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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关于“12芜湖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2016-02-15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芜湖港”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4.99%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4.99%
       起息日:2016 年 3 月 20 日


    根据《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更名前为“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2 芜湖港,债券代码:122235)存续
期的第 3 年末上调该品种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12 芜湖港”存
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即“12 芜湖港”的未被回售部分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
票面利率仍维持 4.99%不变(本期公司债券采取按单年计息,不计复利)。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皖江物流       指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芜湖港/本期债券         指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本次回售                   指       “12 芜湖港”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将其持有的

                                    全部或部分“12 芜湖港”在本期债券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次回售申报期                指    “12 芜湖港”持有人可以申报本次回售的期

                                    间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至 2016 年 2 月 24 日

付息日                        指    在“12 芜湖港”的计息期间内,每年 3 月 20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

                                    年度付息日为 2016 年 3 月 21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                指    皖江物流向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 芜湖港”

                                    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12 芜

                                    湖港”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付息日(本年度付

                                    息日 2016 年 3 月 21 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上证所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3、债券代码:“122235”。
     4、发行总额:15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60 号”文。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99%,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8、起息日:2013 年 3 月 20 日。
     9、付息日:“12 芜湖港”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12 芜湖港”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12 芜湖港”票面利率
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
售支付工作。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
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
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资信评级情况: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出具的《安
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5 亿元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最新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的信用
评级为 AAA 级。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