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14-10-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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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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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
请重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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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
关于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
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13日,目前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主要从事钢材、铜材、建材、机电产品为主要品种的
商贸物流结合第三方物流整体外包业务,其中钢材产品为其主要经营品种,占其
近年来营业收入的90%以上。
2014年9月5日,公司获悉物流公司因无足额资金支付到期债务,作为第一被
告被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起诉,当日,物流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20多个账
户被全部冻结,提请冻结金额共计1.5亿元。此外,公司在对原董事、常务副总
经理,物流公司原董事长汪晓秀离职审计过程中,发现物流公司的应收款项存在
重大坏账风险。鉴此,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9日全天紧急停牌,并
于2014年9月10日、9月1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
年9月24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对物流公司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初步核
查 情 况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4-071号、临2014-074号、临2014-076号公
告)
物流公司因本次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且目前已出现债务
逾期情形和重大坏账风险,于2014 年9月30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报告,提请依法向
法院申请物流公司重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法定重整环境下,在法院的主导下,管理人全面介入,
对物流公司进行全面整顿,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操作性强,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法
律风险,把所有债权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统一归口到受理重整案件人民法院受理,
有利于保护所有债权人利益;另外,各方面能够集中力量,想方设法对物流公司
进行全面整顿,有助于兼顾物流公司主要债权人银行、其他债权人及上市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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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利益。
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后,物流公司的债权债务将从上市公司剥离,上市公司对
物流公司出资成本及应收款项等损失约29亿。上市公司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省
国资委以及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可以通过借
力资本市场,采取诸如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弥补上市公司投资及应收款项等损
失,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实现上市公司平稳过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14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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