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6-11-16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6-069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发电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5 亿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本次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一年
● 贷款利率:参照提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一、本次委托贷款概述
1、根据发电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发电公司提供总
额为 5 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该项委托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利
率参照提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并授权公司经理
层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向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利
率以及选择委托贷款银行、签订有关协议等。
2、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
案》。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委托贷款,公司拟选择委托贷款银行为公司非关联方,因此该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发电公司融资成本,有效支持发电公司发展,保证发电公司生
产经营及流动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三、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为 1.45 亿元人民币(不
含本次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提供人民币 5 亿元委托贷款)。除此之外,
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
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