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31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23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
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 2015 年财务决算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6.59 亿元,较上年减少
156.59 亿元,其中:物流贸易收入 26.58 亿元;港口作业收入 1.86 亿元;铁路运输
业务收入 7.69 亿元;其他 0.46 亿元。
2015 年,公司营业总成本 35.05 亿元,较上年减少 264.27 亿元,其中:营业成
本 32.16 亿元,期间费用 2.56 亿元,税金及附加 0.12 亿元,资产减值损失 0.21 亿元。
2015 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2.64 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 0.72 亿元,税后净利润
1.93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96 亿元,较上年增加 24.56 亿元。每股收
益由上年-0.86 元增加到 0.07 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2.32 亿元,较上年减少 10.90 亿元;净资
产 39.66 亿元,较上年增加 4.23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8.44 亿元;
负债总额 22.66 亿元,较上年减少 15.13 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36.36%,流动比
率为 3.42,净资产收益率为 5.53%。
2015 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2.16 亿元,其中经营活动流入现金 49.94
亿元,经营活动流出现金 47.78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2.18 亿元,其中,投资活
动现金流入 14.02 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1.84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 0.65
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31 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96 亿元。2015 年公
司现金流入净额为 3.69 亿元。
(二) 2016 年财务预算
公司 2016 年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 2015 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 2016 年公司业务
转型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 2016 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23.02 亿元,利润总额为 2.55 亿元,扣除所得税后,净利润为 1.91 亿元。
围绕公司“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根据 2016 年的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
要,公司 2016 年更新改造预算为 6802.53 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为 45100.14 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6,496,970.1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72,730,232.47 元。公司年末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2,684,038.28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1,840,803,950.48 元。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
负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15 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
拟定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确认及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规范运作,201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
了购买、出售资产和接收劳务等多项日常关联交易。同时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对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16-025 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董淦林、李远和、王 戎、张小平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4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
规模、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5 年为本公司审计期间,恪尽职守,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和进度,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
规范,独立客观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良好沟通。完成了对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等系列相关财务资料的审计评价。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致,确
定 2015 年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 105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审计的
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16 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
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 2015 年为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期间,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
观的完成对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工作。经过协商,公司与其双方达成一
致,确定 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6 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报
酬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高管人员年薪制
实行办法》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实现高级管
理人员权、责、利与个人收入报酬对称的目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
绩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并
制定公司《2016 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志远先生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推荐,提名李晓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
李晓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
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提名审查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尚
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的临 2016-026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公司对
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
报告》。
经审核,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因此,财务公司符合《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
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董淦林、李远和、王 戎回避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
对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特编制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
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对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说明。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的临 2016-027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的临 2016-028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 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16-029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新先生简历
李晓新,男,汉族,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2005 年至今任安徽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2006 年至 2009 年中国复旦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2011 年 7 月-2011 年 8
月加拿大里贾纳大学交流;2012 年 8 月-2013 年 10 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
附件 2: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荣
兆梓、陈矜、郭志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负数,公司 2015 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拟定公司 201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
2016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
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
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
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公司《2016 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目前
的生产经营管理现状而制定,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团队建设和人力
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具有积极的意
义。该办法有利于进一步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兢兢业业、勤勉
尽责、诚实守信的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我们认为:该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了解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和兼职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晓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核销资产损失理由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且公司在 2014 年度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有关要
求,符合公司实际;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正积极贯彻落实;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上述事实。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风险评估的议案》
我们认为: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符合《芜湖港储
运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
十、《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财
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我们认为:
1、天健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2、同意天健事务所专项说明关于“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 12 月 22 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
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的意见。
3、我们将尽责履职,认真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继续保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同时,深入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管理体系中,及时堵塞管理漏
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面健全优化管控制度,从而不断强化公
司内控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该项说明。
十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我们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
存款,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
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已
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
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
进行结构性存款。
十二、《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
1、电燃(芜湖)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
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
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电燃(芜湖)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
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电燃(芜湖)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电燃(芜湖)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
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授权电燃(芜湖)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
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独立董事(签字):荣兆梓、陈矜、郭志远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