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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9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A 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8 人,其中:
董事董淦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李远和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
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其正文》
    2016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016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
的临 2016-036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见附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
时,关联董事董淦林、李远和、王   戎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16-037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3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临 2016-038 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荣
兆梓、陈矜、郭志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
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
    1、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新注入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等交
易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和标的公
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同意公司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签字):荣兆梓、陈矜、郭志远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