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2022-08-04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2-03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4,929,68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8 月 10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魏美
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通过公司内网对本次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公司
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并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公告
编号:临 2021-031)。
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并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临 2021-032)。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3.36元/
股的价格向465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3,774.42万股。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42.00万股,回购价格为3.3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
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37,324,200股。
2022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
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8 月 10 日
2、授予数量:3,774.42 万股
3、授予人数:465 人
4、授予价格:3.36 元/股
5、授予后剩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360 万股
注:2022 年 6 月 20 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6 月 20 日为预留部分 360 万股的授予日。
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在实施完成过程中,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股票的授予价格从 3.36 元/股调整为 3.11 元/股,以
3.11 元/股向 144 人授予 360 万股。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
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
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
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
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
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
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
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40%
制性股票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30%
制性股票第二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30%
制性股票第三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48
个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
分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序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满足第一个解除限
3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 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
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核目标: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 2021 年度公司股权激励
限售条件。 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 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
目标如下表所示: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
解 除 限 售 业绩考核目标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期 61,953,500.92 元,相较
首 次 授 予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 于 2020 年净利润的增长
的 限 制 性 元为基数,公司 2021 年净利润 率是 365.85%。
股 票 第 一 增长率不低于 350%;公司 2021
个 解 除 限 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售期
首 次 授 予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
的 限 制 性 元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股 票 第 二 增长率不低于 500%;公司 2022
个 解 除 限 年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售期
首 次 授 予 以 2020 年净利润 1,329.91 万
的 限 制 性 元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
股 票 第 三 增长率不低于 650%;公司 2023
个 解 除 限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000 万元。
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
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
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
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4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 年限制 励对象合计 465 人,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 中:454 名激励对象 2021
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结果。 均无不合格情况,满足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 除限售条件;11 名激励对
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 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条件,其所持有的共计
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 420,000 股限制性股票已
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办
考 核 结 达标 达标 不达标 理完毕回购注销。
果
绩 效 考 A≥80 80 > 60>A
核 A≥60
标 准 系 1.0 0.8 0.0
数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60 及以上,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激励对象
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
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60 以下,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公
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
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届满,
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1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420,000 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
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办理完成该部分股票的
回购注销。
三、用列表方式说明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454 名,按照 2021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929,680 股,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
序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
号
量(万股) (万股)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耿俊岭 董事长 60 24 40
2 朱宝文 董事 60 24 40
副 董 事
3 李峰 60 24 40
长
董事、总
4 林路 50 20 40
裁
董事、副
5 叶晖 总裁、董 40 16 40
秘
6 魏宽宏 副总裁 50 20 40
7 施宇伦 副总裁 60 24 40
8 魏致善 副总裁 40 16 40
9 陈宇 副总裁 40 16 40
10 韩剑波 副总裁 40 16 40
财 务 部
11 李亚男 25 10 40
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
40
525 210
计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 3,207.42 1282.968 40
合 计 3,732.42 1492.968 40
注:激励对象中耿俊岭、朱宝文、李峰、林路、叶晖、魏宽
宏、施宇伦、魏至善、陈宇、韩剑波和李亚男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8 月 10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929,680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
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890,806 -14,929,680 30,961,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30,710,823 14,929,680 445,640,503
总计 476,601,629 0 476,601,629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
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届满后,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和履
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