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30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5-04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
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 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
第 1 页 共 4 页
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
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证券法》68 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
表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和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公司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
第 2 页 共 4 页
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
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公司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
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编制的公司《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
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完成公司《201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
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第 3 页 共 4 页
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高管人员年
薪制实行办法》
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办法,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进
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 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非
标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发
表如下意见:
1. 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2. 希望董事会带领经理层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尽
快消除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