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16-04-29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荣兆梓、陈矜、郭志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
1、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新注入标的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该等交易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
司和标的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表决程序
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同意公司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