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4 年财务报 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的意见 各位监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77 号),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 公司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 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2. 将督促董事会带领经理层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措施, 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请各位监事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