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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2017-03-15  

						        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天健函〔2017〕5-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物流公司)委
托,根据贵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要求,现将皖江
物流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固定资产》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
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及第十九条“企
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
行复核”的规定,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近年来,皖江物流公司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日常检修与
维护,对设备进行专业化维修与保养,定期对房屋及建筑物进行修缮,提高了机
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延长了
实际使用年限。另外皖江物流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淮矿集团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完成后,原淮矿集
团公司所属煤炭、电力业务板块的部分资产被置入皖江物流公司。考虑到上市公
司整体折旧年限的统一,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同时真实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皖江物流公司决定对各项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在原披露范围内进行统一,同时对运输工具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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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类   别        变更前预计使用年限(年)      变更后预计使用年限(年)

    运输工具                     8                        10-12

    其他设备                   8-18                          5-18


    三、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皖江物流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进行测算,预计将增加公司利润总额 35,866,655.72 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利润总额 21,101,079.02 元。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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