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2016-03-22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20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淮矿”)通知,淮南矿业委托上海淮矿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10%的股份增持计划实

施期已满,相关增持计划已完成。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准。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即 2015 年 9 月 21 日-2016 年 3 月 21 日)淮南
矿业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

45,473,716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2,884,013,936 股的 1.5768%,未超

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
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增持前,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 1,460,813,936 股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2,884,013,936 股的 50.6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淮南矿
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持有公司 12,684,440 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2,884,013,936 股的 0.44%。淮南矿业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1,473,498,376 股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2,884,013,936 股的 51.09%。
    (三)淮南矿业拟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在未来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或委托
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含 2015 年 9 月 21 日增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该增持计
划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详见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淮南矿业及上海淮矿认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
对未来中国资本市场长远走势的乐观判断及看好皖江物流的未来发展,通过增持
以表达对皖江物流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淮南矿业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以本公司现
有总股份 2,884,013,936 股计算,为不超过 288,401,393 股(取整数计算)。
    (四)淮南矿业没有对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做特别设定。
    (五)淮南矿业拟自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在未来 6 个月内(即 2015 年 9 月
21 日-2016 年 3 月 21 日)以自身名义或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择机在二级
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六)上海淮矿以其自有资金、自有股票账户、自有资金账户,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直接买入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2016 年 3 月 21 日,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通知本公司,本次
增持计划实施期已满,相关增持计划已完成。淮南矿业委托上海淮矿通过上海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累 计 增 持 本 公 司 45,473,716 股 股 份 , 增 持 金 额 为
225,445,752.76 元,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2,884,013,936 股的 1.5768%。本次
增持完成后上海淮矿累计持有本公司 58,158,156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
份 2,884,013,936 股的 2.0166%。
    (二)淮南矿业和上海淮矿在承诺的增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并完成了上述增
持计划,且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
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报备文件
   (一)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