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履行措施的公告2015-09-16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5-124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
履行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
在 2010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为确保淮南矿业该次注入公司的标的资产
盈利能力,淮南矿业承诺:“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 2010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
利润合计不低于 3.2 亿元,2011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3.84
亿元,2012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4.61 亿元。如标的资产届
时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其差额部分由淮南矿业在该会计年度的铁
运公司和物流公司的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本公司补
足” 。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更正(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5-089 号公告),并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重新披露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
见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更正后的 2012 年年度报告,铁运公司和物流公司于 2012 年度实现的净
利润合计为 2.3 亿元,未达到淮南矿业关于 2012 年度业绩承诺。鉴此,公司将
自披露 2012 年年度报告(即 2015 年 9 月 15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执行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之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进行专项审核,淮南矿业将根据最终专项审核结果严格履行上述业绩承
诺。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