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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3-3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
                         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
5-39 号)。
    该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皖江物
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一)所述,皖江物流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1 号)的认定结论并结合财务自查情况,对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在对强调事项段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处理措施进行了解后,我们认为:
    1、天健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
项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同意天健事务所专项说明关于“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 12 月 22 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
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的意见。
    3、我们将尽责履职,认真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继续保持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同时,深入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管理体系中,及时
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面健全优化管控制度,
从而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