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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2015-10-14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5-131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累计实际收到政府补助 7126.20
  万元,涉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专项奖励、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集装箱
  奖励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单位                    补助项目名称         金额      计入科目   文件号(政府批文)

                                   芜湖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芜发改三产[20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营业外收入
                                   专项奖励                                       328号

                                                                                  芜财预[2014]14号、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税奖励款                214.94 营业外收入
                                                                                  芜财预[2014]189号

                                   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
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3691.69 营业外收入 淮财预[2012]439号
                                   资金

                                   2013年度煤炭应急储备补
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                                           288.00 营业外收入
                                   贴

                                   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改造工                         发改投资[2011]2327
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                                           250.73 营业外收入
                                   程投资                                         号

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集装箱奖励               2402.25 营业外收入 芜政办[2014]6号


芜湖申芜港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集装箱奖励                 12.69 营业外收入 芜政办[2014]6号


芜湖市铁水联运有限责任公司         营改增试点企业补贴          4.03 营业外收入

                                   江北产业集中区税收奖励
安徽省裕溪口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2.73 营业外收入
                                   款

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扶持                  199.14 营业外收入 淮开管2012[58]


             合   计                                        7126.2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6875.47 万元,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250.73 万元,
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