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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2014-11-1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4-101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99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
银行为物流公司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出现逾期外,无其他对外
担保逾期情况。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淮矿现
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物流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9,998 万元,
鉴于物流公司因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其资产已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物流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将承担代偿其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签署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一、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铁路新村)
    法定代表人:黄仁祝
    注册资本:20 亿元
    主营业务:从事以钢材、铜材、建材、机电产品为主要品种的商贸物流结合
第三方物流整体外包业务。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物流公司资产总额为 1,997,075.9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843,510.48 万元,净资产为 153,565.51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3,319,799.93 万元,净利润 13,091.19 万元。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物流公司资产总额 2,253,880.08 万元,负债总
额为 2,128,427.69 万元,净资产为 125,452.39 万元;2014 年 1-6 月实现营业
收入 1,363,736.90 万元,净利润 3,777.0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14 年 10 月 28 日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物流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了物
流公司管理人,本公司不能再控制物流公司,自 2014 年 9 月末起不再将物流公
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该事项出具
审计机构意见(详见 2014 年 11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公司为物流公司提供担保的有关情况
    1、担保的审批情况
    经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为物流公司在金融
机构授信等提供总额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担保。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
    2、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2013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为物流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签署最高债权
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为物流公
司与中国交通银行淮南分行签署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合
同》;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物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签署最高债
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为物流公司
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保证合同》。
    3、担保余额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物流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9,998 万元,分别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为其流动资金借款 10,000 万元提供
保证担保;中国交通银行淮南分行为其国内信用证开证提供 9,998 万元保证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淮南分行为其流动资金借款 10,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淮南矿业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其流动资金借款 10,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承担担保责任的说明
    鉴于,物流公司因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其资产已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物流公司的重
整申请,公司将承担代偿其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签署与该担保事项相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承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物流公司资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
能力的可能,法院已正式裁定受理物流公司的重整申请。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为物流公司承担代偿其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责任。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履行有关审批程序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物流公司银行
等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截止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为物流公司在银行
等金融机构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9,998 万元。鉴于物流公司资产已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我们同意公司为物流公司承担代偿其
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的担保责任。
    六、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物流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债务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39,998 万元。鉴于物流公司资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
力的可能,公司将为此承担担保责任。针对相关担保事项对公司 2014 年度经营
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已于 2014 年三季度预提了 40,033.83 万元的预计负债(其
中担保形成负债 39,998 万元,利息 35.83 万元)。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