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草案) 交易对方 淮南矿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通讯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1号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声 明 一、公司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重 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 本公司以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淮南矿业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 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经办人员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 确、完整。 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4 释 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4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4 二、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 14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估值和定价情况.................................................. 16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17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18 六、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21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2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27 重大风险提示 ............................................................................................................. 29 一、淮矿物流重整事宜的风险.......................................................................... 29 二、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风险.......................................................................... 30 三、业务整合与管理风险.................................................................................. 30 四、盈利能力风险.............................................................................................. 30 五、短期无法分红风险...................................................................................... 31 六、政策风险...................................................................................................... 31 七、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31 八、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31 九、配套融资风险.............................................................................................. 31 十、关于本次重组的审批风险.......................................................................... 32 十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32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34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4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36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37 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1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5 一、公司基本信息.............................................................................................. 45 二、公司设立情况.............................................................................................. 45 三、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 46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6 五、主营业务情况.............................................................................................. 47 六、主要财务数据.............................................................................................. 49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51 八、上市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51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3 一、淮南矿业基本情况...................................................................................... 53 二、历史沿革情况.............................................................................................. 54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56 四、股权结构及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56 五、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60 六、主要财务数据.............................................................................................. 61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63 八、淮南矿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63 九、淮南矿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66 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 ............................................................................................. 67 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 ................................................................................ 67 二、淮沪电力 49%股权 ................................................................................... 111 三、发电公司 100%股权 ................................................................................. 131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5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154 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56 三、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165 四、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166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 168 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简要财务报表........................................................ 168 二、本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170 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本报告书摘要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摘要(草案)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重组报告书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 皖江物流、上市公司、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淮沪煤电 指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淮沪电力 指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发电公司 指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拟购买资产、 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股权、 指 标的资产 发电公司 100%股权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本协议、重组协议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本补充协议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皖江物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淮南矿业购买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 指 持有的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 次重组 股权、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标的公司、目标公司 指 淮沪煤电、淮沪电力和发电公司 交易对方、淮南矿业 指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矿物流、物流公司 指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原名为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7 月更名 港口公司 指 为芜湖飞尚港口有限公司 铁运公司 指 淮矿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 铁运分公司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南铁路运 输分公司 上海淮矿 指 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淮矿地产 指 淮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 指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 指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浙能电力 指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淮浙煤电 指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矿电力 指 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电燃公司 指 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现已与国家核电技术公 中电投集团 指 司已合并组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首次董事会 指 皖江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定价基准日 指 皖江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皖江物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淮南矿业购买其 本次收购 指 持有的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 股权、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的发行价格为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 本次收购的发行价格 指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即 3.98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不低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 指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3.98 元/股)的 90%,即 3.58 元/股。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日 淮南煤监局 指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监察分局 安徽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信达、信达公司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水致远 指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安徽地源 指 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66 淮沪煤电审计报告 指 号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5-64 淮沪电力审计报告 指 号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天 发电公司审计报告 指 健审[2015]5-65 号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报告》天健审[2015]74 号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备考审阅报 发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告》天健[2015]73 号 1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淮沪煤电资产评估报告 指 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50.43%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3 号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淮沪电力资产评估报告 指 的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49.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4 号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 发电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指 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5 号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50.43%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淮 采矿权评估报告 指 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水 致远矿评报字[2015]第 007 号 《关于皖江物流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 保留意见消除说明 指 见所述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 差错更正的说明 指 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关于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指 明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关于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指 明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 《关于对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指 明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1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最近一年 指 2014 年度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 最近两年 指 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最近两年及一期、报告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 期 最近三年 指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指 月 《公司章程》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重整计划草案》 指 《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1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重组规定》 指 定》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指 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试行)》 千瓦 指 功率计量单位,1 千瓦=1,000 瓦 千瓦时 指 计量用电的单位,1 千瓦时=1 千瓦*1 小时 元 指 人民币元 人民币普通股,即在中国境内发行、在上交所或 A股 指 上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本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1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淮南矿业购买其下属的淮沪煤 电 50.43%股权、淮沪电力 49%股权、发电公司 100%股权,其中,交易价款的 75%由皖江物流以其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的股份支付,交易价款的 25%由皖江物 流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本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25%的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以支付现金 对价。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交易的简要情况 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重组和募集配套资金系两次发行,中国证监会一次核 准。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条 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购买资产涉及发行股份的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3.98 元/股,该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 根据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值(403,905.77 万元)并经各方友好协商,本 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403,905.77 万元,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的股票 数量为 761,128,957 股。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亦将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的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交易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5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976.44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的 25%),发行股份数不超过 282,057,099 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 支付。 (三)股份锁定安排 1、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淮南矿业承诺,其于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 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皖江 物流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1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淮南矿业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淮南矿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淮南矿 业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2、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 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于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皖江物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皖江物流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估值和定价情况 本次评估的标的资产为淮南矿业下属的淮沪煤电 50.43%股权、淮沪电力 49%股权、发电公司 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评估机 构中水致远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2015]第 2253 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4 号和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5 号)。 根据上述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为 552,621.85 万元,评估值为 633,698.64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4.67%,按股权 比例折算后,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39,764.90 万元,评估值为 403,905.77 万元。 标的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值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率 投资比例 股权价值 评估方法 1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 淮沪煤电 282,131.93 311,919.16 10.56% 50.43% 157,300.83 资产基础法 2 淮沪电力 143,145.37 147,401.07 2.97% 49% 72,226.52 资产基础法 3 发电公司 127,344.54 174,378.41 36.93% 100% 174,378.41 资产基础法 合计 552,621.85 633,698.64 14.67% - 403,905.77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403,905.77 万元。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淮南矿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孰高 为判断标准之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 403,905.77 万元,高于标的资 产账面净资产,占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净额的比 例超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鉴于上述,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需提交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淮南矿业,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无论是否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影响的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包括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公 司地处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内陆地区的结合部,是长江能源输出第 一大港和安徽省最大的货运、外贸、集装箱主枢纽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 是安徽省内规模最大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之一。 201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因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 债务,其资产不能满足清偿债务的需要,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于2014 年10月28日被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为弥补公司投 资及应收款项等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公司平 稳过渡,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拟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升上市公 司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 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 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其中物流贸易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占比达 90%以上。鉴于淮矿物流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已进入依法重整程序,物流 贸易业务规模及收入大幅下降。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电力生产主营 业务,主营业务由单一的“物流业务”进阶为多元化的“能源业务+物流业务”,形 成多元化的业务平台。 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标的资产依托其在能源行业积累的行业经验、渠 道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储备,将有效参与皖江物流能源板块布局的前期设计和 后期管理,使皖江物流未来拥有更具竞争力的能源运作经验和优势,进一步优化 上市公司的收入组合,增强业务协同效应,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上市公司的 业务发展。2014年和2015上半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66,261.20万元和30,032.64 万元,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 1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长点。 在战略安排方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有意将本公司作为能源业务 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并以发行底价测算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重组前 本次交易后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指 标 股份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 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淮南矿业 151,897.21 52.67% 228,010.10 62.55% 228,010.10 58.06% 及关联方 其他股东 136,504.18 47.33% 136,504.18 37.45% 164,709.89 41.94% 合计 288,401.39 100.00% 364,514.29 100.00% 392,720.00 100.00% 注:淮南矿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持有上市公司 58,158,156 股股份(在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期间,上海淮矿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皖江物流 45,473,716 股份),此处与淮南矿业持股合并计算,下同。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 变动额 变动比率 1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08,214.06 1,899,894.99 1,191,680.94 168.27% 负债合计 342,096.59 1,142,518.90 800,422.31 233.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117.47 757,376.09 391,258.62 106.87% 营业收入 217,461.50 422,863.59 205,402.09 94.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01.22 41,720.98 30,019.76 25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7,586.08 36,944.68 29,358.60 387.01%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1 0.07 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5.59% 2.22% 6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2.18% 4.95% 2.77% 127.06%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32,163.30 1,887,793.71 1,155,630.41 157.84% 负债合计 377,882.55 1,162,302.62 784,420.07 20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4,280.75 725,491.09 371,210.34 104.78% 营业收入 1,931,809.23 2,435,508.64 503,699.41 26.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384.12 -197,984.27 27,39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190,440.24 -165,219.76 25,220.48 -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54 0.32 - 2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 - - - 净资产收益率 注: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数据取自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备考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增长 168.27%,负债规模增加 233.98%,所有者权 益增加 106.87%。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总资产规模增加 157.84%,负债规模增加 207.58%,所有者权益增加 104.78%。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1-6 月基本 每股收益由 0.04 元/股上升至 0.11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 3.37%上升至 5.59%,有效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得主管国资部门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淮南矿业二届九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九十五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取得淮沪煤电、淮沪电力、发电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5、主管国资部门已完成对本次评估报告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主管国资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2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主要承诺如下表所示: 2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序号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公司将及时向皖江物流提供本次重组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信息的 关于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 1 淮南矿业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文件、资料、信息存在虚假记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之承诺函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皖江物流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1、本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了全部有关事实材料,且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所提 2 皖江物流 披露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 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一致性,保证对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性和完整性之承诺函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与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公司持有发电公司100%股权、淮沪煤电50.43%股权和淮沪电力49%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均系本公司 真实出资形成,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使其他方代本公司持有发 电公司100%股权、淮沪煤电50.43%股权和淮沪电力49%股权的情形。发电公司、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均为合法设立 关于对标的资产无权利瑕疵 及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3 淮南矿业 的承诺函 2、本公司对标的资产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用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标的资产没有设置 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 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股权过户或转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皖江物流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股份的锁 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淮南矿业 关于股份限售之承诺函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 限售期承诺函。 2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鉴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拟将其持有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沪煤 关于放弃淮沪煤电和淮沪电 电”)50.43%股权、淮沪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沪电力”)49%股权转让给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上海电力 力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以下简称“皖江物流”)。本公司作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的现有股东,依法持有淮沪煤电49.57%的股权和淮沪电 力51%的股权,在此声明同意淮南矿业与皖江物流之间的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并放弃行使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本公司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等情况。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刑事处罚或者除本 承诺函附件一所列事项之外的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是否存在行政、刑事处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况,不存在刑事处罚或者除本承诺函附件二所列事项之外的行政处罚(与证券 6 淮南矿业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不存在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及重大诉讼、仲裁之承诺函 附件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淮南矿业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涉及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具体如下: 2015年7月23日,中国证监会以“[2015]2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淮南矿业董事长孔祥喜、 副总经理杨林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该文件,因淮南矿业下属上市公司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皖江物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对责任人暨皖江物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其 中包括对淮南矿业董事长孔祥喜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对淮南矿业副总经理杨林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以上市公司为本公司下属从事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 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下属企业为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新庄孜电厂技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在建项目及配套煤矿(以下简称“潘集电厂”)。 由于上述资产暂不具备运营条件和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暂不将上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本公司承诺,包括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 上述正在建设的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以及将来可能建设的以本公司为建设主体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条件及便利的其 7 淮南矿业 争的承诺函 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将积极督促上述工程项目规范运作,在解决项目审批和行业 准入资质等合规性要求并具备正式运营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公司向上市公司发出收购通知,由上市公司根据其 自身条件选择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述相关资产,并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 公司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完成收购前,本公司将以托管、租赁等合法方式将该等资产 交由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新庄孜电厂和潘集电厂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履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市公司 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上述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 2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3、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自身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 同业竞争,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4、本公司确认并向上市公司声明,本公司在签署本承诺函时是代表自身和作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的代理人 签署的。 5、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 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6、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的出具、解释、履行与执行均适用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凡因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或与本承诺函有关的争议,由本公司及上市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可 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及将来与上市公司和/或发电公司、淮沪煤电、淮沪电力发生的关 联交易均是公允的,是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的;本公司保证将继续规范并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 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之 2、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拟注入的发电公司、淮沪煤电、淮沪电力,下同)之间的 8 淮南矿业 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 承诺函 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 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在皖江物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增加所持有皖江物流股份比例而损害皖江物流的独立性,在资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9 淮南矿业 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皖江物流保持“三分开、五独立“的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承诺函 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提供担保,不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承诺人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与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10 皖江物流 员关于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之承诺函 2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一)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 对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 估机构对交易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以确保交易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资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 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已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 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意见。 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与淮南 矿业协商,确定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即 3.98 元/股,充分体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对上市公司 的支持。 此外,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 2014 年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6,261.20 万元,按照中水致远出具的评估报告,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 403,905.77 万元,按照 2014 年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倍数为 6.09 倍。通过对近年来上市公司 收购电力资产可比交易对比分析,可比交易中发电业务相关资产市盈率均值和中 值分别为 11.25 倍和 9.39 倍,大大高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估值水平,有助于保障 广大中小股东的投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 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重组报告书 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 况。 (三)股份锁定安排 1、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淮南矿业承诺,其于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 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皖江 2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物流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皖江物流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因皖江物流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淮南矿业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淮南矿业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2、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的锁定安排 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于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皖江物流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皖江物流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被摊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实现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86 元/股和 0.04 元/股,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假 设本次交易在 2014 年期初完成,上市公司 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6 月实现的基 本每股收益为-0.54 元/股和 0.11 元/股,本次交易将大幅增厚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 益。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因并购重组交易而导致当期每股收益 被摊薄的情况。 2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淮矿物流重整事宜的风险 鉴于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且已出现债务逾期情形 和重大坏账风险,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妥善解决本次重大事项问题,经皖 江物流及淮矿物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已依法向法院申请淮矿物 流重整,在法院主导下开展重整有关工作,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矿物流的重整申请。 2015 年 7 月 28 日,淮矿物流制作了《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并由皖江物流公告。该《重整计划草案》已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淮矿物流全体债权人提交。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所述,管理人聘请的中介机 构,对淮矿物流(含其合并纳入重整的 4 家子公司,下同)截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的资产及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评估:淮矿物流经审计的资产净值为 77.31 亿元,评估净值为 38.16 亿元;管理人已确认、暂未确认以及未申报债权合计 149.00 亿元。淮矿物流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而且根据管理人《模拟破产清算清偿 能力预测分析报告》,在模拟淮矿物流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所能获得的清偿比 例为 17.53%。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并兼顾考虑利益相关方的承受能力, 淮矿物流提出了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即普通债权人所持普通债权 30 万元及以 下部分全额现金清偿;30 万元以上部分的 40%留债,并进行现金分期清偿;30 万元以上部分的 60%全部豁免,不再清偿)、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以 及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等。 为推进淮矿物流本次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次《重整计划草案》安排 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拟让渡淮矿物流全部出资人权益,全部股权由淮南 矿业有条件受让,淮南矿业取得让渡股权的条件为对淮矿物流根据本重整计划债 权调整和清偿方案留债部分的债务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零对价向公司控 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出资 2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人权益的议案》。2015 年 8 月 26 日及 2015 年 10 月 23 日,淮矿物流分别召开重 整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草案》在两次债权人会议均未表决通过。淮矿物流已 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批准重整计划,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零对价向淮南矿业让渡淮矿物流全部出资人权益事项将在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决通过后方能实施。 若本次重整计划未获得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则淮矿物流预计将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鉴于公司已于 2014 年将淮矿物流相关资产全部计提坏账或 减值准备,因此重整计划失败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及本次重组形成直接负面影 响。公司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上述重整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投资者提起诉讼索赔风险 2015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向皖江物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皖 江物流及相关责任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皖江物流及其负有责任的 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责任主体,存在被投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虽然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皖江物流尚未接 到任何投资者诉讼或索赔要求,但上述诉讼和赔偿风险仍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影 响。 三、业务整合与管理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尽管交易标 的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并拥有较为优秀的管理团队与员工队伍,经营状况良 好,但是本公司整体运营仍将面临整合的考验。如果本公司的管理不能与规模的 扩大相匹配,不能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质量,将会直接影响本公司的发展前景。 此外,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更换了大部 分董事以及高管人员,新任董事、高管人员和前任董事、高管人员需要就本公司 的运营管理进行交接,存在短期磨合的管理风险。 四、盈利能力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主要从事火力发电行业,其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国家 3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电力调度政策、电力上网价格、燃料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未来上述因素 发生相关波动,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五、短期无法分红风险 本次交易前,由于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导致皖江物流出现较大金额的未弥 补亏损。本次交易后,预计皖江物流盈利水平将明显提升,但短期内预计难以抵 消未弥补亏损金额,导致上市公司短期内无法分红。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政策风险 电力业务受国家政策的管制和影响较大。若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标的 资产的输电范围、电价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从而影 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标的资产的运营成本中,煤炭消耗占比较大。标的公司中淮沪煤电、淮沪电 力为煤电一体化项目,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带来影响,但如 煤炭价格发生显著波动,仍会影响标的资产的经营业绩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除民用电力外,电力市场主要需求来源于工业生产,该部分需求强度与宏观 经济的活跃程度紧密相关。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电力资产的经营 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工业生产活跃,电力需求增 长;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工业生产放缓,电力需求下降。目前,国内宏 观经济仍处于不稳定的阶段,相关电力资产的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未来受到宏观 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能存在较大波动的可能。 九、配套融资风险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所需支付 的现金对价。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顺利实施或募集金额不足,则本公 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性融资资金等方式予以支付。 3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十、关于本次重组的审批风险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转来的信达公司起诉淮南矿 业的诉讼文件(复印件),信达公司以淮南矿业董事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 《公司法》、《淮南矿业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淮南矿业公司章程》 为由,请求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判令撤销淮南矿业作出的有关同意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就该事项及其影响发布了临时公告。经专项 核查,公司认为,淮南矿业与皖江物流签署的重组协议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的书面文件合法、有效,淮南矿业本次涉诉事项不影响购买资产协议的法律效 力。淮南矿业本次涉诉事项不会对皖江物流的现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但是由于信达公司诉讼请求田区法院判令撤销的淮南矿业的有关董事会决议是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法律文件之一,因此,淮南矿业本次涉诉事项可能会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产生影响。作为淮南矿业的两个股东,安徽省国资委和 信达公司正在淮南矿业的配合下积极沟通,待上述事项妥善解决后将会消除淮南 矿业涉诉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产生的影响。除淮南矿业已履行的关于本 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涉及上述诉讼纠纷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已履行了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此外,本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包括:安徽省国资委对本次 交易方案的批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 交易的核准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 取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风险提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 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 3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3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2014 年 9 月 9 日,皖江物流股票实施紧急停牌,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 淮矿物流因无足额资金支付到期债务,作为第一被告被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起 诉,截至 2014 年 9 月 5 日,淮矿物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 20 多个账户已经被全 部冻结,冻结金额共计 1.5 亿元。此外,皖江物流在对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淮矿物流原董事长汪晓秀的离职审计过程中,发现淮矿物流的应收款项存在重大 坏账风险。随后,皖江物流对淮矿物流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公告了初步核查结果。 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后,淮南矿业及皖江物流迅速建立应急 组织,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协调及公安、司法介入下,有序开展事项清查、 债权追偿、债权银行对接、投资者沟通及业务重整等工作。通过调查和司法审查, 初步认定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为典型系统性案件,淮矿物流部分领导存在 串通舞弊、恶意隐瞒情形,导致一般性经营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在钢贸行业景气 度整体下滑、银行收缩授信额度等外部诱因共同作用下,最终累积为业务链系统 性风险并集中爆发。 鉴于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且已出现债务逾期情形 和重大坏账风险,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妥善解决本次重大事项问题,经皖 江物流及淮矿物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依法向法院申请淮矿物流重 整,在法院主导下开展重整有关工作。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矿物流的重整申请。在此基础上,为弥 补皖江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投资及应收款项等损失,最大限 度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实现上市公司平稳过渡,控股股东淮 南矿业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通知本公司,拟将本公司作为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 的资本运作平台,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皖江物流股票自 2014 年 10 月 8 日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3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此外,皖江物流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42526 号),因皖江物流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 年 7 月 28 日, 孔祥喜先生提出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林先生、李非文先生、赖勇波先生、张孟邻先生、牛占奎先生提出辞去在公司 担任的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2015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补选张宝春、李远和、马进华、王戎、张小平为公司董事,补选陈矜、郭志 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张宝春为 公司董事长,聘任张宝春为公司总经理,舒忠祥为公司副总经理,马进华为公司 财务总监,并指定马进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制约皖江物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推出的不确定因素 已经消除,本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决策、审批及实施有关工作。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 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其中物流贸易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占比 90%以上。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后,虽然淮矿物流已依法启 动重整程序,但仍无法改变皖江物流业务巨变、收入大幅下降、完成计提约 28.06 亿元损失的不利局面。考虑到皖江物流自身实力相对有限,如无重组安排,则上 市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盈利能力将遭受很大冲击,对全体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产生 不利影响。 鉴于上述,淮南矿业作为皖江物流控股股东,拟从实现上市公司平稳过渡、 保障区域金融生态及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电力及配套煤炭业 务资产,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充实上市公司资产规模, 化解本次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此外,在妥善解决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 业拟将本公司作为其从事能源业务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助上市公 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三)本次交易遵循的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协商一致。 3、妥善解决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保护皖江物流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4、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运 营和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获得主管国资部门的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淮南矿业二届九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和二届九十五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取得淮沪煤电、淮沪电力、发电公司的批准和授权; 5、主管国资部门已完成对本次评估报告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与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主管国资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3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方案概述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股权和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淮南矿业购买其下 属的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股权、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其 中,交易价款的 75%由皖江物流以其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的股份支付,交易价款 的 25%由皖江物流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本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 25%的配套资金,用以支付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 付现金对价部分。 本次交易具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其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 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 实施。本次交易中,重大资产重组和募集配套资金系两次发行,中国证监会一次 核准。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金额不足, 则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等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4、交易金额 本次评估的标的资产为淮南矿业下属的淮沪煤电 50.43%股权、淮沪电力 49%股权、发电公司 100%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评估机 构中水致远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3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5]第 2253 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4 号和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 2255 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552,621.85 万元, 评估值为 633,698.64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14.67%,按股权比例折算后,标的资 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39,764.90 万元,评估值为 403,905.77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根据上述评估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403,905.77 万元。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值(403,905.77 万元)测算,本次交易公司拟 向淮南矿业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302,929.33 万元,支付现金对价 100,976.44 万元。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淮南矿业,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式。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及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 9 折后 价格测算如下表所示: 项目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8 元/股 3.86 元/股 3.81 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 3.58 元/股 3.47 元/股 3.43 元/股 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与淮南 3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矿业协商,确定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3.98 元/股。 该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61,128,957 股,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 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 则本次发行数量亦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淮南矿业出具的《关于股份限售之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皖江物流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股份的 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本公司计划在本次交易的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 25%。本次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 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3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具体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 3、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5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976.44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的 25%),发行股份数不超过 282,057,099 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 支付。 4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四)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或亏损均由皖江物流享有或承担。过渡期损益的 确定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考虑到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发电业务,在不发生重 大突发变化的情况下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预计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能够获得 收益。 本次重组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全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资产基础 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来评 估企业价值,在过渡期间的损益不会影响到基准日时点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 从而不会影响交易定价。因此,上述“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收益或亏损均由皖 江物流享有或承担”条款不会影响标的资产的作价的公允性。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包括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公 司地处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内陆地区的结合部,是长江能源输出第 一大港和安徽省最大的货运、外贸、集装箱主枢纽港,是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 是安徽省内规模最大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之一。 2014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因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 债务,其资产不能满足清偿债务的需要,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于2014 年10月28日被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重整申请。为弥补公司投 资及应收款项等损失,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公司平 稳过渡,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拟将旗下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提升上市公 司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 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 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其中物流贸易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占比达 90%以上。鉴于淮矿物流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已进入依法重整程序,物流 贸易业务规模及收入大幅下降。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电力生产主营 4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业务,主营业务由单一的“物流业务”进阶为多元化的“能源业务+物流业务”, 形成多元化的业务平台。 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后,标的资产依托其在能源行业积累的行业经验、渠 道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储备,将有效参与皖江物流能源板块布局的前期设计和 后期管理,使皖江物流未来拥有更具竞争力的能源运作经验和优势,进一步优化 上市公司的收入组合,增强业务协同效应,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上市公司的 业务发展。2014年和2015上半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66,261.20万元和30,032.64 万元,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 长点。 在战略安排方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有意将本公司作为能源业务 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本运作平台,并协助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假设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 成,并以发行底价测算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重组前 本次交易后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指 标 股份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 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淮南矿业 151,897.21 52.67% 228,010.10 62.55% 228,010.10 58.06% 及关联方 其他股东 136,504.18 47.33% 136,504.18 37.45% 164,709.89 41.94% 合计 288,401.39 100.00% 364,514.29 100.00% 392,720.00 100.00% 注:淮南矿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持有上市公司 58,158,156 股股份(在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期间,上海淮矿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皖江物流 45,473,716 股份),此处与淮南矿业持股合并计算,下同。 (三)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4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08,214.06 1,899,894.99 1,191,680.94 168.27% 负债合计 342,096.59 1,142,518.90 800,422.31 233.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117.47 757,376.09 391,258.62 106.87% 营业收入 217,461.50 422,863.59 205,402.09 94.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01.22 41,720.98 30,019.76 25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7,586.08 36,944.68 29,358.60 387.01%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1 0.07 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5.59% 2.22% 6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2.18% 4.95% 2.77% 127.06% 净资产收益率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32,163.30 1,887,793.71 1,155,630.41 157.84% 负债合计 377,882.55 1,162,302.62 784,420.07 20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4,280.75 725,491.09 371,210.34 104.78% 营业收入 1,931,809.23 2,435,508.64 503,699.41 26.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384.12 -197,984.27 27,39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190,440.24 -165,219.76 25,220.48 -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54 0.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 - - - 净资产收益率 注: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数据取自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备考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4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增长 168.27%,负债规模增加 233.98%,所有者权 益增加 106.87%。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总资产规模增加 157.84%,负债规模增加 207.58%,所有者权益增加 104.78%。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1-6 月基本 每股收益由 0.04 元/股上升至 0.11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 3.37%上升至 5.59%,有效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000000042587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2553954-8 税务登记证号 皖地税芜字 340207725539548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8,401.393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宝春 成立日期 2000 年 11 月 29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 16 号 邮政编码 241006 联系电话 0553-5840528 联系传真 0553-5840085 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拖轮经营、港口货物中转服务(以上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经营);铁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场地、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服务;房屋建筑及线路管道安装,铁路、公路、桥涵工程施 工(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金属材料、钢材、电线、电缆、 橡塑制品销售;铁路、线路器材设备维护;煤炭仓储及配煤服务。 二、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9 日,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股份有限 公司批准证书》(皖府股字[2000]第 41 号)和原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 于同意设立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体改函[2000]85 号)批准,由 4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芜湖港务管理局(现港口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其所属裕溪口煤炭生产港区、 朱家桥外贸生产港区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作为出资,联合芜湖长江大桥公路 桥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总公司、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芜 湖外轮代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所占比例 国有法人股 73,600,000 100.00% 港口公司 72,120,000 97.99% 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公司 530,000 0.72% 芜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总公司 420,000 0.57% 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370,000 0.50% 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 160,000 0.22% 合计 73,600,000 100.00% 三、上市以来最近一次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0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淮南矿 业(集团 )有限责 任公司发 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 批复》(证 监许可 [2010]1412 号),核准公司按照 11.11 元/股的价格,向淮南矿业非公开发行股份 16,760 万股,认购淮南矿业所拥有的铁运公司、淮矿物流 100%股权。2010 年 10 月 31 日,淮南矿业持有的铁运公司、淮矿物流 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10 年 11 月 24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2,340 万股,控股股东由港 口公司变更为淮南矿业,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后续变 更。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五、主营业务情况 在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发生之前,皖江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 物流贸易、铁路运输和港口业务等,其中物流贸易收入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占比达 90%以上。在物流贸易方面,皖江物流主要通过淮矿物流开展,主要从事 各种钢材原材料、机电产品等大宗生产资料的销售和服务,以及第三方物流整体 外包业务,其中钢材和铜材是物流贸易业务的主要品种。 本次淮矿物流重大风险事项发生后,淮南矿业及皖江物流迅速建立应急组 织,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协调及公安、司法介入下,有序开展事项清查、 债权追偿、债权银行对接谈判、淮矿物流依法重整、舆情引导等工作。通过前一 阶段的调查和司法审查,初步认定本次重大事项为典型系统性案件,淮矿物流领 导层存在集体性串通舞弊、恶意隐瞒情形,导致一般性经营风险未能及时发现, 在钢贸行业景气度整体下滑、银行收缩授信额度等外部诱因共同作用下,最终累 积为业务链系统性风险并集中爆发。 鉴于淮矿物流重大信用风险事项涉及巨额债权债务,且已出现债务逾期情形 和重大坏账风险,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妥善解决本次重大事项问题,经皖 江物流及淮矿物流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依法向法院申请淮矿物流重 整,在法院主导下开展重整有关工作。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淮矿物流的重整申请。 鉴于淮矿物流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已进入依法重整程序,原物流贸易业务规 模大幅压缩,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皖江物流主要从事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铁路运输 公司铁路运输服务由铁运分公司提供。铁运分公司所辖铁路线 272.5 公里, 具备外转运量 4,000 万吨、内部电厂之间周转 3,000 万吨,合计 7,000 万吨的年 运输能力。目前,主要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业。淮南矿业新区生产 的煤炭绝大部分是经由铁运分公司经营的铁路线运输到矿区外的国铁运输线上, 由于铁路运输行业特有的垄断性和铁运分公司处于淮南矿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铁 运分公司已成为淮南矿区煤炭运输服务的主要供应商,铁运分公司铁路线煤炭运 4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量占淮南矿业煤炭外运量的比例为 80%以上,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垄断性。 (二)港口业务 公司港口业务主要由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开展,主要 从事煤炭、集装箱、外贸大宗散货、件杂货等货种的装卸中转业务。 裕溪口煤码头分公司业务可分为煤运进出口业务和配煤业务,目前在长江沿 线电力、石化、建材、钢铁等行业已形成庞大的煤炭物流链上下游客户群和业务 体系,是长江沿线上最大的煤炭能源输出港,同时拥有国家第一批及长江上最大 的国家级煤炭应急储备点和国内最先进的配煤中心,拥有安徽省唯一的煤炭交易 市场和省内最先进的煤炭检测中心,是一个集煤炭中转、储备、精配、交易、检 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炭港区。报告期内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以煤运进 出口业务为主,随着裕溪口储配煤系统已具备正式规模化、市场化运营的条件, 加之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完成对淮南矿业所持有电燃公司 100%股权收购,后续 将充分发挥电燃公司在市场开拓及渠道利用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煤炭储配业务 提供下游客户渠道及上游原料采购渠道,逐步建立并完善一体化产业供应链,推 进公司煤炭储配业务的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未来公司将以港口为节点,通过铁 水联运、水铁联运、水水换装、水转陆路等多种方式,逐步形成具备双进双出功 能的煤炭储备、精配、中转、配送物流基地,实现煤炭综合物流效益最大化,打 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港务公司国际集装箱码头是安徽省最大的货运、外贸、集装箱中转港,报告 期内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以集装箱班轮进出口业务为主。公司紧抓国家打造 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和省、市政府扶持口岸发展的政策契机,全面推进外贸集装 箱安徽中心港品牌打造,保持在安徽省内的行业主导地位;同时把握上海自贸区 成立推动周边地区物流行业发展的黄金契机,通过与上港集团的战略合作,积极 融入上海自贸区,借助上港集团雄厚的港口实力以及丰富的港口物流运营经验, 利用作为长三角地区贸易枢纽上海港的喂给港的区位优势,提升公司集装箱物流 的管理层次、区域辐射能力和影响力,进一步确立区域性枢纽港地位,力争实现 集装箱物流业务跨越式发展;后续公司将以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及一 期后续工程为依托,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引导皖江沿线、合肥及皖中地区外贸集 4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装箱集中至芜湖港,提高集装箱物流的辐射和综合能力。大力拓展集装箱配套和 物流链延伸业务,增强港口物流服务增值能力。 六、主要财务数据 由于淮矿物流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批准,本公司对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更 正。天健会计师对本公司差错更正后的 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6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根据前述调整,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如下: (一)财务报表简表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口径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708,214.06 732,163.30 2,418,637.68 负债合计 342,096.59 377,882.55 1,979,200.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117.47 354,280.75 439,437.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495.47 341,598.68 432,033.29 母公司口径 2015年6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532,816.26 549,176.41 659,998.78 负债合计 175,260.40 201,865.41 217,568.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7,555.86 347,311.00 442,430.02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口径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17,461.50 1,931,809.23 2,954,160.94 4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营业利润 10,492.33 -181,244.67 11,728.43 利润总额 15,641.02 -213,998.59 13,318.02 净利润 11,641.14 -226,361.31 3,585.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701.22 -225,384.12 3,652.05 母公司口径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44,409.89 89,254.47 101,384.01 营业利润 10,888.26 -191,564.02 70,006.61 利润总额 13,418.70 -224,870.00 70,711.71 净利润 10,074.01 -230,880.66 66,464.06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口径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82.63 357,726.19 -66,585.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7.11 -474,400.67 -28,63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89.41 108,515.25 69,671.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660.33 -8,159.23 -25,543.67 母公司口径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62.63 17,738.24 31,60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90.56 -92,628.10 -1,328.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689.41 84,260.60 -1,335.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63.79 9,370.74 28,939.22 (二)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以及 2015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5年1-6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资产负债率 48.30% 51.61% 81.83% 5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2.89% 36.76% 32.97% 资产周转率 0.60 1.23 1.22 净利润率 5.35% -11.72% 0.12% 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注2: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注3: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皖江物流的控股股东为淮南矿业,实际控制人为安 徽省国资委,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 50.65%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淮 矿(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 2.02%的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 52.67%的股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安徽省国资委 75.16% 淮南矿业 52.67% 皖江物流 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章之“一、 淮南矿业基本情况”。 八、上市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因涉及淮矿物流信息披露违规,2015 年 7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2015]2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皖江物流及皖江物流时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汪晓秀、 董事长孔祥喜、董事杨林、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牛占奎、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孟邻、 5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董事李非文、董事赖勇波、独立董事陈颖洲、独立董事卢太平、独立董事陈大铮、 独立董事张永泰、监事会主席江文革、监事张伟、监事艾强、监事杨学伟、总经 理李健、副总经理陈家喜、副总经理彭广月、副总经理程峥、副总经理于晓辰、 副总经理毕泗斌、副总经理郑凯、财务总监吕觉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皖江物流 给予警告,并处 50 万元罚款;对汪晓秀给予警告,并处 30 万元罚款;对孔祥喜 给予警告,并处 10 万元罚款;对杨林、牛占奎、张孟邻、李非文、赖勇波、陈 颖洲、卢太平、陈大铮、张永泰、江文革、张伟、艾强、杨学伟、李健、陈家喜、 彭广月、程峥、于晓辰、毕泗斌、郑凯、吕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 3 万元罚款。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规立案调查 已经审结,上市公司已按《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展整改工作并相应更换受到处罚 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及《非 公开发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前述证监会立案调查及行政处罚事项对本 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三年本公司及其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处罚。 5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淮南矿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40000002430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5023000-4 皖淮国税字 340402150230004 号、皖地税直字 税务登记证号 340403420309141 号、皖地税淮字 340403150230004 号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952,156.4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孔祥喜 成立日期 1981 年 11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 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中路 1 号 5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煤炭开采与销售,洗煤,选煤,机械加工,火力发电,瓦斯 气综合利用(限分支经营),工矿设备及配件、机械产品、 化工产品、电子电器、金属材料、水泥、雷管、炸药、建材、 橡胶制品、轻纺制品和土产品、保温材料、炉料的购销,成 品油零售、炉灰、炉渣销售,废旧物资销售及仓储、配送、 装卸、搬运、包装、加工,矿井建设,土建安装,筑路工程, 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注 浆加固、结构加强、注浆封堵水,钻探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压力管道安装,一、二类压力容器、非标设备、构件 制造,线路安装及维护,锅炉安装,铁路运输,公路运输, 汽车修理,机械维修,仪器仪表校验,电器实验,物流方案 经营范围 规划设计,物流专业人才培训,物流专业一体化服务和信息 化咨询与服务、技术开发与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烟酒、 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零售,转供电,房地产租赁、 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种植、养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 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煤矸石、贵重金属销售,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 有线电视器材销售,有线电视调试、安装,煤矿机械综采设 备安装、拆除、保养及组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不含特种设 备),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 供热、供气,电气试验,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 转供水,电力集控仿真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情况 淮南矿业前身为淮南矿务局,1909 年建立第一座矿井,1930 年成立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管理体制的变化,先后划归省市政府和行业部门管理,1985 年至 1998 年上划为中央企业,隶属煤炭部,经煤炭工业部煤办字【1998】第 0179 号文件批准,由煤炭工业部出资组建,并于 1998 年 4 月 24 日取得淮南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 340400110187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 231,161 万元。 1998 年 7 月煤炭部撤销后,根据国发【1998】22 号、皖政办【2001】56 号、 皖资发【2001】5 号精神,下放地方管理,并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省属企业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根据 2003 年 12 月 17 日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淮南矿业增加注 册资本 150,671 万元,由基建拨款、国债拨款等转增注册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381,832 万元。 2005 年 11 月 18 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 5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国资委”)、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公司正式签署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协议涉及的债 转股总金额为 529,403 万元,包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485,000 万元,中国 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 40,403 万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4,000 万元。根据债转 股股东协议,公司于 2005 年年终决算时,已对债转股事宜进行了账务处理,增 加国有法人资本 529,403 万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国资委。 2006 年 4 月,公司共增资 4 项,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497,192 万元。一是土 地出让金转实收资本 90,024 万元,二是丁集矿探矿权转实收资本 13,497 万元, 三是政府专项拨款转实收资本 6,835 万元,四是国家拨款基本建设形成的资产转 实收资本 5,004 万元。根据 2006 年 4 月 24 日董事会决议和 2006 年 6 月 12 日安 徽省国资委的批复,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金额为 497,192 万元,并按照 规定变更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于 2010 年 4 月 27 日《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实施债转股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0】170 号)确定淮南矿业 的注册资本为 1,952,156.49 万元,其中,安徽省国资委以淮南矿业净资产出资 1,422,753.49 万元,股权比例为 72.8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其转股债权 485,000 万元作为对淮南矿业的出资,股权比例为 24.8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其转股债权 40,403 万元作为对淮南矿业的出资,股权比例 为 2.0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其转股债权 4,000 万元作为对淮南矿业的出 资,股权比例为 0.21%。淮南矿业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 动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2011 年 4 月 26 日,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签署《关于转让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合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将其持有的淮南矿业 2.07%股权分两次转让给安徽省国 资委。2011 年 5 月 1 日和 2011 年 12 月 30 日,安徽省国资委分别将第一期、第 二期价款支付完毕。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股东会已经召开,公司章程已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修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也已完成。 安徽省国资委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署《关于转让淮南矿业(集团)有 5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合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淮南矿业 0.21%股 权转让给安徽省国资委。2014 年 6 月 25 日,安徽省国资委将价款支付完毕。公 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股东会已经召开,公司章程已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修改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也已完成。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淮南矿业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四、股权结构及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安徽省国资委持有淮南矿业 75.16%的股权,为淮 南矿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信达持有淮南矿业 24.84%的股权。 安徽省国资委作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授 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 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系中国信达前身,于 1999 年 4 月 20 日在北京成立, 系国务院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2010 年,中国信达资 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中国信达,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投资及资产 管理业务和金融服务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其核心业务。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南矿业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5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67.84% 中国信达 安徽省国资委 24.84% 75.16% 淮南矿业 (二)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南矿业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5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万元) 煤炭业务 1 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 煤炭 105,000 50.00% 50.00% 2 淮矿西部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 鄂尔多斯市 煤炭 150,000 100.00% 100.00% 电力业务 1 淮矿电力 淮南市 电力 275,519 100.00% 100.00% 2 淮沪煤电 淮南市 电力 290,000 50.43% 50.43% 3 发电公司 淮南市 电力 128,000 100.00% 100.00% 4 淮浙煤电1 淮南市 电力 314,924.4665 50.00% 50.00% 物流业务 1 皖江物流 芜湖市 物流 288,401 50.65% 50.65% 1 淮浙煤电系淮矿电力与浙能电力各出资 50%共同设立之公司,目前在淮南市凤台县已经建成并营运 2 台 63 万千瓦、2 台 66 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凤台电厂”),并拥 有位于淮南市凤台县的一座年产 400 万吨的煤矿(以下简称“顾北煤矿”)。2015 年 6 月,淮矿电力与浙能电力签署框架协议,淮浙煤电拟进行存续分立,存续公司将拥有、运营、 管理顾北煤矿,新设公司将拥有、运营、管理凤台电厂。分立后,淮矿电力将对存续公司进行增资并控股存续公司,浙能电力对新设公司进行增资并控股新设公司。目前分立工作 正在协商推进过程中。 5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房地产业务 1 淮矿地产 淮南市 房地产 513,664 100.00% 100.00% 2 上海东方蓝海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 房地产 115,000 100.00% 100.00% 金融业务 1 财务公司 淮南市 金融 200,000 91.50% 91.50% 2 上海淮矿 上海市 金融 75,000 100.00% 100.00% 技术服务等其他业务 1 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市 服务 11,000 90.91% 90.91% 2 淮南煤矿勘察设计院 淮南市 服务 300 100.00% 100.00% 3 淮南矿业集团商品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淮南市 服务 312 100.00% 100.00% 4 淮矿经济技术咨询公司 北京 服务 5,000 100.00% 100.00% 5 淮矿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国际贸易 3,961 100.00% 100.00% 6 淮矿上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 融资租赁 15,000 100.00% 100.00% 5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五、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淮南矿业以煤炭、电力、房地产、物流、金融、技术服务等为主营业务,被 列为全国 14 个亿吨级煤炭基地和 6 个大型煤电基地之一,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 试点企业、中华环境友好型煤炭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一)煤炭业务 煤炭产业是淮南矿业的支柱产业。淮南矿业所在的淮南矿区位于华东腹地, 是我国黄河以南最大的整装煤田,煤炭资源量占安徽省的 74%,占华东地区的 50%以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淮南矿业及下属公司拥有 13 对生产矿井,原煤核 定产能达 6,800 万吨/年。近几年,淮南矿业煤炭产量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煤 炭产量达 5,544 万吨。 (二)电力业务 目前,淮南矿业共有 3 个子公司及 13(不含平圩三期)个参股公司拥有电 力项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淮南矿业权益装机总容量达 1,038 万千瓦。 随着控参股电厂的建成,淮南矿业成功转型为煤电一体化企业,现已成为安 徽省权益装机容量最大的企业,是华东地区具有重要影响的煤电集团。 (三)房地产业务 淮南矿业的房地产业务由子公司淮矿地产承担。淮矿地产由原淮矿地产和淮 南矿业新地产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7 月合并而成,是淮南矿业的全 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矿区的棚户区改造、生态环境修复、商业开发等业务。 (四)物流业务 淮南矿业的物流业务主要由上市公司皖江物流承担。“十二五”期间,为把 握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政策环境大力扶持的有利机遇,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传统 行业竞争格局变化所带来的挑战,通过对内外部形势的科学研判,皖江物流确立 了“大物流、大服务、大效益”之发展战略,依托皖江物流自有的港口、铁路等独 6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特资源和集输运便捷的有利条件,按照“装备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一流”的要求, 加快转型升级,致力于成为具有多种功能的大型现代综合物流企业。 (五)金融业务 淮南矿业下属财务公司承担淮南矿业主要金融业务。财务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注册资本为 20 亿元。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营淮南矿业内部单位资 金结算、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代理保险、投资理财等金融业务。 (六)技术服务等其他业务 淮南矿业的技术服务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瓦斯治理技术开发与服务、煤矿托 管、住宿、餐饮服务、农业种植养殖、材料销售、转供水电(为职工住宅区提供 供水、供电服务)、废旧物资处置和出租固定资产等。 六、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总计 14,447,081.38 15,931,139.92 所有者权益总计 2,824,792.16 3,506,52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6,626.31 2,392,469.33 营业收入 5,651,109.36 7,124,337.14 利润总额 -529,997.82 6,199.99 净利润 -578,988.00 -46,607.18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 1、2014 年 12 月 31 日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6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流动资产 4,076,255.15 非流动资产 10,370,826.23 资产总计 14,447,081.38 流动负债 6,710,933.56 非流动负债 4,911,355.66 负债总计 11,622,289.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4,79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6,626.31 (2)2014 年度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5,651,109.36 营业利润 -505,567.72 利润总额 -529,997.82 净利润 -578,98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7,775.73 (3)2014 年度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176.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6,403.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893.0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5.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399.7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1,527.48 6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淮南矿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 50.65%的股权,通过全 资子公司上海淮矿(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 2.02%的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 52.67%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67.84% 中国信达 安徽省国资委 24.84% 75.16% 淮南矿业 52.67% 皖江物流 本次交易前,淮南矿业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淮南矿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其中,张宝春、董淦林、王戎、李远和、马进华 5 名非独立 董事由淮南矿业推荐。 淮南矿业没有向本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 八、淮南矿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2015 年 7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2015]2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皖江物 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淮南矿业董事长孔祥喜给予警告, 并处 10 万元罚款;对淮南矿业副总经理杨林给予警告,并处 3 万元罚款。 6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根据淮南矿业出具的声明,除上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外,淮南矿业现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其 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的情形。 2010 年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南矿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7 件,涉案标的 金额共计 12,740 万元。具体如下: 1、原告凤台县宏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张集矿、淮南矿业财产损害赔偿纠 纷案,标的额 1,002 万元。2009 年 8 月,原告以张集矿采煤塌陷造成其 61 亩花 卉苗木种植基地损失为由,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10 年 11 月,淮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二被告补偿原告经济损失 538 万元。张集矿、淮南矿业不服一 审判决,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 年 8 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11 年 12 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12 年 7 月,安 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告北京市华泽远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子君、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淮南矿业为第三人,标的额 5,000 万元。2013 年 4 月, 原告以其转让内蒙古长青煤炭经销有限公司股权显失公平及被告违约为由,向内 蒙古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13 年 7 月,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3、申请人淮南市大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温州第二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与被 申请人潘一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 820 万元。2011 年 9 月,申请 人以被申请人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向淮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2 年 8 月,淮 南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共 535 万 元。2012 年 9 月,潘一矿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012 年 11 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维持仲裁裁决。2012 年 12 月,本案执 行完毕。 4、申请人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原名温州第二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与被 申请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潘集第三煤矿(以下简称“潘三矿”)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 4,015 万元。2013 年 3 月,申请人以潘三矿拖欠其 6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工程款为由向淮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 年 1 月 19 日,淮南仲裁委作出了 裁决:(1)潘三矿在本裁决送达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工程款 3,346,540.45 元;(2) 潘三矿向申请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3)潘三矿向申请人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的 2 倍支付违约金;(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用 250,640 元,申请人承担 190,640 元,被申请人承担 60,000 元。2015 年 1 月 30 日,潘三矿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015 年 3 月 10 日,淮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潘三矿的申请。2015 年 5 月 25 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 院向潘三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15)淮执字第 00146 号],责令潘三矿自本通 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案件标的款 12,530,236.57 元, 负担申请执行费 79,930 元。2015 年 5 月 26 日,潘三矿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2015 年 6 月 5 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淮 执字第 00146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潘三矿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因潘三矿 对执行标的额(利息及违约金)提出异议。2015 年 8 月 31 日,经淮南市中级人 民法院核定,该案执行款为 8,446,340.22 元,并责令潘三矿于 2015 年 9 月 20 日 之前履行付款义务。2015 年 9 月 18 日,潘三矿执行完毕。 5、原告凤台县永华加油站诉被告张集矿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标的额 586 万元。2013 年 1 月,原告以被告采煤塌陷造成其加油站和房屋损失为由,向淮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13 年 11 月,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张集矿补偿原 告损失 337 万元。2014 年 1 月,本案执行完毕。 6、申请人郭超与被申请人淮南矿业企业承包合同纠纷案,标的额 687 万元。 2010 年 3 月,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撤销国能公司北京分公司给其造成损失为由, 向淮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案件仍在审理之中。 7、原告徐士猛诉被告安徽众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额 6,301,766 元。2015 年 3 月 16 日,原告以两被告 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给付其工 程款及利息共 6,301,766 元。2015 年 8 月 13 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判决被告安徽众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徐士猛工程款 34,827.95 元,淮南矿业不承担责任。 6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南矿业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九、淮南矿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根据淮南矿业出具的声明,淮南矿业现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 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等情况。 6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淮南矿业持有的淮沪煤电 50.43%的股权、淮沪电力 49%的股权、发电公司 100%的股权,权益装机容量为 221 万千瓦,配套煤矿产 能为 600 万吨/年。 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400000001534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76904750 税务登记证号 340402769047502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樊建兵 成立日期 2005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 234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 234 号 火力发电及销售,粉煤灰销售,煤炭生产、洗选及销售, 经营范围 煤矸石销售。(分支机构生产经营) 营业期限 2005 年 1 月 4 日至 2035 年 1 月 4 日 (二)历史沿革 1、2004 年设立 2004 年 11 月 21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根据章 程约定,淮沪煤电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淮南矿业出资 10,000 万元, 6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占注册资本的 50%;上海电力出资 1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2004 年 11 月 25 日,安徽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2004]243 号” 的《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4 年 11 月 25 日,淮沪煤电已收到全 体股东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20,000 万元。 淮沪煤电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10,000 50 上海电力 10,000 50 合计 20,000 100 2005 年 1 月 4 日,淮沪煤电取得淮南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 年 3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1 月 20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的注册资本 由 20,000 万元增加至 40,000 万元,其中股东淮南矿业对淮沪煤电增资 10,000 万元,股东上海电力对淮沪煤电增资 10,000 万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06 年 12 月 2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证验字(2006)第 B18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3 月 31 日,淮沪煤电已 收到股东淮南矿业和股东上海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淮沪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20,000 50 上海电力 20,000 50 合计 40,000 100 淮沪煤电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9 年 7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8 年 12 月 18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注册资本由 6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40,000 万元变更为 249,373.88 万元。其中淮南矿业以丁集煤矿采矿权作价出资 124,686.94 万元,占淮沪煤电注册资本的 50%;上海电力以货币出资 124,686.94 万元,占淮沪煤电注册资本的 50%;并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北京中天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对淮南矿业用于出资的丁集煤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 1,246,869,400 元。2008 年 4 月 30 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矿转字[2008]第 008 号”文件批准丁集煤矿采矿权权属转移至淮沪煤电。 2009 年 3 月 20 日,淮南矿业和上海电力签订了《丁集煤矿采矿权作价协议》, 约定淮南矿业以丁集煤矿采矿权经评估作价 1,246,869,400 元对淮沪煤电进行增 资,上海电力以货币出资 104,686.94 万元。 2009 年 3 月 20 日,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光 华验(2009)综第 040004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8 月 7 日,淮沪煤电已收到股东淮南矿业和股东上海电力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资本)合计 209,373.88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104,686.94 万元,无形资产采矿 权出资 124,686.94 万元,同时退回股东淮南矿业原先用货币资金垫付出资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淮沪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124,686.94 50 上海电力 124,686.94 50 合计 249,373.88 100 淮沪煤电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3 年 2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2 年 12 月 5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股东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406,261,200.00 元,增资完成后, 淮沪煤电的注册资本由 249,373.88 万元增加至 290,000 万元,并同意相应修改公 司章程。 2013 年 1 月 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6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3]000033 号”《验资报告》,审验认为,截至 2012 年 12 月 5 日,淮沪煤电股 东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406,261,200.00 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9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淮沪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145,000 50 上海电力 145,000 50 合计 290,000 100 淮沪煤电已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4 年 5 月,淮沪煤电存续分立 2013 年 8 月 7 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省国资委关于对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 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3]568 号),同意淮沪煤电以存续分 立方式,分立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分立后淮沪煤电注册资本为 21 亿元,其 中淮南矿业持股 50.43%,上海电力持股 49.57%。淮沪电力注册资本为 9 亿元, 其中淮南矿业持股 49%,上海电力持股 51%。 2013 年 9 月 10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采取存续分立 方式分立为两个公司,存续公司名称为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名称为淮沪 电力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0.82 亿元,其中股东淮南矿业认缴 10.41 亿元,实缴 10.41 亿元;股东上海电力 认缴 10.41 亿元,实缴 10.41 亿元。新设公司淮沪电力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 收资本均为 8.18 亿元,其中股东淮南矿业认缴 4.09 亿元,实缴 4.09 亿元;股东 上海电力认缴 4.09 亿元,实缴 4.09 亿元。原淮沪煤电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两个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该次减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审验,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269 号)。 2013 年 9 月 16 日,淮沪煤电在《淮南日报》刊登了关于公司分立的公告, 2013 年 10 月 23 日,中电投集团以《关于同意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方案的批复》(中电投资本[2013]778 号),同意淮沪煤电以存续分立并增资的方 7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式,将现淮沪煤电分立重组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分立后淮沪煤电注册资本为 21 亿元,其中淮南矿业持股 50.43%,上海电力持股 49.57%。淮沪电力注册资本 为 9 亿元,其中淮南矿业持股 49%,上海电力持股 51%。 本次分立完成后,淮沪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104,100 50 上海电力 104,100 50 合计 208,200 100 2014 年 5 月,淮沪煤电完成了本次分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4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对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 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3]568 号)、中电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淮沪 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中电投资本[2013]778 号),以及淮南矿业 与上海电力签署的《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协议》,淮南矿业对分立后存续 的淮沪煤电进行单方增资,增资后淮南矿业持有其 50.43%的股权,上海电力持 有其 49.57%的股权。 2014 年 10 月 22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的注册资本 由 208,200 万元增加至 210,000 万元,其中淮南矿业单方增加注册资本 1,800 万 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淮沪煤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105,900 50.43 上海电力 104,100 49.57 合计 210,000 100.00 2014 年 12 月,淮沪煤电已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三)股东和股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的两家股东分别为淮南矿业和上海电力, 持股比例分别为 50.43%和 49.57%。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 50.43%股权系淮南矿业真实出资形成, 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使其他 方代淮南矿业持有淮沪煤电 50.43%股权的情形。淮沪煤电为合法设立及有效存 续的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影 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淮沪煤电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用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 处分权;淮沪煤电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淮沪煤电 50.43%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 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 政或司法程序,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海电力出具了《关于放弃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淮沪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优先 购买权的声明》,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本次拟出售的淮沪煤电的股权,符合淮沪煤 电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淮沪煤电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也 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以及影响淮沪煤电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或有负 债情况 1、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沪煤电总资产 815,697.50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72,023.63 万元,非流动资产 743,673.87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579,269.78 万元,无形资产 116,229.60 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7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货币资金 38,736.27 4.75%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13,797.69 1.69% 预付款项 2.88 0.00% 其他应收款 180.06 0.02% 存货 19,306.73 2.37% 流动资产合计 72,023.63 8.8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固定资产 579,269.78 71.02% 在建工程 19,618.99 2.41% 无形资产 116,229.60 14.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9.81 0.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495.69 3.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43,673.87 91.17% 资产总计 815,697.50 100.00% 2007 年 11 月 20 日,淮沪煤电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 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以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国产超临界燃煤机 组项目的部分电费收费权为出质标的,担保淮沪煤电向国家开发银行的 29.3 亿 元借款,其中田集电厂项目 21.35 亿元,借款期限从 2007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1 日止;丁集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7.95 亿元,借款期限从 2007 年 11 月 12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止 。 该 质 押 合 同 所 担 保 的 主 合 同 是 编 号 为 “3400441312007020230”和“34000061312007020231”号的借款合同。 除前述情况外,淮沪煤电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未设有抵押权或任何 其他第三方权益,也没有被司法查封或冻结的情况。 淮沪煤电主要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权属状况详见下文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12、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 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7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3、主要负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沪煤电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短期借款 137,500.00 25.77% 应付票据 24,619.50 4.61% 应付账款 75,057.66 14.07% 预收款项 6,204.29 1.16% 应付职工薪酬 144.07 0.03% 应交税费 5,747.26 1.08% 应付利息 593.64 0.11% 其他应付款 20,914.53 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000.00 6.37% 流动负债合计 325,415.57 60.99% 长期借款 208,150.00 39.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8,150.00 39.01% 负债合计 533,565.57 100.00% 4、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不存在或有负债。 5、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形。 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根据淮沪煤电陈述及其所在地的工商、社保、公积金、国土、环保、安监、 7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经信、电力监管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淮沪煤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记录。 7、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淮沪煤电目前存在的租赁、使用财产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平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租赁截止期 方米) 2015-01-01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 淮南市学院 1 淮沪煤电 2,370 至 院 南路 234 号 2015-12-31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租赁房屋事项外,淮沪煤电无其他租赁、使 用他人财产或允许他人租赁、使用自有财产的情形。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淮沪煤电为淮南矿业旗下煤电一体化项目,同步配套建设装机容量 2×63 万 千瓦的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年产 600 万吨煤炭的丁集煤矿项目。 2、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电力行业主管机构 目前,我国电力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 合会。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我国电力行业发展的整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关 于电力行业和电力市场的重大政策,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履行电力项目及电价的审 批、核准职责。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含核电)、新能源和可再 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电力发展战略和 重大政策,研究拟订电力发展规划;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按国务院规 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是电力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联合组织,主要职能包括接受 7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政府委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根据行规行约,实行行业管理,为全电力行业服 务;按照会员要求,开展咨询服务等。 (2)电力行业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对电力行业采取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等环节垂直一 体化的管理模式。 2002 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实施。 根据方案,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 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 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体系。 电力体制改革已对中国电力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是“政企分开”。原电力 部取消,国家电力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 葛洲坝、华能两个直属集团。二是“厂网分开”。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 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被重组为五个大型独立发电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在 发电领域,组建了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国国电、华电集团和中电投集团;在 电网领域,组建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 司旗下的五大区域电网公司也挂牌成立。三是改变了政府直接控制、行政审批为 主的行业管理体制,成立了电监会,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监管。新组建的电监会依 照法律、法规,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并辅之以行政的手段对电力市场和电 力企业进行监管,履行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 职责。四是不断深入电价定价机制改革。电价定价机制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 心问题,在电价定价机制中引入市场机制是电价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于 2003 年批准了《电价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全面引入竞争机制为上网电价的改革方 向,由供需各方竞争形成价格。2005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上网电价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上网电价由国家核定容量电价和竞价上网电价两部份组成,逐步引 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价上网。 2013 年 3 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 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 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 7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同时,不再保留电监会。改革后,国 家能源局继续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国家发改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 (3)电力行业法规及政策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等构成 的我国电力行业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规范内容涵盖了电力行业的各个环节。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行业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令第60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7年 令第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年 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7年 令第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5 法 令第23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 中国共产党中央 6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 2010年 委员会 划的建议 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研究 中国电力企业联 7 报告 - 合会 2010 年 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 中国电力企业联 8 - 2012年 研究综述报告 合会 行业监管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1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发[2004]20号 2004年 国务院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19号令 国家发改委 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3 电力监管条例 国务院令第432号 2005年 国务院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4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国家电监会 2005年 令第9号 7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5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国家电监会 2005 年 令第10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6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国家电监会 2005 年 令第11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7 供电监管办法 国家电监会 2009年 令第27号 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 8 监管办法 - 国家电监会 2010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9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监会 2011年 令第2号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0 规定 令第16号 国家电监会 2011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1 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 国家电监会 2011 年 令第17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2 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国家电监会 2011 年 令第14号 电力体制改革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 1 国发[2002]5号 国务院 2002年 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 中共中央、国务 2 中发[2015]9号 2015年 革的若干意见 院 电价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 1 国办发[2003]62号 国务院办公厅 2003年 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2 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 发改价格[2004]610号 国家发改委 2004年 的通知 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发 改 价 格 [2004]2909 3 国家发改委 2004年 的意见的通知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 4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改委 2005年 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5 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改委 2005 年 6 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改委 2005 年 7 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 发改价格[2005]514号 国家发改委 2005 年 8 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 电监价财[2007]13号 国家电力监督管 2007年 7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定 理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 国家电监会、国 9 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 电监市场[2009]20号 家发改委、国家 2009年 题的通知 能源局 国家发改委、国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 发 改 价 格 [2009]2474 10 家电监会、国家 2009年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号 能源局 11 电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 电监价财[2010]33号 国家电监会 201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 发 改 价 格 [2011]1101 12 国家发改委 2011年 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号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 发 改 价 格 [2011]2617 13 电价的指导意见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 发 改 价 格 [2011]2618 14 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 发 改 价 格 [2011]2619 15 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 发 改 价 格 [2011]2620 16 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西 发 改 价 格 [2011]2621 17 北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 发 改 价 格 [2011]2622 18 东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 发 改 价 格 [2011]2623 19 中电网电价的通知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发 20 发改电[2011]299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发 改 运 行 [2011]2945 21 2012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 号 国家发改委 2011 年 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 22 国办发〔2012〕57号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 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 电力调度方面的主要法规 1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115号 国务院 1993年 2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电力工业部令第3号 电力工业部 1994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3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监会 2006年 令第22号 7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法规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1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监会 2004年 令第2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安全生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2 产令 令第1号 国家电监会 2004年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3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监会 2005年 令第4号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4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监会 2011年 令第5号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5 电监会31号令 国家电监会 2012年 规定 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 6 电监安全[2012]16号 国家电监会 2012年 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7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国家发改委 2014年 第14号 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年 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 治法 令第32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年 关于发布《燃煤二氧化硫排放 国家环境保护总 3 环发[2002]26号 2002年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局 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 4 体系(试行) 年第24号公告 国家发改委 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5 法 令第87号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年 关于加强燃煤脱硫设施二氧 6 化硫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 环办[2009]8号 环保部办公厅 2009年 知 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 7 环发[2010]10号 国家环保部 2010年 策 国家环保部、国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 8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家质量监督检验 2011年 年第57号 检疫总局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 国发[2011]26号 国家发改委 2011年 9 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 8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知 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 10 - 国家环保部 2013年 防治技术政策 3、主要产品及用途 淮沪煤电主要从事发电业务,通过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开展,主要产品为电力; 另外,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 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 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淮沪煤电采用市场成熟的燃煤发电技术进行电力生产,目前已进入规模化电 力生产阶段。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 脱硫 烟囱 卸煤沟 火车运(煤) 电除尘 引风机 灰库 汽车运 煤场 渣系统 汽车运 锅 斗轮机 原煤仓 给煤机 磨煤机 发电机 化学补水 一次风机 炉 汽轮机 凝汽器 凝结水泵 送风机 高加 给水泵 除氧器 低加 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燃煤发电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报告期内淮沪煤电发电用煤主要来自年产 600 万吨煤炭的丁集煤矿项目。 (2)生产模式 燃煤发电主要产品为电力,采用燃煤作为一次能源,通过送煤、燃烧、锅炉 蒸汽、汽轮机带动发电机、输配电等环节,即煤粉燃烧加热锅炉使锅炉中的水变 为水蒸汽,利用蒸汽推动汽轮机发电。 (3)销售及盈利模式 8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沪煤电将所发电力按照国家有权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 据单位电量价格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 后获得利润。 6、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销售收入情况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电力销售收入(万元) 78,075.95 265,358.80 271,554.19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59,921.12 100,091.77 77,642.32 营业收入(万元) 137,997.07 365,450.57 349,196.52 电力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6.58 72.61 77.77 (2)产能产量情况 田集电厂一期项目最近两年及一期电力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发电量(万千瓦时) 228,290 602,691 771,454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217,052 571,711 735,534 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1,812 4,783 6,122 据 2012 年 6 月 7 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 发文《关于公布谢桥煤矿 丁集煤矿 刘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通知》(皖经 信煤炭函[2012]608 号),丁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 600 万吨/年。丁集煤矿项目 最近三年煤炭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吨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能 600 600 600 煤炭产量 269.67 536.05 591.33 8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3)执行电价情况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标杆上网电价(含环 0.4211(4 月 20 日前) 0.4284(9 月 1 日前) 0.4360(9 月 25 日前) 保)(元/千瓦时) 0.4069(自 4 月 20 日起) 0.4211(自 9 月 1 日起) 0.4284(自 9 月 25 日起) (4)前五大客户情况 占当期销售金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是否为关联方 额比例(%) 1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78,075.95 56.58 否 2 淮沪电力 49,885.16 36.15 是 3 淮南矿业 9,538.35 6.91 是 2015 年 1-6 月 凤台县仁贵方工贸 4 398.95 0.29 否 有限公司 5 华东电监会 98.66 0.07 否 小计 137,997.07 100.00 - 1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265,358.80 72.61 否 2 淮沪电力 59,563.98 16.30 是 3 淮南矿业 19,862.02 5.43 是 2014 年度 淮南潘一实业有限 4 公司 701.85 0.19 否 淮南市沪舜工贸公 5 司 161.48 0.04 否 小计 345,648.12 94.58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 1 司 271,554.19 77.77 否 2 淮南矿业 73,600.11 21.08 是 2013 年度 淮南潘一实业有限 3 公司 640.00 0.18 否 凤台县尚仁商贸有 4 限公司 325.11 0.09 否 8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5 卫祥商贸有限公司 153.57 0.04 否 小计 346,272.99 99.16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7、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含税标煤价格(元/吨) 643.12 730.48 823.96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占当期采购金 是否为关联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额比例(%) 方 1 淮南矿业 20,672.08 53.36% 是 上海电气集团股 2 份有限公司 10,034.53 25.90% 否 安徽瑞达机械有 3 2,317.34 5.98% 否 2015 年 1-6 限公司 月 芬雷选煤凤台分 4 1,896.32 4.89% 否 公司 5 上海电力 1,500.00 3.87% 是 小计 36,420.27 94.01% - 1 淮南矿业 68,847.50 68.33% 是 2 中电投集团 13,202.27 13.10% 是 北京芬雷选煤工 3 程技术有限责任 5,154.72 5.12% 否 公司 2014 年度 安徽瑞达机械有 4 5,127.71 5.09% 否 限公司 淮南鑫丰工贸公 5 4,147.01 4.12% 否 司 小计 96,479.20 95.75% - 2013 年度 1 淮南矿业 65,066.11 47.92% 是 8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 上海电气集团 29,329.91 21.60% 否 安徽瑞达机械有 3 6,102.46 4.49% 否 限公司 芬雷选煤凤台分 3,998.44 2.94% 4 否 公司 5 上海电力 3,000.00 2.21% 是 小计 107,496.93 79.16%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 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1)关联方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淮沪煤电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持股 50.43%、 上海电力持股 49.57%)报告期内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如下: 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 客户名称 关联方在客户公司的持股比例 份的股东 淮沪电力 淮南矿业、上海电力 49%、51% 淮南矿业 淮南矿业 - (2)关联方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 淮沪煤电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供应商占有权益的情况。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持股 50.43%、 上海电力持股 49.57%)报告期内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如下: 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关联方在供应商公司 供应商名称 关联关系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的持股比例 淮南矿业持有淮沪煤 淮南矿业 淮南矿业 - 电 50.43%股权 8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上海电力持有淮沪煤 上海电力 上海电力 - 电 49.57%股权 9、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无境外生产经营活动。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淮沪煤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管 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整体良好。 经梳理,淮沪煤电最近三年在安全生产方面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①2014 年 3 月 13 日,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被淮南监察局下发“煤安 监罚字[2014]第(24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丁集煤矿 2014 年 2 月 27 日,淮南监察局监察时,瓦斯监测仪器读数误差大,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 检测仪器适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第 8.5.1 条规定的事实,决定对丁集煤 矿处以警告并处 2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②2014 年 12 月 15 日,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被淮南监察局下发“煤 安监罚字[2014]第(24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 2014 年 12 月 10 日,淮 南监察局安全监察时发现的丁集煤矿的三项违法事实做出了处罚决定,该三项违 法事实包括:矿长无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矿井变更主要负责人后未及时 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1321(3)运顺回风联巷和 1292(3)轨顺掘进工作面 2014 年 12 月 8 日未进行局部通风自动切换试验;抽查 1262(3)运顺底抽巷内瓦斯 穿层钻孔,其中有 3 个钻孔内充满水未及时防水进行抽采瓦斯。丁集煤矿违反了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八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 条、《1262(3)运顺底抽巷瓦斯抽采措施》的规定,决定对丁集煤矿合并处以警 告并处 78,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③2015 年 2 月 8 日,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被淮南监察局下发“煤安 监罚字[2015]第(24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 2015 年 1 月 4 日 12 时 04 分,丁集煤矿开拓二区 201 队在 1222(1)轨顺底抽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 8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丁集煤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决定对丁集煤矿处以 3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④2015 年 4 月 3 日,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被淮南监察局下发“煤安 监罚字[2015]第(2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 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 日, 淮南煤监局安全监察时发现的丁集煤矿三项违法事实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三 项违法事实包括: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单元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不符合《煤矿瓦斯抽 采达标评判暂行规定》;1222(1)运顺底抽巷回风汇入 1222(1)运顺,未在工 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T3;1262(3)运顺掘进工作面、1222(1) 运顺掘进工作面未设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 超过 3%,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使之不能启动的”的功能。丁集煤矿违反了《煤 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 用管理规范》第 6.4.2 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十项 的规定,决定对丁集煤矿合并处以警告并处 6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⑤2015 年 5 月 21 日,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被淮南监察局下发“煤安 监罚字[2015]第(24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 2015 年 5 月 13 日至 14 日, 淮南煤监局安全监察时发现的丁集煤矿七项违法事实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该七 项违法事实包括:矿井与东华实业公司签订的地面排矸系统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有效期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检查时仍在作业;矿斜井提升大件使用的连 接件(卸扣)未定期做检验;1341(1)综采工作面作业上出口向外 20m 范围内 断面 7 ㎡,工作面配风量 2400m/min,风速达 5.7m/s;1321(3)综采工作面下 部有 115m 未注水空白带;1341(1)综采工作面,自工作面 5m 向外连续 4 个孔 同时注水,检查时只有 1 个孔注水,且没有注水水压表和水量表;1222(1)轨 道顺槽第十二评价单元预抽瓦斯达标评判报告中预抽差异系数为 67.7%;评价时 抽采区有空白带;1222(1)轨道顺槽瓦斯抽采钻孔施工人员梁昌群无瓦斯抽采 作业资格证;淮南煤监局 3 月 19 日至 20 日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未按“(淮南) 煤安监处字[2015]第(2402)号”《现场处理决定书》要求整改。丁集煤矿违反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 8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丁集煤矿合并处以警告并处 18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5 年 9 月 1 日,淮南监察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被处罚人淮沪煤电有限 公司丁集煤矿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罚款金额不大,且已经全额缴纳, 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不认为是重大违法行为,淮南监察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的 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淮沪煤电下设丁集煤矿和田集电厂一期,其中,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6 月丁集煤矿已分别按照每吨煤 50 元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 38,524,86 万元、 34,923.53 万元、19,185.76 万元,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 42,464.97 万元、37,699.95 万元、9,452.98 万元。此外,最近三年及未来预计淮沪煤电支付电力相关安全生 产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预计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安全生产费用 166.00 70.30 49.90 35.42 (2)环境保护 淮沪煤电发电机组投产均已取得国家环保监管部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文, 燃煤机组均已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作。此外,淮沪煤电已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最近三年及未来预计淮沪煤电支付环保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预计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环保费用 200.00 351.65 894.99 885.01 11、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淮沪煤电的电力生产在涉及质量控制、技术、计量、技术监督及检修、运行 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和发电行业的各项相关标准。由于电力行业特殊性,电 力产品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能质量要求。针对上述目 标,淮沪煤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最近三年生产经 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 8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2、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 等,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 成新 序 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率 号 量 原值(万 净值(万 (%) 元) 元) 冷媒传输 1 PES1500+ 1 2009 年 12 月 5,187.87 2,530.04 54 系统 1#机脱硝 2 - 1 2014 年 12 月 5,928.46 5,599.92 95 改造 #2 炉 脱 3 - 1 2013 年 12 月 6,298.54 5,850.62 94 硝改造 中低压管 4 - 1 2011 年 1 月 5,297.26 3,340.92 66 道 高压给水 5 - 1 2011 年 1 月 5,556.91 3,499.17 66 管道 主蒸汽管 6 - 1 2011 年 1 月 11,782.42 7,419.35 66 道 7 发电机 THDF-118-56 1 2011 年 1 月 10,507.66 6,616.64 81 8 脱硫设备 - 1 2011 年 1 月 8,884.77 3,428.71 78 9 脱硫设备 - 1 2011 年 1 月 8,884.77 3,428.71 78 10 全厂电缆 - 1 2011 年 1 月 5,863.26 3,526.33 66 11 全厂电缆 - 1 2011 年 1 月 5,863.26 3,526.33 66 6KV 开关 12 6KV 174 2011 年 1 月 4,087.70 2,458.46 56 柜 电缆及辅 13 - 2 2011 年 1 月 5,296.29 321.15 56 助设施 14 发电机 THDF-118-56 1 2008 年 11 月 10,507.66 6,785.46 86 15 补给水管 - 1 2007 年 12 月 5,252.68 2,038.44 66 8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道 16 汽轮机 N600-24.2/566/566 1 2007 年 12 月 20,923.99 13,175.78 81 17 汽轮机 N600-24.5/566/566 1 2007 年 11 月 20,923.99 13,242.87 81 18 锅炉 SG-1913/25.4M 1 2007 年 11 月 41,309.11 26,503.00 78 中速磨煤 19 HP1003 12 2007 年 11 月 6,199.86 3,957.10 60 机 20 锅炉 SG-1913/25.4M 1 2007 年 8 月 41,309.11 26,368.58 78 (2)土地使用权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涉及的4宗土地均为出让取得且已分别取 得凤国用(2015)第0034号、凤国用(2015)第0035号、淮国用(2015)第060045 号、淮国用(2015)第06005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权属清晰、完整,不 存在法律瑕疵。淮沪煤电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 面积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用途 取得方式 (平方米) 丁集煤矿工业广场 凤国用(2015)第 1 工业用地 出让 694,235.10 地块 0034 号 丁集煤矿南生活区 凤国用(2015)第 2 仓储用地 出让 33,778.30 用地 0035 号 淮国用(2015)第 3 田集电厂一期地块 工业用地 出让 435,345.05 060045 号 田集电厂铁路站场 淮国用(2015)第 4 工业用地 出让 48,891.83 用地 060058 号 (3)矿业权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矿业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采矿权证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生产规模 矿区面积 有效期限 淮沪煤电 600 万吨/ 100.5341 平 2008 年 4 月 8 日至 1000000820038 淮沪煤电 丁集煤矿 年 方公里 2035 年 9 月 23 日 据2012年6月7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 文《关于公布谢桥煤矿 丁集煤矿 刘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通知》(皖经信 9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煤炭函[2012]608号),丁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600万吨/年。 淮沪煤电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1000000820038,矿区面积100.53km2,矿井 保有资源储量120,227万吨,可采储量67,132万吨,采区回采率75%-85%,生产规 模600万吨/年。 根据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勘查研究院编制的《安徽省淮南市丁集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核实报告(2014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丁集煤矿保有资源储量 120,516.00万吨。其中: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39,729.00万吨;控制的经济基 础储量(122b)20,525.00万吨;探明的内蕴经济基础储量(331)3,106.00万吨;控制 的内蕴经济基础储量(332)708.00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56,448.00万 吨。2015年10月26日,该储量核实报告《关于<安徽省淮南市丁集煤矿煤炭资源 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5]224号)已经 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 (4)房屋建筑物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房屋建筑物共 156 项,面积合计 267,983.08 平方米,均已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法 律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权利人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号 (平方米)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食 1 淮沪煤电 11,170.47 第 200020651 号 堂、招待所及会议中心联合建筑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工业场 2 淮沪煤电 2,574.71 第 200020652 号 地锅炉房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110KV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3 淮沪煤电 变电所无功率自动补偿及滤波装之 995.28 第 200020653 号 间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110KV 4 淮沪煤电 2,537.67 第 200020654 号 升压站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主厂房 5 淮沪煤电 4,022.96 第 200020655 号 及配电室 6 淮沪煤电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1#水源 64.28 9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 200020656 号 井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7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57 号 目部施工用房 6#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活 8 淮沪煤电 3,453.33 第 200020658 号 区一期食堂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综合控 9 淮沪煤电 1,889.92 第 200020659 号 制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采 10 淮沪煤电 4,962.31 第 200020660 号 区办公楼(西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养路工 11 淮沪煤电 597.24 第 200020661 号 区综合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井 12 淮沪煤电 798.84 第 200020662 号 口等候室及保健站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3#水源 13 淮沪煤电 64.28 第 200020663 号 井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14 淮沪煤电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水泥库 735.18 第 200020664 号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活 15 淮沪煤电 4,978.38 第 200020665 号 区职工宿舍 5#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电修厂 16 淮沪煤电 1,485.29 第 200020666 号 房工程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低浓瓦 17 淮沪煤电 587.46 第 200020667 号 斯发动机房(二期)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生 18 淮沪煤电 1,074.10 第 200020668 号 活区物业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19 淮沪煤电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介质库 361.95 第 200020669 号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 20 淮沪煤电 269.34 第 200020670 号 活区一期)水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21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71 号 目部施工用房 4#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活 22 淮沪煤电 4,963.13 第 200020672 号 区职工宿舍 2#楼 9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23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73 号 目部施工用房 5#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防火灌 24 淮沪煤电 879.90 第 200020674 号 浆站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矿车维 25 淮沪煤电 380.03 第 200020675 号 修车间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制冷机 26 淮沪煤电 1,572.51 第 200020676 号 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联合泵 27 淮沪煤电 389.64 第 200020677 号 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 28 淮沪煤电 4,978.38 第 200020678 号 活区二期)3#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29 淮沪煤电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汽车库 2,076.42 第 200020679 号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30 淮沪煤电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采掘楼 4,134.28 第 200020680 号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31 淮沪煤电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矿灯房 238.56 第 200020681 号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运输队 32 淮沪煤电 1,886.95 第 200020682 号 办公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活 33 淮沪煤电 4,963.13 第 200020683 号 区职工宿舍 1#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空气压 34 淮沪煤电 1,334.08 第 200020684 号 缩机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井口维 35 淮沪煤电 5,832.80 第 200020685 号 修间及综采设备周转库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副井井 36 淮沪煤电 893.00 第 200020686 号 口房与空气加热室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销售警 37 淮沪煤电 1,302.17 第 200020687 号 卫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生产生 38 淮沪煤电 220.72 第 200020688 号 活消防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39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89 号 目部施工用房 7#楼 9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西 40 淮沪煤电 568.96 第 200020690 号 侧主井提升机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热电冷 41 淮沪煤电 1,032.39 第 200020691 号 材料库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低浓瓦 42 淮沪煤电 1,435.88 第 200020692 号 斯发动机房(一期)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10KV 43 淮沪煤电 139.14 第 200020693 号 配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44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94 号 目部施工用房 3#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45 淮沪煤电 1,148.88 第 200020695 号 目部施工用房 2#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主井井 46 淮沪煤电 126.52 第 200020696 号 口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5#单身 47 淮沪煤电 3,548.82 第 200020697 号 宿舍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2#单身 48 淮沪煤电 4,526.39 第 200020698 号 宿舍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科 49 淮沪煤电 4,683.74 第 200020699 号 技公寓 A 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综掘设 50 淮沪煤电 4,662.24 第 200020700 号 备库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机修厂 51 淮沪煤电 3,501.26 第 200020701 号 房及办公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综机队 52 淮沪煤电 801.63 第 200020702 号 办公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压 53 淮沪煤电 2,354.48 第 200020703 号 滤车间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浴 54 淮沪煤电 10,956.81 第 200020704 号 室、更衣室、矿灯房联合建筑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化验办 55 淮沪煤电 2,452.81 第 200020705 号 公楼及煤样室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职工超 56 淮沪煤电 234.22 第 200020706 号 市 9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5#水源 57 淮沪煤电 74.65 第 200020707 号 井泵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一通三 58 淮沪煤电 1,673.51 第 200020708 号 防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南生 59 淮沪煤电 4,978.38 第 200020709 号 活区二期)4#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科 60 淮沪煤电 4,683.59 第 200020710 号 技公寓 B 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注氮车 61 淮沪煤电 324.52 第 200020711 号 间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通风机 62 淮沪煤电 1,202.90 第 200020712 号 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3# 63 淮沪煤电 3,548.82 第 200020713 号 单身宿舍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一通三 64 淮沪煤电 1,569.85 第 200020714 号 防调度实验中心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机电运 65 淮沪煤电 1,978.56 第 200020715 号 输综合实验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救 66 淮沪煤电 1,697.25 第 200020716 号 护综合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行车信 67 淮沪煤电 913.98 第 200020717 号 号综合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煤矿材 68 淮沪煤电 6,573.84 第 200020718 号 料库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丁集项 69 淮沪煤电 1,620.11 第 200020719 号 目部施工用房 1#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 4#单身 70 淮沪煤电 4,526.39 第 200020720 号 宿舍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1# 71 淮沪煤电 3,548.82 第 200020721 号 单身宿舍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东侧) 72 淮沪煤电 1,048.23 第 200020722 号 主井提升机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副井提 73 淮沪煤电 1,534.98 第 200020723 号 升机房 9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采区办 74 淮沪煤电 4,962.31 第 200020724 号 公楼(东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行政办 75 淮沪煤电 14,984.37 第 200020725 号 公楼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机修车 76 淮沪煤电 2,544.85 第 200020726 号 间及材料库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选煤厂 77 淮沪煤电 48.30 第 200020727 号 空压机房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 凤台县凤蒙路西侧丁集煤矿浓缩车 78 淮沪煤电 241.92 第 200020728 号 间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79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1 53.66 第 12010674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0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5 68.32 第 12010675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1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3 53.61 第 12010676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2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6 45.83 第 12010677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3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8 45.83 第 12010678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4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7 45.83 第 12010679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5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2 51.02 第 12010680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6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5 42.23 第 12010681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7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9 45.83 第 12010682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8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04 56.25 第 12010685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89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3 53.61 第 12010686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0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0 79.84 第 12010687 号 9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1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7 53.61 第 12010688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2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5 53.61 第 12010689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3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6 53.61 第 12010690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4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32 84.51 第 12010691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5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31 49.03 第 12010692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6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2 53.61 第 12010697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7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1 53.61 第 12010698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8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30 63.05 第 12010699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99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8 53.61 第 12010700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0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9 48.48 第 12010701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1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9 52.70 第 12010702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2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3 53.61 第 12010705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3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2 53.61 第 12010706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4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1 56.25 第 12010707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5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0 43.38 第 12010708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6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8 53.61 第 12010709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7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7 53.61 第 12010713 号 9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8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6 53.61 第 12010714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09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24 53.61 第 12011574 号 淮房地权证淮田字 110 淮沪煤电 田家庵区舜耕中路君安广场 1114 53.61 第 1210100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主 111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8,061.98 厂房 2015006098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供 112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74.59 氢站 201500609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除 113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638.12 尘除灰综合楼 2015006100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输 114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59.36 煤尾部小室 2015006101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材 115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4,501.57 料库及检修维护间 201500610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碎 116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369.06 煤机室 2015006103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汽 117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10.35 车库 2015006104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 1# 118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29.71 脱硫氧化风机房 2015006105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脱 119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758.97 硫废水处理间 2015006106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灰 120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42.76 库配电间 2015006107 号 121 淮沪煤电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消 362.88 9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集 区 字 第 耗材料仓库 2015006108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化 122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786.78 学处理室 201500610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大 123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310.79 件仓库 2015006110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制 124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64.02 样间 201500611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输 125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041.20 煤综合楼 2015006115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补 126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75.19 给水变压器室 2015006116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氨 127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80.48 站 2015006117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脱 128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29.71 硫氧化风机房 201500611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脱 129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691.75 硫电控楼 2015006120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宿 130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535.96 舍楼 B 2015006121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宿 131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429.84 舍楼 A 201500612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宿 132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535.96 舍楼 C 2015006123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食 133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088.79 堂 2015006124 号 9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办 134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179.65 公楼 2015006125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中 135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48.04 央循环水泵房及电气间 201500613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警 136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5.74 卫传达室 2015006134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空 137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02.56 压机房 2015006138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继 138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292.00 电器楼 2015006148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集 139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9,567.17 中控制楼 201500614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废 140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447.36 水综合楼 2015006150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雨 141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96.38 水泵房 2015006151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灰 142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60.16 场办公室 2015006155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综 143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557.82 合泵房 2015006156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中 144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803.04 央循环水泵房 201500616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原 145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43.18 水升压泵房 2015006164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油 146 淮沪煤电 398.57 集 区 字 第 泵房 10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015006165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启 147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721.59 动锅炉 2015006167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推 148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439.04 煤机库 2015006168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化 149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33.82 水配电间 201500616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循 150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39.18 环水加氯间 2015006171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含 151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33.28 煤废水加药间 2015006177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北 152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6.38 大门警卫传达室 2015006179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脱硫石膏 153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1,933.78 脱水楼 2015006182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154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泡沫小室 53.12 2015006186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热 155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81.25 交换站 2015006187 号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 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一期消防水泵 156 淮沪煤电 集 区 字 第 226.57 房 2015006188 号 2015 年 11 月 5 日,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被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局下发“潘城管行执罚费字[2015-05]0013 号”《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 设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 定,决定处以 5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补办规划手续。2015 年 11 月 9 日,淮 10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被处罚人淮沪煤电田集电厂 一期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不认为是重大违法 行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淮沪煤电丁集煤矿被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发“凤 (城管)罚决字[2015]第 0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淮沪煤电丁集煤矿在未 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厂房、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决定处以 5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补办规 划手续。2015 年 11 月 9 日,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被 处罚人淮沪煤电丁集煤矿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 响。 (5)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未持有特许经营权。 (六)取得相应许可、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或资源类权利权属的情况 1、资质许可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有效期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 《电力业务许可证》 管局 1541808-00453 2008-01-29 至 2028-0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采矿许可证》 1000000820038 2008-04-08 至 2035-09-23 土资源部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 (皖)MK 安许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11-18 至 2017-11-17 局 字[2014]0042 《煤炭生产许可证》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 203404210183 2009-05-31 至 2082-05-31 《煤矿矿长安全资 - 14234010300009 2015-01-10 至 2018-01-09 格证书》 2、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1)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批文如下: ①2005 年,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安徽淮 南田集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批复》(发改能源[2005]488 号); 10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②2004 年,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淮南煤电基地田集电厂 2×600 兆 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4]546 号); ③2004 年,取得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淮南煤电基地田集电厂 2×600MW 机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4]604 号)。 (2)丁集煤矿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批文如下: ①2005 年,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南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丁集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批复》(发改能源[2005]1081 号); ②2005 年,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丁集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299 号); ③2007 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淮南丁集矿井及选煤厂 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07]43 号)。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 淮沪煤电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2013-12-31 (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总计 815,697.50 802,997.93 1,149,965.05 负债合计 533,565.57 541,196.51 774,656.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131.93 261,801.42 375,308.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131.93 261,801.42 375,308.68 营业收入 137,997.07 365,450.57 349,196.52 利润总额 13,730.09 60,269.76 79,742.98 净利润 10,597.73 46,123.70 59,897.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0,597.73 46,123.70 59,897.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005.21 171,596.33 117,403.79 10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31.12 -12,638.36 -190,587.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86.62 -155,540.55 66,979.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887.47 3,417.43 -6,203.94 2、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项 目(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2,405,536.18 -13,865,485.15 -15,644,830.9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 10,460,000.00 -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罚没收入 353,019.00 - - 罚款支出 -54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6,585,000.00 2,912,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042.84 893,792.78 13,547.01 小 计 8,784,512.34 400,307.63 -15,631,283.95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2,196,128.09 100,076.91 -3,907,820.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588,384.26 300,230.72 -11,723,462.96 从上述业务可以看出,淮沪煤电的非流动性资产存在处置损益的情形,因淮 沪煤电设立于 2005 年,部分设备在 2014 年及 2013 年进行处置更新造成。淮沪 煤电 2014 年度有政府补助,在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大,2013 年未取 得政府补助。“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发生额比重较小。淮 沪煤电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项目均有偶发性,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八)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淮沪煤电收入指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 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等。 10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 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淮沪煤电销售电力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淮沪煤电已根据合同约 定电力产品已经上网交付给购货方,相关风险已转移,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淮沪煤电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10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进行编制。 3、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差异 淮沪煤电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同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九)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1、增资情况 淮沪煤电最近三年增资情况参见本章“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二) 历史沿革”。 2、评估情况 (1)第一次评估情况 2014 年 5 月 3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淮沪煤电委托,对淮 沪煤电拟增资扩股行为所涉及的淮沪煤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298 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 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本次评估目的是为 淮沪煤电增资扩股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较长,历 史年度经营较为稳定,具有预期获利潜力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承担的风险也可以 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且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因 此本次评估可选择收益法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增资扩股,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 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 据,因此本次评估可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考虑到收益法对淮沪煤电未来具体投资和经营战略及实施的考量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又由于本次评估目的是公司股东拟增资,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 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 10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淮沪煤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5 月 31 日,淮沪煤电总资产账面值 859,955.59 万元, 评估值 870,886.23 万元,评估增值 10,930.63 万元,增值率 1.27%;负债账面值 611,418.32 万元,评估值 611,418.3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248,537.27 万元,评估值 259,467.91 万元,评估增值 10,930.64 万元,增值率 4.40%。 (2)本次评估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水致远接受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事宜 而涉及的淮沪煤电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评估。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股权转让案例的公开资料 少,具有与淮沪煤电较高相似性和可比性的交易案例及可比因素收集较困难,难 以对参考交易案例有相对充分、全面和具体的了解,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 考虑到以下因素:电力行业的收益预测主要受发电计划指标、标杆电价和煤 价的影响。从历史情况看,淮沪煤电各年度发电指标均由华东电网根据各年度电 力供需情况调整,淮沪煤电无法合理保证预测年度的发电指标的可实现性;自 2010 年以来煤价结束了长期上升趋势,市场价格波动起伏较大,虽然近两年电 力行业因煤价下行,收益有所好转,但伴随国家发改委标杆电价的下调,目前尚 无明显的增长优势,未来企业经营情况趋势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随 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政策日趋严厉,对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影 响也会导致企业未来运营状况不确定性增大;此外,国家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 方案及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公布,电力体制改革对火力发电企业未来经营的影响评 估人员无法作出合理判断,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本评估项 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并考虑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外部影响因素,经综合分析, 本评估项目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初步价值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淮沪煤电总资产账面价值 815,697.50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533,565.57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282,131.93 10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淮沪煤电总资产评估价值 845,484.73 万元,总负债 评估价值 533,565.5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 311,919.16 万元,增值额 29,787.23 万元,增值率 10.56%。 (3)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两次评估对于淮沪煤电都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准日相差 13 个月, 具体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项目 增值差异 增值 增值率% 增值 增值率% 1 流动资产 -140.87 -0.16 633.78 0.88 774.65 2 非流动资产 11,071.51 1.44 29,153.45 3.92 18,081.94 4 其中:固定资产 33.35 0.01 18,780.38 3.24 18,747.03 5 在建工程 47.03 0.92 0.00 -47.03 6 无形资产 10,991.13 9.34 17,657.73 15.19 6,666.60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00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7,284.66 -26.49 -7,284.66 9 资产总计 10,930.64 1.27 29,787.23 3.65 18,856.59 10 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11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12 负债合计 0.00 0.00 0.00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930.64 4.40 29,787.23 10.56 18,856.59 从上表可以看出,两次评估总体增值差异额为 18,856.59 万元,差异率为 172.51%,其中流动资产评估差异 774.65 万元,固定资产评估差异 18,780.38 万 元,在建工程评估差异-47.03 万元,无形资产评估差异 6,666.60 万元,其他非流 动资产评估差异-7,284.66 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分析如下: 10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① 前次评估中因部分原材料评估减值导致流动资产评估减值,而本次评估 中因时点不同,流动资产科目内容均已发生变化,而且本次评估中对评估基准日 库存商品考虑了部分利润,导致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两次评估结果对比,流动资 产评估增值率差异是合理的。 ② 非流动资产评估——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差异 6,666.60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差异-7,284.66 万元。 差异金额较大的原因系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金额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 目反映,未纳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本次评估时由于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 估值中已包含预付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价值,故将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 对应的金额评估为零。将上述两科目差异金额合并后,合计差异为-618.06 万元, 差异金额较小,差异原因系无形资产——矿业权评估减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前 次评估基准日后煤炭销售价格下降。 对前后两次报告中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综合分析,其评估增值差异较 小。 ③ 非流动资产评估——固定资产: 前后两次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差异 18,747.03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基准日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评估增值额 2014 年 5 月 31 日 914,069.55 620,710.83 825,222.83 620,744.18 33.35 2015 年 6 月 30 日 920,810.38 579,269.78 841,410.08 598,050.16 18,780.38 差异 6,740.83 -41,441.05 16,187.26 -22,694.02 18,747.03 差异原因主要: a)前后两次评估基准日期间,新增固定资产 9,660.68 万元,其中由安全生 产费购建的固定资产合计 3,983.92 万元,购建当期已全额计提折旧,本次评估按 实际使用状况结合其经济耐用年限评估,导致较前次评估增值额高; b)前后两次评估基准日期间,共投入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 9,065.11 万元, 本次评估考虑了该部分支出对固定资产成新率的影响,从而影响评估增值额; 10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c)由于企业固定资产经济耐用年限均长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正常情况下, 固定资产实际损耗低于账面所提折旧。前后两次评估基准日相距 13 个月,根据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账面综合成新率综合下降 5%,而按其经济使用年限测 算前后两次综合评估成新率综合下降 4.1%,按前后两次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及 评估原值平均数计算,该因素对评估评估值的影响值为 11,315.18 万元; d)对于固定资产经济耐用年限的选取,评估人员根据不同资产、不同类别 并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分别选定,尽管两次评估时参照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同,但由 于存在评估师的现场勘察判断等主观因素,所以两次评估中对固定资产经济耐用 年限的判断会存在差异,对评估增值幅度存在一定的影响。 (十)下属企业概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煤电未设置子公司。 (十一)本次交易是否征得淮沪煤电其他股东的同意 上海电力出具了《关于放弃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淮沪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优先 购买权的声明》,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本次拟出售的淮沪煤电的股权,符合淮沪煤 电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11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二、淮沪电力 49%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淮沪电力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40000014332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9937093 税务登记证号 34040339937093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樊建兵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 234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南路 234 号 火力发电开发、建设和营运(限安徽田集电厂二期扩建工 程项目),电力电量生产并上网销售。(涉及国家法律、行 经营范围 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或许可经营 的,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 2044 年 5 月 22 日 (二)历史沿革 2013 年 8 月 7 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省国资委关于对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 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3]568 号),同意淮沪煤电以存续分 立方式,分立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同意分立后的淮沪电力注册资本为 9 亿元, 其中淮南矿业持股 49%,上海电力持股 51%。 1、设立 2013 年 8 月 7 日,安徽省国资委以《省国资委关于对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 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3]568 号),同意淮沪煤电以存续分 立方式,分立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同意分立后新设的淮沪电力注册资本为 9 11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亿元,其中淮南矿业持股 49%,上海电力持股 51%。 2013 年 9 月 10 日,淮沪煤电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淮沪煤电采取存续分立 方式分立为两个公司,存续公司名称为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新设公司名称为淮沪 电力有限公司。分立后,新设公司淮沪电力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8.18 亿元人民币,其中股东淮南矿业认缴 4.09 亿元,实缴 4.09 亿元;股东上海 电力认缴 4.09 亿元,实缴 4.09 亿元。该次减资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审验,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269 号)。 2013 年 9 月 16 日,淮沪煤电在《淮南日报》刊登了关于公司分立的公告, 2013 年 10 月 23 日,中电投集团以《关于同意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 方案的批复》(中电投资本[2013]778 号),同意淮沪煤电以存续分立并增资的方 式,将现淮沪煤电分立重组为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分立后新设的淮沪电力的注 册资本为 9 亿元,上海电力持股 51%,淮南矿业持股 49%。 2013 年 11 月 21 日,国家工商总局以“(国)登记内名预核字[2013]第 1539 号”《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同意对“淮沪电力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014 年 5 月 19 日,淮沪电力召开第一次股东会,选举淮沪电力第一届董事 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淮沪电力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40,900 50 上海电力 40,900 50 合计 81,800 100 2014 年 5 月 23 日,淮沪电力取得淮南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4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出具的《省国资委关于对淮沪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 事项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3]568 号)、中电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淮沪 煤电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中电投资本[2013]778 号),以及淮南矿业 11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与上海电力签署的《淮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协议》,上海电力对分立后新设 的淮沪电力增资 5,000 万元,淮南矿业对分立后新设的淮沪电力增资 3,200 万元, 增资后淮南矿业持有其 49%的股权,上海电力持有其 51%的股权。 2014 年 10 月 22 日,淮沪电力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股东淮南矿业和上海 电力对淮沪电力进行现金增资,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增资完成后,淮沪电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淮南矿业 44,100 49 上海电力 45,900 51 合计 90,000 100 2014 年 12 月,淮沪电力完成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东和股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的两家股东分别为上海电力和淮南矿业, 持股比例分别为 51.00%和 49.00%。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 49%股权系淮南矿业真实出资形成,权属 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使其他方代 淮南矿业持有淮沪电力 49%的情形。淮沪电力为合法设立及有效存续的企业,不 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形。 淮沪电力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用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 处分权;淮沪电力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淮沪电力 49%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 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 程序,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上海电力出具了《关于放弃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淮沪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优先 购买权的声明》,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本次拟出售的淮沪电力的股权,符合淮沪电 11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力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淮沪电力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也 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以及影响淮沪电力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或有负 债情况 1、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沪电力总资产 446,829.6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9,918.74 万元,非流动资产 346,910.88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344,321.19 万元,无形资产 241.77 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货币资金 792.70 0.18%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69,657.65 15.59% 预付款项 15,111.28 3.38% 其他应收款 9.28 0.00% 存货 - - 其他流动资产 14,347.83 3.21% 流动资产合计 99,918.74 22.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固定资产 344,321.19 77.06% 在建工程 396.92 0.09% 无形资产 241.77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51.00 0.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6,910.88 77.64% 资产总计 446,829.62 100.00% 淮沪电力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未设有抵押权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 11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益,也没有被司法查封或冻结的情况。淮沪电力主要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房 屋所有权的权属状况详见下文“(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12、主要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淮沪电力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短期借款 15,000.00 4.94%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38,031.94 12.52%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24.57 0.01% 应交税费 2,421.33 0.80% 应付利息 391.60 0.13% 其他应付款 155.80 0.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56,025.24 18.45% 长期借款 247,659.00 81.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7,659.00 81.55% 负债合计 303,684.24 100.00% 4、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不存在或有负债。 5、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 11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占用情形。 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根据淮沪电力陈述及其所在地的工商、社保、公积金、国土、环保、安监、 电力监管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淮沪电力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记录。 7、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不存在租赁、使用他人财产或允许他人租 赁、使用自有财产的情形。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淮沪电力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与销售,下属田集电厂二期项目,装机容量为 2×66 万千瓦机组。项目于 2003 年 1 月核准,并于 2014 年建成投产。 2、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 律法规及政策”。 3、主要产品及用途 淮沪电力主要从事燃煤发电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 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11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采购模式 燃煤发电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报告期内淮沪电力发电用煤主要来自年产 600 万吨煤炭的丁集煤矿项目。 (2)生产模式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 (3)销售及盈利模式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之 “(3)销售及盈利模式”。 6、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淮沪电力下属田集电厂二期项目于 2014 年建成投产,因此主要产品产销情 况、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等为最近一年及一期。 (1)销售收入情况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电力销售收入(万元) 102,465.25 148,880.95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480.88 572.53 营业收入(万元) 102,946.14 149,453.48 电力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99.53 99.62 (2)产能产量情况 田集电厂二期项目最近一年及一期电量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发电量(万千瓦时) 305,880 439,993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293,790 422,135 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2,317 3,333 (3)执行电价情况 11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0.4211(4 月 20 日前) 0.4284(9 月 1 日前) 标杆上网电价(含环保)(元/千瓦时) 0.4069(自 4 月 20 日起) 0.4211(自 9 月 1 日起) (4)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合计金额及占比情况 占当期销售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 1 淮沪煤电 102,465.25 99.53 是 2 淮南沪舜工贸公司 304.04 0.30 否 上海每天节能环保 2015 年 1-6 月 3 53.56 0.05 否 科技公司 4 华东电监会 123.29 0.12 否 小计 102,946.14 100.00 - 1 淮沪煤电 148,880.95 99.62 是 上海每天节能环保 2 439.18 0.29 否 2014 年度 科技公司 3 华东电监会 133.35 0.09 否 小计 149,453.48 100.00 - 注:淮沪电力电力业务许可证系 2015 年 6 月 30 日取得,在此之前淮沪电力委托淮沪煤电与 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淮沪煤电按照实际上网电量向淮沪电力支付电力销售收入,因此报 告期内淮沪煤电为淮沪电力第一大客户。 7、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含税标煤价格(元/吨) 643.12 730.48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占当期采购金 是否为关联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额比例 方 2015 年 1-6 1 淮沪煤电 49,885.16 55.47% 是 11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月 2 中电投集团 2,057.54 2.29% 是 安徽电力建设第 3 579.61 0.64% 否 一工程公司 铜陵晟王铁路装 4 358.97 0.40% 否 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火电建设 5 269.72 0.30% 否 公司 小计 53,151.01 59.10% - 1 淮沪煤电 59,563.98 41.72% 是 上海电气集团股 2 13,433.50 9.41% 否 份有限公司 3 中电投集团 5,070.66 3.55% 是 2014 年度 安徽电力建设第 4 3,111.92 2.18% 否 一工程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 5 问集团华东电力 1,962.39 1.37% 否 设计院 小计 83,142.45 58.24% -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 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1)关联方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淮沪电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 五名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2)关联方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 淮沪电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供应商占有权益的情况。 11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持股 49%、上 海电力持股 51%)报告期内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如下: 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在供应商公司的持股比例 份的股东 淮沪煤电 淮南矿业、上海电力 50.43%、49.57%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 上海电力 90% 有限公司 中电投集团 上海电力 - 9、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淮沪电力无境外生产经营活动。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淮沪电力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淮沪电力最近三年不存在不存在违反安全生等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 最近一年及未来预计淮沪电力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预计 2014 年度 安全生产费用 90.00 31.96 (2)环境保护 淮沪电力发电机组投产均已取得国家环保监管部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文, 燃煤机组均已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作。此外,淮沪电力已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最近一年及未来预计淮沪电力支付环保费用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预计 2014 年度 环保费用 155.00 263.13 12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1、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淮沪电力的电力生产在涉及质量控制、技术、计量、技术监督及检修、运行 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和发电行业的各项相关标准。由于电力行业特殊性,电 力产品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能质量要求。针对上述目 标,淮沪电力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最近三年生产经 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 12、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要生产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等, 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 成新 序 设备名 规格型号 数量 购置日期 率 号 称 原值(万 净值(万 (%) 元) 元) 3# 机 锅 1 SG1957/28-M6005 1 2013 年 12 月 95 炉本体 3# 机 汽 2 轮 机 本 N660-27/600/620 1 2013 年 12 月 95 体 3# 机 汽 3 轮 发 电 QFSN-660-2 1 2013 年 12 月 95 机 3# 机 汽 轮 发 电 258,748.43 241,841.47 4 - 1 2013 年 12 月 90 机 其 他 辅机 3# 机 高 5 压 给 水 - 1 2013 年 12 月 93 管道 3# 机 中 6 低 压 管 - 1 2013 年 12 月 93 道 7 4# 机 锅 SG1957/28-M6005 1 2014 年 4 月 96 12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炉本体 4# 机 汽 8 轮 机 本 N660-27/600/620 1 2014 年 4 月 96 体 4# 机 汽 9 轮 发 电 QFSN-660-2 1 2014 年 4 月 96 机 4# 机 汽 轮 发 电 10 - 1 2014 年 4 月 93 机 其 他 辅机 4# 机 高 11 压 给 水 - 1 2014 年 4 月 95 管道 4# 机 中 12 低 压 管 - 1 2014 年 4 月 95 道 3# 机 13 SCR 反 - 1 2013 年 12 月 94 应器 4# SCR 14 - 1 2014 年 4 月 39,416.44 36,840.92 95 反应器 (2)土地使用权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涉及的 2 宗土地均为出让取得,且已分别 取得淮国用(2015)第 060044 号、淮国用(2015)第 060043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 该等土地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法律瑕疵。淮沪电力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用 土地使用权取 面积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号 途 得方式 (平方米)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1 田集电厂二期地块 出让 185,939.36 060044 号 地 田集电厂厂前综合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2 出让 30,762.51 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060043 号 地 (3)房屋建筑物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房屋建筑物共计15项,面积合计43,724.87 12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平方米,均已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法 律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平方米)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 淮沪电力 176.80 字第 2015006081 号 期回用水泵房及加药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2 淮沪电力 23.34 字第 2015006113 号 期#3CEMS 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3 淮沪电力 172.02 字第 2015006114 号 期石灰贮存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4 淮沪电力 772.68 字第 2015006118 号 期石灰加药间及电控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5 淮沪电力 2,505.72 字第 2015006127 号 期全厂供气中心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6 淮沪电力 157.44 字第 2015006128 号 期输煤尾部小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7 淮沪电力 2,504.45 字第 2015006129 号 期脱硫综合楼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8 淮沪电力 1,880.99 字第 2015006130 号 期宿舍 D 楼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9 淮沪电力 94.71 字第 2015006131 号 期#4 氧化风机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0 淮沪电力 23.34 字第 2015006136 号 期#4CEMS 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1 淮沪电力 960.77 字第 2015006139 号 期中央循环水泵房及电气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2 淮沪电力 3,281.33 字第 2015006146 号 期宿舍 E 楼 13 淮沪电力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94.71 12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字第 2015006189 号 期#3 氧化风机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4 淮沪电力 26,495.87 字第 2015006233 号 期主厂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区 潘集区架河乡田集电厂院内二 15 淮沪电力 4,580.70 字第 2015006300 号 期集中控制楼 2015 年 11 月 5 日,淮沪电力田集电厂二期被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局下发“潘城管行执罚费字[2015-05]0014 号”《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 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淮沪电力田集电厂二期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 设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 定,决定处以 5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补办规划手续。 2015 年 11 月 9 日,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 被处罚人淮沪电力田集电厂二期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社会造成严 重影响,不认为是重大违法行为。 (4)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未持有特许经营权。 (六)取得相应许可、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或资源类权利权属的情况 1、资质许可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有效期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 《电力业务许可证》 管局 1041815-00279 2015-06-30 至 2035-06-29 2、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田集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批文如下: ①2012 年,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田集电 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3963 号); ②2012 年,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安徽淮南田集电厂二期 2×66 万千 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135 号); 12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③2012 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田集电厂二期扩建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2]42 号)。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 淮沪电力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资产总计 446,829.62 429,261.40 负债合计 303,684.24 307,401.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145.37 121,859.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145.37 121,859.57 营业收入 102,946.14 149,453.48 营业利润 28,381.07 42,257.78 利润总额 28,381.07 42,253.10 净利润 21,285.80 31,681.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285.80 31,68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38.42 22,78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24.05 -27,597.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0.55 7,340.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5.08 2,527.78 2、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项 目(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 -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 -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税收罚款 - -46,816.6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小 计 -46,816.63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1,704.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5,112.47 从上述业务可以看出,淮沪电力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金额很小,发 生项目具有偶发性,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 (八)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淮沪电力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确认政策 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政策: 淮沪电力已将电力等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淮沪电 力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政策: 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淮 沪电力,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 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 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 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淮沪电力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 12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淮沪电力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进行编制。 3、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差异 淮沪电力系上海电力控股子公司,执行上海电力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主要差 异在于淮沪电力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上市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淮沪电力 1 年内应 收账款计提比例为 0,上市公司 1 年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 5%;上市公司会计 政策规定:除有明显减值迹象外,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淮 沪电力会计政策无此规定。综上所述,淮沪电力在会计政策上同上市公司之间不 存在重大差异。 (九)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1、增资情况 淮沪电力最近三年增资情况参见本章“二、淮沪电力 49%股权”之“(二) 历史沿革”。 2、评估情况 (1)第一次评估情况 2014 年 5 月 31 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淮沪电力委托,对淮 沪电力拟增资扩股行为所涉及的淮沪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 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299 号《资产评估报告》。 12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以及由于我国目前市场化、信息化程度尚不高, 难于收集到足够的同类企业产权交易案例,不宜采用市场法;本次评估目的是为 淮沪电力增资扩股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被评估单位成立时间较长,历 史年度经营较为稳定,具有预期获利潜力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承担的风险也可以 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且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因 此本次评估可选择收益法评估;本次评估目的是增资扩股,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 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 据,因此本次评估可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考虑到收益法对淮沪电力未来具体投资和经营战略及实施的考量存在较大 的不确定性,又由于本次评估目的是公司股东拟增资,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 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 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淮沪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5 月 31 日,淮沪电力总资产账面值 391,096.66 万元, 评估值 391,971.26 万元,评估增值 874.60 万元,增值率 0.22%;负债账面值 308,394.04 万元,评估值 308,394.04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 82,702.62 万元,评估值 83,577.22 万元,评估增值 874.60 万元,增值率 1.06%。 (2)本次评估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水致远接受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淮沪电力 49.00%股权之事宜 而涉及的淮沪电力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评估。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股权转让案例的公开资料 少,具有与淮沪电力较高相似性和可比性的交易案例及可比因素收集较困难,难 以对参考交易案例有相对充分、全面和具体的了解,因此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 场法进行评估条件。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 考虑到以下因素:电力行业的收益预测主要受发电计划指标、标杆电价和煤 12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价的影响。从历史情况看,淮沪电力各年度发电指标均由华东电网根据各年度电 力供需情况调整,公司无法合理保证预测年度的发电指标的可实现性;自 2010 年以来煤价结束了长期上升趋势,市场价格波动起伏较大,虽然近两年电力行业 因煤价下行,收益有所好转,但伴随国家发改委标杆电价的下调,目前尚无明显 的增长优势,未来企业经营情况趋势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随着国家 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政策日趋严厉,对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影响也会 导致企业未来运营状况不确定性增大;此外,国家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及 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公布,电力体制改革对火力发电企业未来经营的影响评估人员 无法作出合理判断,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和 评估对象的特点,并考虑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外部影响因素,经综合分析,本评 估项目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初步价值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淮沪电力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446,829.6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303,684.24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145.37 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淮沪电力总资产评估价值为 451,085.31 万元,总负 债评估价值为 303,684.24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47,401.07 万元,增值额为 4,255.69 万元,增值率 2.97%。 (3)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两次评估对于淮沪电力都采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基准日相差 13 个月, 评估值差异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准日 2014 年 5 月 31 日基准日 账面 评估 (本次评估) (2014 年 5 月 31 日评估) 差异值 差异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淮沪电力净资 143,145.37 147,401.07 82,702.62 83,577.22 60,442.75 63,823.85 产 12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本次评估企业账面净资产较上次增长;2、两次评估时采用的固定资产经 济耐用年限差异较少,但均长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会计折旧年限大于评估 评估结果差异 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对评估值的影响额,导致两次评估增值幅度差异,但由 原因 于淮沪电力主要固定资产购置于 2014 年,距离评估基准日较近,会计折旧 因素影响不大,故两次评估差异较小。 (十)下属企业概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淮沪电力未设置子公司。 (十一)本次交易是否征得淮沪电力其他股东的同意 上海电力出具了《关于放弃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淮沪电力有限公司股权优先 购买权的声明》,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本次拟出售的淮沪电力的股权,符合淮沪电 力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13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三、发电公司 1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40000017382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4392879-1 税务登记证号 3404023439287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2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程晋峰 成立日期 2015 年 6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办公地址 淮南市大通区居仁村三区对面 火力发电,炉渣、炉灰销售,低热值煤、煤泥、煤矸石 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汽、电气试验, 经营范围 非饮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转供水,电力集控 仿真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长期 (二)历史沿革 2015 年 6 月 23 日,经淮南矿业二届九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淮南矿业以现 金 12.8 亿元出资设立发电公司,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炉渣、炉灰销售,低热 值煤、煤泥、煤矸石发电的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供热、供汽、电气试验,非饮 用热水生产与销售,代收电费,转供水,电力集控仿真培训。 发电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淮南矿业协议收购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电厂、淮南矿业 集团潘三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和配套债务。以原淮南矿业集团顾桥电厂全部经营 性资产及配套债务为基础成立顾桥电厂,以原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电厂全部经营性 13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资产及配套债务为基础成立潘三电厂,作为发电公司的分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淮南矿业完成了设立发电公司的全部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根据《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收购协议》以及相关文件,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述配套债务的总体金额 约 13.71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合同编号 债权人 借款日 还款日 贷款金额(元) 3440102015M100000800 交通银行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350,000,000 3440102015M100000700 交通银行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22 年 9 月 20 日 350,000,000 安徽钰诚融资 AHYC-20140120101 2014 年 1 月 28 日 2019 年 1 月 27 日 300,000,000 租赁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 CD44HZ1402275226 2014 年 3 月 21 日 2016 年 12 月 21 日 154,251,654 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2013 年 9 月 10 日 2023 年 9 月 8 日 150,000,000 HNKY-CW-JT(201439) 财务公司 2014 年 11 月 10 日 2015 年 11 月 9 日 67,226,017 合计 1,371,477,671 上述配套债务中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00 亿元借款、财务公司 1.50 亿元借款及 0.67 亿元借款已获得债权人同意并完成债务转移,包括期限、利率 在内的主要贷款要素未发生变化。剩余交通银行 7.00 亿元借款、招银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 1.54 亿元借款通过财务公司向发电公司发放贷款以用来偿还配套债务 的方式进行替换并已完成。新发放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与原有配套债务相同。 (三)股东和股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为淮南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 100%股权系淮南矿业真实出资形成,权 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使其他方 代淮南矿业持有发电公司 100%股权的情形。发电公司为合法设立及有效存续的 企业,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章程的规定影响其 合法存续的情形。 13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发电公司合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法拥用标的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 处分权;发电公司没有设置抵押、质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 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发电公司 100%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 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 或司法程序,股权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发电公司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也 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以及影响发电公司独立性的 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主要负债情况及或有负 债情况 发电公司于 2015 年 6 月成立,故下表中发电公司资产和负债数据来自《发 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1、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电公司总资产 295,360.6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31,755.94 万元,非流动资产 263,604.67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244,316.92 万元,无形资产 1,612.10 万元。具体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货币资金 20,575.60 6.97%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10,358.71 3.51% 预付款项 506.50 0.17% 其他应收款 114.29 0.04% 存货 200.83 0.07% 流动资产合计 31,755.94 10.7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固定资产 244,316.92 82.72% 在建工程 2,536.73 0.86% 13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无形资产 1,612.10 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138.92 5.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3,604.67 89.25% 资产总计 295,360.61 100.00% 发电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均未设有抵押权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 益,也没有被司法查封或冻结的情况。发电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房 屋所有权的权属状况详见下文“(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12、主要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3、主要负债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电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比例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9,060.93 5.39%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47.96 0.03% 应交税费 633.92 0.38% 应付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31,997.67 1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41,740.49 24.84% 长期应付款 126,237.07 75.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275.57 75.13% 13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负债合计 168,016.06 100.00% 4、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5、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情形。 6、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根据发电公司陈述及其所在地的工商、社保、公积金、国土、环保、安监、 电力监管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电公司自设立以来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记录。 7、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发电公司目前存在的租赁、使用财产情况如下: 2014 年 , 淮 矿 电 力 与 安 徽 钰 诚 融 资 租 赁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编 号 为 “AHYC201401220101”的《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电力公司采取售后租回的 方式使用循环流化床锅炉。2015 年,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淮南矿业、 发电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签 署《五方补充协议 2》,五方一致约定变更原编号为“AHYC201401220101”的《融 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主体,原承租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均由发电公司继承。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外,发电公司无其他租赁、使 用他人财产或允许他人租赁、使用自有财产的情形。 13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发电公司主要业务通过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开展。顾桥电厂是根据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2]1887 号文件的批复,建成的 2×33 万千瓦综合利用 电厂。潘三电厂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7]3529 号文件批复, 建成的 2×13.5 万千瓦综合利用电厂。 2、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基本情况”之“(五)主 营业务发展情况”之“2、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 法规及政策”。 3、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电公司主要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 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4、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燃煤发电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煤炭,报告期内发电公司顾桥电厂发电用煤主要 来自淮南矿业下属的顾桥矿,潘三电厂发电用煤来自淮南矿业下属的潘三矿。 (2)生产模式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之“(2)生产模式”。 (3)销售及盈利模式 参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情况”之“一、淮沪煤电 50.43%股权”之“(五) 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5、主营业务的经营模式”之 “(3)销售及盈利模式”。 13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6、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销售收入情况 根据《发电公司审计报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电力销售收入(万元) 1,913.94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77.69 营业收入(万元) 1,991.64 电力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96.10 根据《发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电力销售收入(万元) 69,242.47 154,505.10 其他业务收入(万元) 2,240.66 4,390.92 营业收入(万元) 71,483.13 158,896.02 电力销售收入占营业收 96.87 97.24 入比例(%) (2)产能产量情况 顾桥电厂最近两年及一期电力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发电量(万千瓦时) 150,479 323,270 370,799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141,979 304,539 349,736 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2,280 4,898 5,618 潘三电厂最近两年及一期电力生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发电量(万千瓦时) 54,285 130,796 138,002 13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50,448 120,985 127,408 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2,011 4,844 5,111 (3)执行电价情况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标杆上网电价(含 0.4211(4 月 20 日前) 0.4284(9 月 1 日前) 0.4360(9 月 25 日前) 环保) 元/千瓦时) 0.4069(自 4 月 20 日起) 0.4211(自 9 月 1 日起) 0.4284(自 9 月 25 日起) (4)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合计金额及占比情况 根据《发电公司审计报告》,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占当期销售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是否为关联方 金额比例(%)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 1 司 1,913.94 96.10 否 2015 年 6 月 24 日-2015 年 6 月 2 淮南矿业 77.69 3.90 是 30 日 小计 1,991.64 100.00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根据《发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占当期销售金 是否为关联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额比例(%) 方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 1 69,242.47 96.87 否 司 2 淮南矿业 1,997.85 2.79 是 3 东辰盛和有限公司 150.46 0.21 否 2015 年 1-6 月 东辰潘一实业有限 4 33.21 0.05 否 公司 淮南市宏宝祥机械 5 3.37 0.005 否 有限公司 小计 71,427.36 99.92 -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 1 153,239.24 96.44 否 司 2 淮南矿业 3,803.76 2.39 是 淮北长源煤矸石综 2014 年度 3 1,158.38 0.73 否 合利用有限公司 凤台县仁贵方工贸 4 17.29 0.01 否 有限公司 5 淮南市腾发矿山机 7.51 0.005 否 13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械有限公司 小计 158,226.18 99.58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7、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情况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含税标煤价格(元/吨) 510.58 634.81 663.72 (2)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根据《发电公司审计报告》,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占当期采购金 是否为关联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额比例(%) 方 2015 年 6 月 24 1 淮南矿业 1,199.52 100.00 是 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小计 1,199.52 100.00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根据《发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占当期采购 是否为关联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比例 方 (%) 1 淮南矿业 29,000.97 93.95 是 淮南盛和实业有 2 限公司顾桥分公 388.18 1.19 否 司 江苏华能建设工 否 3 226.60 0.69 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6 月 淮南平圩电力生 否 4 产技术服务有限 183.40 0.56 责任公司 淮南华瑞电力工 否 5 178.22 0.54 程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29,977.37 97.12 - 1 淮南矿业 80,982.02 95.80 是 中国能源建设集 团安徽电力建设 2 1,037.80 1.23 否 2014 年度 第二工程公司检 修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 3 854.70 1.01 否 问集团华东电力 13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设计院 )杭州天明环保工 4 954.27 1.13 否 程有限公司 淮南华瑞电力工 5 330.58 0.39 否 程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 84,159.38 99.56 - 注:淮南矿业交易数据含皖江物流及淮矿物流交易数据。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 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1)关联方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 发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客户占有权益的情况。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持股 100%) 报告期内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情况如下: 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 客户名称 关联方在客户公司的持股比例 份的股东 淮南矿业 淮南矿业 - (2)关联方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 发电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各报告期前五 名供应商占有权益的情况。 主要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淮南矿业持股 100%) 报告期内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益情况如下: 关联方/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 供应商名称 关联方在供应商公司的持股比例 份的股东 淮南矿业 淮南矿业 - 9、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之日,发电公司无境外生产经营活动。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14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发电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科学严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发电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不存在违反安全生等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安全事故。 预计发电公司 2015 年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预计 安全生产费用 280.01 (2)环境保护 发电公司发电机组投产均已取得国家环保监管部门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文, 机组均已完成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工作。此外,发电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及监管要求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预计发电公司 2015 年支付环保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预计 环保费用 153.29 11、主要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发电公司的电力生产在涉及质量控制、技术、计量、技术监督及检修、运行 等方面,均严格执行国家和发电行业的各项相关标准。由于电力行业特殊性,电 力产品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能质量要求。针对上述目 标,发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最近三年生产经 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纠纷。 12、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机械设备及电子设备 等,相关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面价值 成新 序 设备名 数 规格型号 购置日期 率 号 称 量 原值(万 净值(万 (%) 元) 元) 14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 锅炉(#1) DG1100/17.5-Ⅱ16 1 2011 年 8 月 25,562.46 20,839.29 91 2 锅炉(#2) DG1100/17.5-Ⅱ16 1 2011 年 8 月 25,444.72 20,726.06 91 汽 轮 机 3 N330-16.67∕538∕538 1 2011 年 8 月 14,960.29 12,175.39 91 (#1) 汽 轮 机 4 N330-16.67∕538∕538 1 2011 年 8 月 14,960.29 12,175.39 91 (#2) 发 电 机 5 QFSN330-2-20 1 2011 年 8 月 6,312.83 5,153.73 91 (#1) 发 电 机 6 QFSN330-2-20 1 2011 年 8 月 6,298.47 5,139.92 91 (#2) 主 变 压 SFP-400000KVA/22 7 1 2011 年 8 月 1,966.17 1,658.18 84 器 0KV 主 变 压 SFP-400000KVA/22 8 1 2011 年 8 月 1,966.17 1,658.18 84 器 0KV GIS 配电 9 ZF9-252/Y2500-50 1 2011 年 8 月 1,916.07 1,520.26 78 装置 220KV 2*18 公里,2*400 平 10 送 出 线 1 2014 年 10 月 4,064.27 3,560.53 98 方毫米钢制铝绞线 路 11 2#锅炉 DG440/13.8-II8 1 2008 年 12 月 10,326.58 5,132.84 70 12 1#锅炉 DG440/13.8-II8 1 2008 年 12 月 11,622.73 5,781.89 70 13 汽轮机 N13513.24/535 1 2008 年 12 月 8,019.02 3,985.87 70 14 汽轮机 N135-13.24/535 1 2008 年 12 月 9,118.62 4,532.42 70 汽 轮 发 15 QF-135-2 1 2008 年 12 月 2,404.11 1,194.97 70 电机 汽 轮 发 16 QF-135-2 1 2008 年 12 月 2,739.88 1,361.86 70 电机 主 蒸 汽 管道(包 含 四 大 17 - 1 2008 年 12 月 5,626.94 2,577.87 56 管 道 及 各 种 闸 阀等) (2)土地使用权 14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涉及的 7 宗土地均为出让取得,且已分别 取得凤国用(2015)第 0080 号、凤国用(2015)第 0082 号、凤国用(2015)第 0081 号、淮国用(2014)第 060050 号、淮国用(2014)第 060051 号、淮国用 (2015)第 060053 号、淮国用(2015)第 060052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 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法律瑕疵。发电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使 土地用 面积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权取 途 (平方米) 得方式 凤国用(2015)第 工业用 1 顾桥电厂厂区地块 出让 93,823.90 0080 号 地 顾桥电厂厂区(煤矸石 凤国用(2015)第 工业用 2 出让 76,796.70 电厂)地块 0082 号 地 凤国用(2015)第 工业用 3 顾桥电厂办公区地块 出让 25,375.60 0081 号 地 潘三电厂厂区工业广场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4 出让 79,884.74 用地 060050 号 地 潘三电厂厂区工业广场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5 出让 28,309.15 用地 060051 号 地 潘三电厂厂区单身宿舍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6 出让 39,248.87 用地 060053 号 地 淮国用(2015)第 工业用 7 潘三电厂厂区补征地 出让 12,779.24 060052 号 地 (3)房屋建筑物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下属潘三电厂共拥有房屋建筑物 31 项(对 应房产序号 1-31),面积合计 38,833.55 平方米,均已取得有效房屋所有权证书。 顾桥电厂共拥有房屋建筑物 42 项(对应房产序号 32-73),面积合计 67,470.19 平方米,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该等房屋产权权利人为淮南矿业顾桥电厂, 根据凤台县房地产管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淮南矿业顾桥电厂下属 42 项房屋 建筑物所有权证由淮南矿业过户至发电公司的手续正在办理中,不存在重大障 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14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平方米) 1 发电公司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检 258.30 区字第 2015006402 号 修棚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主 13,430.08 2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03 号 厂房本体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煤 1,205.39 3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04 号 泥泵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化 4 发电公司 1,944.36 区字第 2015006405 号 学水处理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雨 5 发电公司 31.50 区字第 2015006406 号 淋阀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危 6 发电公司 115.54 区字第 2015006407 号 险品库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危 7 发电公司 240.00 区字第 2015006408 号 废品库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8 发电公司 21.75 区字第 2015006409 号 2#CEMS 小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渣 1,445.87 9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0 号 车库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煤 1,432.57 10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1 号 泥棚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265.06 11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2 号 0#转运站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燃 211.20 12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3 号 油泵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222.72 13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4 号 1#转运站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17.22 14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5 号 1#CEMS 小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污 102.86 15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6 号 泥脱水机房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117.86 16 发电公司 2#GLS 配电装置及网络继电器 区字第 2015006417 号 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除 71.88 17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18 号 灰汽车衡 18 发电公司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循 806.40 14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区字第 2015006419 号 环水泵房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97.17 19 发电公司 1#GLS 配电装置及网络继电器 区字第 2015006420 号 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粗 781.30 20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1 号 碎煤机室及 2#转运站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综 3,614.88 21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2 号 合维修楼材料库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输 1,240.02 22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3 号 煤细碎楼及冲洗水泵房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除 1,072.91 23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4 号 灰控制楼及空压机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综 498.56 24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5 号 合泵房及加药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生 4,120.55 25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6 号 产办公楼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输 72.60 26 发电公司 区字第 2015006427 号 煤汽车衡控制室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配 27 发电公司 48.65 区字第 2015006428 号 电间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启 28 发电公司 76.21 区字第 2015006430 号 动锅炉房及控制室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综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4,690.21 29 发电公司 合楼(食堂,浴室,招待所, 区字第 2015006433 号 培训)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输 30 发电公司 521.98 区字第 2015006434 号 煤控制楼 淮南市房地权证潘集 潘集区芦集镇潘三电厂院内煤 31 发电公司 57.95 区字第 2015006435 号 泥栈桥下检修间 32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25.83 顾桥电厂 200020770 号 (#1CEMS 小室) 33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材 5,670.74 顾桥电厂 200020731 号 料库及检修车间 34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717.78 顾桥电厂 200020732 号 GIS 及继电器楼 35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300.14 顾桥电厂 200020733 号 (燃油泵房) 14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36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空 2,639.25 顾桥电厂 200020734 号 压机室及除尘控制楼 37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969.80 顾桥电厂 200020735 号 (化学水处理车间) 38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办 4,806.60 顾桥电厂 200020736 号 公楼 39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主 25,349.42 顾桥电厂 200020737 号 厂房 40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食 2,843.65 顾桥电厂 200020738 号 堂 41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精 148.32 顾桥电厂 200020739 号 处理再生间 42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原 282.58 顾桥电厂 200020740 号 水加药间及下料区 43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1 73.42 顾桥电厂 200020741 号 号警卫传达室) 44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98.25 顾桥电厂 200020742 号 (危险品库) 45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56.04 顾桥电厂 200020743 号 (泡沫容器室) 46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循 331.20 顾桥电厂 200020744 号 环水加药间及电气间 47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集 3,480.04 顾桥电厂 200020745 号 中控制楼 48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265.78 顾桥电厂 200020746 号 (供氢站) 49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永幸河排灌总站北淮河 1,035.98 顾桥电厂 200020747 号 大堤西侧(补给水泵房) 50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85.84 顾桥电厂 200020748 号 (灰库配电间) 51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23.12 顾桥电厂 200020749 号 (警卫室) 52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宿 3,368.49 顾桥电厂 200020750 号 舍楼 53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828.84 顾桥电厂 200020751 号 (T3 转运站) 54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612.99 14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顾桥电厂 200020752 号 (煤泥泵房) 55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输 1,092.76 顾桥电厂 200020753 号 煤综合楼 56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二 298.15 顾桥电厂 200020754 号 次变频小室 57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一 298.15 顾桥电厂 200020755 号 次变频小室 58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450.00 顾桥电厂 200020756 号 (除铁和取样小室) 59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433.19 顾桥电厂 200020757 号 (细碎机室) 60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325.56 顾桥电厂 200020758 号 (检修车间辅助楼) 61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废 488.96 顾桥电厂 200020759 号 水综合楼 62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300.50 顾桥电厂 200020760 号 (T1 转运站) 63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300.50 顾桥电厂 200020761 号 (T2 转运站) 64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中 509.18 顾桥电厂 200020762 号 央水泵房 65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机 137.06 顾桥电厂 200020763 号 组排水槽 66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酸 219.76 顾桥电厂 200020764 号 碱间 67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雨 207.58 顾桥电厂 200020765 号 水泵房 68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320.52 顾桥电厂 200020766 号 (启动锅炉房) 69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226.57 顾桥电厂 200020767 号 (消防泵房) 70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19.20 顾桥电厂 200020768 号 (汽车衡控室) 71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 25.83 顾桥电厂 200020769 号 (#2CEMS 小室) 72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综 516.80 顾桥电厂 200020771 号 合水泵房 14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73 淮南矿业 凤房地权证凤台字第 凤台县凤利路北侧顾桥电厂净 185.82 顾桥电厂 200020772 号 水站加药间 2015 年 11 月 3 日,发电公司潘三电厂被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下发“潘城管行执罚费字[2015-05]0012 号”《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发电公司潘三电厂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厂房、 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决定 处以 5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补办规划手续。 2015 年 11 月 9 日,淮南市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证明》,确认 被处罚人发电公司潘三电厂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影 响,不认为是重大违法行为。 (4)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未持有特许经营权。 (六)取得相应许可、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或资源类权利权属的情况 1、资质许可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文号 有效期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 《电力业务许可证》 管局 1041813-00248 2013-04-08 至 2033-04-07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 《电力业务许可证》 管局 1041809-00120 2009-09-15 至 2029-09-14 2、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1)顾桥电厂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批文如下: ①2005 年,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南顾 桥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1887 号); ②2008 年,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煤矸石综合利用顾桥 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8]413 号); ③2008 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安徽顾桥煤矸石综合利 用电厂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8]330 号)。 14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2)潘三电厂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批文如下: ①2007 年,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淮南矿 业(集团)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一厂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3529 号); ②2012 年,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煤矸石综合利 用自备电厂一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998 号); ③2007 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淮南矿业综合利用电厂 一厂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7]63 号)。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 发电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因发电公司于 2015 年 6 月成 立,故下表中发电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来自《发电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项 目 2015-6-30 2014-12-31 (万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资产总计 295,360.61 277,109.23 负债合计 168,016.06 156,150.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344.54 120,95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344.54 120,958.87 营业收入 71,483.13 158,896.02 营业利润 14,255.84 27,442.59 利润总额 14,258.16 27,477.12 净利润 14,258.16 27,477.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4,258.16 27,477.12 2、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项 目(元)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14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 -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18,353.33 316,666.67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经营罚款收入 4,900.00 28,6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小 计 23,253.33 345,316.67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3,253.33 345,316.67 从上述业务可以看出,发电公司 2014 年及 2015 年 1-6 月均取得政府补助。 发电公司报告期内模拟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项目均有偶发性,不具有持续性和稳定 性。 (八)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 供劳务的收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 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15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发电公司货币资金 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 法计算确定。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发电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进行编制。 3、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差异 发电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同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九)最近三年交易、增资、改制相关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1、增资情况 发电公司最近三年增资情况参见本章“三、发电公司 100%股权”之“(二) 历史沿革”。 2、评估情况 2015 年 6 月 30 日,中水致远接受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发电公司 100.00%股权之事宜 而涉及的发电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评估。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难以找到与评估对象可比的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以及相应进行市场法 15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比较修正的充分数据,故本次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转让,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资 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被评估企业历史年度经营收益较为稳定,具有预期获利潜力 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预期获利年限可 以预测,且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综 上,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考虑到以下因素:电力行业的收益预测主要受发电计划指标、标杆电价和煤 价的影响。从历史情况看,公司各年度发电指标均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物价局等部门根据各年度电力供需情况调整,公 司无法合理保证预测年度发电指标的可实现性。自 2010 年以来煤价结束了长期 上升趋势,市场价格波动起伏较大,虽然近两年电力行业因煤价下行,收益有所 好转,但伴随国家发改委标杆电价的下调,目前尚无明显的增长优势,未来企业 经营情况趋势仍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 环保政策日趋严厉,对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影响也会导致企业未来运营状况不确定 性增大。国家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及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公布,电力体制改 革对火力发电企业未来经营的影响无法合理判断,收益法的评估结论存在一定不 确定性。根据本评估项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并考虑上述影响因素,经综合分 析,本评估项目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发电公司经审计后的账面 总资产为 295,360.61 万元,总负债为 168,016.06 万元,净资产为 127,344.54 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发电公司总资产为 342,316.12 万元,总负债为 167,937.70 万元,净资产为 174,378.41 万元,增值为 47,033.87 万元,增值率 36.93%。 (十)下属企业概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发电公司未设置子公司。 15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十一)本次交易是否征得发电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发电公司为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情况。 15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交易价格为 403,905.77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部分的 支付对价为 302,929.33 万元,现金支付部分为 100,976.44 万元。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淮南矿业,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 式。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股份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及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 9 折后 价格测算如下表所示: 项目 前 20 个交易日 前 60 个交易日 前 120 个交易日 交易均价 3.98 元/股 3.86 元/股 3.81 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 3.58 元/股 3.47 元/股 3.43 元/股 为充分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及全体债权人的利益,经与淮南 矿业协商,确定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15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3.98 元/股。 该价格的最终确定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四)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403,905.77 万元)及发行价格 3.98 元/ 股测算,本次向淮南矿业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61,128,957 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 总股本(含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按照发行底价 3.58 元/股测算)的比例为 19.38%。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亦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 调整。 (五)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淮南矿业出具的《关于股份限售之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公司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若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皖江物流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的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限售期承诺函。” 15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为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本公司计划在本次交易的同时,向不超过 10 名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 25%。本次交易总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中用 于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具体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 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 (三)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募集配 套资金的定价依据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百分之九十。”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8 月 3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3.5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 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价结果来确定。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976.44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的 25%),发行股份数不超过 282,057,099 股。 从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如上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15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进行相应调整。 (四)锁定期及上市安排 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于本次认购的皖江物流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主要是基于公司财务现 状、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 1、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整合绩效 在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依据意愿,提出了以现金支付部分对价的要求。根 据本次交易方案,本公司拟安排的现金对价不超过 100,976.44 万元,该部分现金 对价的支付有助于交易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计算比例、用途等问题 与解答》,募集配套资金提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整合绩效主要包括:本次并购 重组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的支付;本次并购重组所涉及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安排;部分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述规定,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提高 整合绩效。 2、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使用安排 (1)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其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皖江物流账面货币资金为 115,381.39 万元,考虑扣 减应付款项备用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后,剩余实际可 15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使用货币资金为 56,170.22 万元,拟使用用途具体如下: 1)投资建设裕溪口 29 号码头改扩建工程 为发展煤炭综合物流业务,建设煤炭储备、精配、中转、配送基地,打造具 有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水路换装等以港口为节点的煤炭物流链,完善储配中心 配套服务,本公司对裕溪口港区 29 号码头改扩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 估算及经济评价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论证,形成了裕溪口 29 号码头改扩建工程可 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建设方案。 该项目选址位于芜湖市裕溪口港区原 29 号码头处,主要建设内容为 10,000 吨级散货泊位,年设计吞吐量 300 万吨煤炭,工程总投资为 1.15 亿元。码头改 造完成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满足裕溪口港区辐射生产企业用煤需要,有利于提高 企业竞争力,降低企业生产用煤的物流运输成本。 公司拟使用账面货币资金 1.15 亿元于上述用途。 2)配煤业务流动资金 2014 年度,公司配煤系统正式建成并成功试运行,完成了收购淮南矿业持 有的电燃公司 100%的股权,具备了开展配煤业务的基本条件。 2015 年,公司预算配煤业务量预计为 400 万吨,采购原料煤按照平均 410 元/吨测算,采购成本约 16.4 亿元,按照资金周转次数 10 次测算,约需流动资金 1.64 亿元。 公司拟使用账面货币资金 1.64 亿元于上述用途。 3)提前为 2016 年 3 月 20 日到期的公司债券储备资金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发行了“12 芜湖港”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发行 总额 15 亿元。上述债券附第 3 年末上市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具体如下: “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 15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 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种票面利率及 上调幅度的决定。上市公司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 的票面利率。上市公司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若上市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鉴于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淮矿物流已经处于法定重整状态,有可能有部分 债券投资者选择在第 3 年末,即 2016 年 3 月 20 日选择回售债券,因此,需要提 前为此备付资金。如按照 40~50%的比例储备,约需资金 6 亿元~7.5 亿元。 公司拟使用账面货币资金 6 亿元~7.5 亿元于上述用途。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安排已经非常紧张,支付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2)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情况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皖江物流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带息债务 /全部投入资本(全部投入资本=带息债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对比情况如下: 带息债务/全部投入资本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资产负债率(%) (%) 000022.SZ 深赤湾 A 25.81 17.29 000088.SZ 盐田港 22.08 19.35 000507.SZ 珠海港 51.55 44.18 000582.SZ 北部湾港 50.33 45.00 000905.SZ 厦门港务 45.61 26.62 002040.SZ 南京港 37.27 28.30 15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002492.SZ 恒基达鑫 24.77 21.18 600017.SH 日照港 39.88 34.96 600018.SH 上港集团 36.06 31.59 600190.SH 锦州港 48.77 41.83 600279.SH 重庆港九 42.77 38.23 600317.SH 营口港 37.01 37.05 600717.SH 天津港 44.05 44.90 600794.SH 保税科技 32.98 22.45 601000.SH 唐山港 36.94 22.73 601008.SH 连云港 50.68 45.11 601018.SH 宁波港 29.64 20.24 601880.SH 大连港 46.69 41.72 603117.SH 万林股份 65.79 57.39 600125.SH 铁龙物流 27.96 20.76 601006.SH 大秦铁路 19.74 6.93 601333.SH 广深铁路 12.20 1.35 600575.SH 皖江物流 48.30 43.22 均值 38.13 30.97 中值 37.27 31.59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注: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港口业务以及铁路运输组成。根据 Wind 行业 分类标准,选取 A 股沪深“工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海港与服务” 全部 A 股上市公司; 铁路运输业选取了大秦铁路、广深铁路、铁龙物流。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8.30%,带息债务/全部投入资 本为43.22%,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38.13%和30.97%,亦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中值37.27%和31.59%。本次拟注入标的公司从事火力发电行业,财 务杠杆较高,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在交易后进一 步提高至约60%。 16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现有财务杠杆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且在交易后将有一定上升,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将使公司 财务负担加重。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参见重组报告书“第 九章 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整合绩效,有利于减少 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 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是必要和合理的。 (六)募集资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决策程序、存放、使用、 变更、信息披露、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专户存储和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集中管理。 16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七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 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 临时账户);专户亦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 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公司提供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机构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 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在新的协议签订 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公司财务部门应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 活动单独建立有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 行,公司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时,要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 明和规范。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上 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二条 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单位)递交申请使用报告,公司 16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财务部门签署后由财务总监初审同意,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单次支取金额低 于 1000 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支取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 事长审批。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分别建立台帐,并在每月 5 日前会同使 用单位对上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由财务部门形成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月报报公司有关领导并抄送使用等有关部门或单位,直到募集资金使用完成。 月报应包括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次投入的详细列示时间及金 额、该项目的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剩余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当月支取金额等情 况说明。 第十三条 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募集资金使用部 门要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和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并细化具体工 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 第十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 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如有): 1、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2、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 1 年的;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 金额 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第十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 有如下行为: (一)除金融类企业外,募投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二)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63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三)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 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四)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置换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 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 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第十八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 净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第十九条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应符合如下要求: 164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专户,并在资金全部 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公司财务部门应监督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在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立即书面通 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落实在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 公告。”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不超过 100,976.44 万元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若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失败,基于上市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且信用记录良好,上 市公司将采用金融机构借款等债务工具融资支付现金对价,从而保障本次交易顺 利实施。然而,从财务稳健性以及后续良性发展的角度考虑,以股权融资方式注 入资金,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三、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假设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并以发行底价测算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则发行前后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指 标 重组前 本次交易后 165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购买资产后 配套融资后 股份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 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淮南矿业 151,897.21 52.67% 228,010.10 62.55% 228,010.10 58.06% 及关联方 其他股东 136,504.18 47.33% 136,504.18 37.45% 164,709.89 41.94% 合计 288,401.39 100.00% 364,514.29 100.00% 392,720.00 100.00% 注:淮南矿业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持有上市公司 58,158,156 股股份(在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期间,上海淮矿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皖江物流 45,473,716 股份),此处与淮南矿业持股合并计算,下同。 四、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08,214.06 1,899,894.99 1,191,680.94 168.27% 负债合计 342,096.59 1,142,518.90 800,422.31 233.9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6,117.47 757,376.09 391,258.62 106.87% 营业收入 217,461.50 422,863.59 205,402.09 94.4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01.22 41,720.98 30,019.76 256.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7,586.08 36,944.68 29,358.60 387.01%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1 0.07 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7% 5.59% 2.22% 65.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2.18% 4.95% 2.77% 127.06% 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额 变动比率 166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实际数据 备考数据 资产合计 732,163.30 1,887,793.71 1,155,630.41 157.84% 负债合计 377,882.55 1,162,302.62 784,420.07 20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4,280.75 725,491.09 371,210.34 104.78% 营业收入 1,931,809.23 2,435,508.64 503,699.41 26.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5,384.12 -197,984.27 27,399.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190,440.24 -165,219.76 25,220.48 - 公司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6 -0.54 0.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 - - - 净资产收益率 注:2015 年 1-6 月/2015 年 6 月 30 日、2014 年度/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数据取自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备考数据取自《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增长 168.27%,负债规模增加 233.98%,所有者权 益增加 106.87%。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总资产规模增加 157.84%,负债规模增加 207.58%,所有者权益增加 104.78%。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 1-6 月基本 每股收益由 0.04 元/股上升至 0.11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 3.37%上升至 5.59%,有效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167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第六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简要财务报表 (一)标的公司简要资产负债表 淮沪煤电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156,975,012.91 8,029,979,261.16 11,499,650,473.92 负债合计 5,335,655,699.29 5,411,965,055.00 7,746,563,656.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1,319,313.62 2,618,014,206.16 3,753,086,81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821,319,313.62 2,618,014,206.16 3,753,086,817.26 合计 淮沪电力简要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468,296,182.23 4,292,614,003.71 负债合计 3,036,842,449.92 3,074,018,265.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1,453,732.31 1,218,595,73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1,453,732.31 1,218,595,738.59 发电公司简要备考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953,606,055.46 2,771,092,267.56 负债合计 1,680,160,610.14 1,561,503,587.93 168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3,445,445.32 1,209,588,67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3,445,445.32 1,209,588,679.63 (二)标的公司简要利润表 淮沪煤电简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379,970,694.26 3,654,505,721.14 3,491,965,164.50 利润总额 137,300,899.87 602,697,618.46 797,429,801.91 净利润 105,977,347.55 461,237,039.09 598,970,112.56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05,977,347.55 461,237,039.09 598,970,11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 105,977,347.55 461,237,039.09 598,970,112.56 于母公司净利润 淮沪电力简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营业收入 1,029,461,358.43 1,494,534,812.52 利润总额 283,810,658.29 422,531,002.06 净利润 212,857,993.72 316,814,238.5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12,857,993.72 316,814,23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 212,857,993.72 316,814,238.59 净利润 发电公司简要备考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营业收入 714,831,322.73 1,588,960,159.65 16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利润总额 142,558,390.88 274,425,877.86 净利润 142,581,644.21 274,771,194.53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42,581,644.21 274,771,19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 142,581,644.21 274,771,194.53 净利润 (三)标的公司简要现金流量表 淮沪煤电简要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0,052,080.77 1,715,963,318.28 1,174,037,926.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5,311,204.32 -126,383,577.95 -1,905,874,339.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866,154.85 -1,555,405,454.22 669,797,013.50 淮沪电力简要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384,162.01 227,842,787.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240,466.98 -275,973,569.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05,504.35 73,408,623.30 二、本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公司依据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报表,并由天健会计师进 行了审阅,经审阅的备考财务信息如下: (一)简要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0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流动资产 415,357.99 366,667.30 非流动资产 1,484,537.00 1,521,126.41 资产总计 1,899,894.99 1,887,793.71 流动负债 650,085.36 608,635.43 非流动负债 492,433.54 553,667.19 负债合计 1,142,518.90 1,162,302.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04,901.29 583,034.06 股东权益 757,376.09 725,491.09 (二)简要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22,863.59 2,435,508.64 营业成本 343,589.35 2,206,836.27 销售费用 1,568.77 9,812.88 管理费用 15,718.33 45,736.17 财务费用 20,385.42 76,203.82 营业利润 48,675.47 -116,618.61 利润总额 54,046.43 -149,589.16 净利润 46,914.20 -176,097.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20.98 -197,984.27 (以下无正文) 17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