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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1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5-120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债券代码:1222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
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披露 2011 年年度报告有关信息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 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2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
    1、2012 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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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1、2013 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3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 条规定,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发表如
下审核意见:
    1、2014 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
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2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75 号),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
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2. 将督促董事会带领经理层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
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第 2 页 共 3 页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76 号),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
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2. 将督促董事会带领经理层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
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4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77 号),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
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2. 将督促董事会带领经理层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
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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