顺芯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5,101 万元,公司持有其 33.1104%份额。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顺芯的基金管理人为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顺
投资管理”),该管理人的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关路 777 号 4 号
楼 20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 91370212334178642B,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号为 P1033802。基金管理人其他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
2、管理模式:泰和顺投资管理设执行董事一人。
3、主要管理人员:阳洋,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刘敬祥,任监事。
4、主要投资领域: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

5、近一年经营状况:泰和顺投资管理现管理 3 个基金(因“顺芯”尚未备案,
因此此处不不含“顺芯”)。
三、此次对外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9889295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潘磊
注册资本:48291.954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9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机器人系统集成业务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焊割设
备相关软件销售及技术服务;焊割设备租赁及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
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焊割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电子设备、电源设备及
配件、焊接材料、机器人及自动化关键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
服务。
股权结构:该公司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详见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陈岚
身份证号码:433001************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3、高丽华
身份证号码:420106************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
4、刘俊凯
身份证号码:370202************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
5、李大江
身份证号码:43060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
6、吴小茴
身份证号码:330183************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
7、鲁瑜
身份证号码:33010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四、此次对外投资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因其金额在《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与该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
存在其他利益关系。

五、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成立背景:顺芯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投资项目,为合伙人
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2、基金规模及存续期:
(1)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5,101 万元。
(2)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即普通合伙人发出的首次缴款通知
载明的最后缴款日)起5年,其中投资期为(1)规定的期限,退出期为(2)规
定的期限。
    A、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以下述两种情形中较早届满或实现的期限为
投资期:
    ①自首次交割日起之后的3年;
    ②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已全部用于投资项目及合伙费用。
    若投资期因上述第①款原因而届满,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
根据合伙企业投资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延长1年。
   B、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 2 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合伙企业投资的退出情况决定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延长两次,
每次延长 1 年。
3、投资人、投资比例及出资时间

 序                                               出资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人类别
 号                                               方式   (万元)       比例

        青岛泰和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1                                   普通合伙人   现金       1        0.0066%
        公司
 2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0      33.1104%

 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现金     3,000      19.8662%

 4      吴小茴                       有限合伙人   现金      600       3.9732%

 5      鲁瑜                         有限合伙人   现金      500       3.3110%

 6      陈岚                         有限合伙人   现金     2,000      13.2442%

 7      刘凯峻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8      高丽华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500      9.9331%

 9      李大江                       有限合伙人   现金     1,000      6.6221%

                           合计                           15,101      10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均未出资。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
缴付时点和每次缴付的金额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确定。合伙协议
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将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
六、顺芯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管理人内设投资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
策。

(1)投资委员会委员应不少于 3 人,所有委员均由管理人任免;

(2)经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可通过投资委员会决议;

(3)投资委员会委员不能因履行其投资审核及决策职责而接受任何来自合伙企
业的报酬。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
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执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拥
有管理合伙企业的权利;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
行为,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1)管理费
   投资期内,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投
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管理费以相应付费年度的开始之日其在合伙企业
届时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为基数。管理费费率为 2%一年。
(2)费用和损益分配的原则
   A、合伙企业因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益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进行分配。
   B、合伙企业承担的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合伙费用按照合伙人在相关投资中的
权益比例分摊给相关合伙人,合伙企业承担的其他合伙费用(除管理费外)在全
体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配,管理费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约
定分摊。
(3)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合伙企业按单个项目回收资金进行分配,项目可分配收入应按下列原则和顺
序进行分配:投资本金、项目合伙费用、门槛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低于 6%时,
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收益;当综合年化收益达到或高于 6%时,
有限合伙人按年化 6%的比例收取门槛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此部分分配。超
额收益:项目可分配收入如还有剩余,当年化收益率大于 6%且小于 40%(含)时,
有限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80%,普通合伙人提取超额收益部分的 20%;若
年化收益率大于 40%,则超额收益分两次分配,有限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
的 70%,普通合伙人提取第二次分配金额的 30%。
   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
完成之日前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如该
资产没有前述上市价格或公开交易价格或其他明确的价格,普通合伙人应根据市
场公允价格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
(4)回拨机制
   在合伙企业终止清算时,经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的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
任一合伙人已获分配数额超过应获分配数额的,应向合伙企业返还、重新进行分
配,以实现合伙企业收益的总体分配符合合伙协议的约定。
(5)亏损分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因投资项目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权益
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6)所得税
    合伙人所获分配的应税所得,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自然人有限合
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企业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
4、一票否决权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七、顺芯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顺芯主要投资于集成电路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产业配套
的优质未上市企业普通股。
   2、投资项目和计划:截至本公告日,顺芯尚无具体投资项目。
   3、盈利模式及投资后的退出机制: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将在适宜的时
机实现投资变现。
八、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为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本
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
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九、风险揭示
   1、本基金成立后,须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如因管理人未履行备
案手续或者私募基金不符合备案要求等原因致使基金备案失败,则将导致私募基
金不能投资,从而导致本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2、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无固定回报承诺,存在投
资周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以认缴出资额(5,000 万元)为限对投资基金承担
有限责任。
   3、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
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
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
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4、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该基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正
常情况下适度参与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
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共青城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