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2015-11-21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5-143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人选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财务
总监马进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5-109 号公告)。
鉴于,董事、财务总监马进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三个月期限已经到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
理办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宝春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张宝春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电话号码:0553-5840085
传真号码:0553-5840085
电子邮件:whzqdb2010@163.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 16 号
邮编:241006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