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2017-04-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7-022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执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详见 2017 年 3 月 1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www.sse.com.cn)的公司 2017-009 号公告及 2017-012 号公告),并经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 2017 年 4 月 7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www.sse.com.cn)的公司 2017-017 号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集
团 )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575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于采
取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拥有的丁
集煤矿采矿权应作出关于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指标之业绩补偿。为此,本公
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与淮南矿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
绩补偿协议》)。依据《业绩补偿协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中淮沪
煤电有限公司拥有的丁集煤矿采矿权未能完成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承诺方淮
南矿业应补偿股份数为 21,849,144 股,公司将以 1.00 元作为对价对该等股份进
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本 次 注 销 完 成 后 , 本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将 从 3,908,110,209 元 减 少 至
3,886,261,0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
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
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偿还债务。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 16 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6
联系人:马进华、姚虎
电话:0553-5840528 0553-5840085 传真:0553-5840085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
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