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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江物流: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6年度)2017-04-12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报告
                   (2016 年度)


                           发行人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7 年 4 月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6 年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
管理协议”)、《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
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安徽
皖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皖江物流”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中信证券
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
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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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7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4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回售情况 16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7
第七节 其他情况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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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
司 2012 年公司债券(“12 芜湖港”,证券代码:122235)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6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
2. 发行总额:总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一次发行。
3.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
   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
   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未被回售部分债
   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的第 3 个
   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
   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
   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6.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2 芜湖港”,代码为 12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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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 票面利率:4.99%。
9.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
   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
   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持有的本期债
   券到期最后一期利息及票面总额的本金。
10. 起息日:2013 年 3 月 20 日。
11.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
   日为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6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
   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4. 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淮南矿业”)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
16.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
   评级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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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联合信用评级公司关于本期债券的跟
   踪评级报告。
17.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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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皖江物流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29 日,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股份
有限公司批准证书》(皖府股字[2000]第 41 号)和原安徽省经济体制改革委
员会《关于同意设立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皖体改函[2000]85
号)批准,由芜湖港务管理局(现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
以其所属裕溪口煤炭生产港区、朱家桥外贸生产港区的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
债作为出资,联合芜湖长江大桥公路桥有限公司、芜湖经济开发区建设总公
司、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中国芜湖外轮代理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2003 年 3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7 号文”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3]22 号文”批准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发行上市后股本总额为 11,86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股票代码为 600575,股票简称为“芜湖港”(现更名为“皖江物流”)。
    2006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 1,350 万股股份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 10 股流通股送 3 股的方式支付对价,公司总股本不
变。
    2007 年 6 月 22 日,公司实施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数 11,8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5 股派现 1.0 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7,790 万股。
    200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数 17,7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5,580 万股。
    2010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
司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1412 号)核准公司按照 11.11 元/股的价格,向淮南矿业非公开发行股
份 167,602,585 股,认购淮南矿业所拥有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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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淮南铁路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铁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淮矿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或“淮矿物流”)100%股权。
2010 年 10 月 31 日,淮南矿业持有的铁运公司、物流公司 100%股权变更登
记至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1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登记相关事
宜。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2,340.26 万股,控股股东由港
口公司变更为淮南矿业,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52,340.26 万股为基数,公司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52,340.26 万股。转增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4,680.52 万股。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1 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70,842,824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70,842,824.00 元,变
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7,647,994.00 元,并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完成工商
变更手续。
    201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实施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股本数 121,764.8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送 2 股,转增 8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43,529.60
万股。
    2014 年 8 月 20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芜湖港储运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96 号),公司增加股本
44,871.7948 万元,总股本变更为 288,401.39 万股。
    2014 年 8 月 20 日,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完成
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文名称由“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安
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Wuhu Port Storage &
Transportation Co.,Ltd”变更为“Anhui Wanjiang Logistics (Group)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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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 20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5 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发行
761,128,957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
登记手续。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62,967,316 股股份用于
募集购买资产配套资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811.02 万股。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2016 年是公司“十三五”开局之年,更是公司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转
型发展的起始之年。一年来,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贸易持续低迷以及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内外部多重因素考验,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年度股东大会
确定的任务目标,全面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全面从严从紧,
加强集成管理,着力提升经营业绩,推动向“能源+物流”企业转型发展,
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总体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砥砺前行,
顺利完成了 2016 年度各项任务目标,实现了“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

    加强经营调控,严格考核兑现,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一是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
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制。二是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积极探索降本增效新途
径,通过优化生产流程、管理提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分解指标、技术
创新、装备升级、严格过程监控、考核机制调整、刚性考核兑现等一系列举
措和手段,切实把从严从紧、开源节流、挖潜增效意识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
全过程之中。三是继续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特别对重点预算项目如“四项费
用”、更新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紧盯不放,按照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原则,把利
润指标作为考核的首要指标,将预算管理同经营绩效考核管理相结合,有效
提高了预算的控制力和约束力。

    加快转型发展,奋力打造“能源+物流”新型综合性企业。为适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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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的变化同时尽快发挥出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公司一方面持续完
善管控模式,加快能源板块融合,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抢抓长江
经济带和江淮运河建设契机,做特做大港口物流,加快向“能源+物流”新
型综合性企业转型升级。
    煤炭综合物流方面。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集煤炭中转、储备、 配
煤、交易、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煤炭物流体系。同时,为适应水运发
展新形势,公司积极对接江淮运河建设,正在淮南市潘集区建设淮南港皖江
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随着本项目的建成,将形成由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运输
网络覆盖的淮南矿区至淮河航运新的铁水联合运输通道,不仅有助于公司进
一步完善以港口为节点的煤炭物流链,还将有助于公司整合区域内现有的港
口资源,促进地方物流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集装箱物流方面。对内不断完善港口服务功能和质量;对外在巩固原有
集装箱市场存量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增量,努力增强市场掌控力。一是
盘活朱家桥码头闲置资产,与轿铁物流(上海)公司实现战略合作,建设朱
家桥汽车中转物流基地;二是与宣城市合作,共同打造宣城“无水港”项目。
项目建成,将把朱家桥外贸码头的港口业务延伸到了内陆城市,健全公司省
内外贸物流体系。三是成为芜湖综合保税区唯一的大宗资料进出口岸,使公
司与保税区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区港联动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服务支撑体
系,充分释放芜湖港的多功能效应。四是依托与上港集团战略合作优势,充
分发挥安徽省外贸中心港作用,开辟了芜申快航班线,努力打造中转理箱分
拨平台,促进上游岳阳、武汉、九江等地区中转箱箱源的增长,增强市场竞
争力。
    能源板块业务方面。以重组注入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控股
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的煤电资产为基础,依托资源综合利用
和煤电联营的运作模式,充分发挥煤炭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
支出及效率方面的比较优势,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厂的运行效率和机组盈利
能力,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带来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国家在能源、
环保、减排方面的政策,依靠技术创新,加快实施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充分
利用好节能技改、瓦斯综合利用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实现循环发展、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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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效的目标,保障了公司业绩稳定。

    调整完善管控模式,切实提高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切实防范经
营风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行,真正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
公司在强化降本增效、安全质量、资金回收、市场开拓的同时,不断调整完
善内部管控模式,加大对内管控力度。一是强化经营管控机制,落实财务负
责人委派、轮岗制,对子公司银行授信实行统一审批、监管制度,定期开展
经济运行检查等,重点加强对子公司财务经营监管,确保子公司规范运行。
二是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政策以及重组注入公司的能源板块公司管理现状,本
着管理集成和协同发展的原则,协助能源板块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管控模式。三是持续推进管理体
制机制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各个领域,瞄准目标定位,
切实增强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积极发挥比较优势、创造优势,将优势
转化为项目、转化成产业,产生叠加效应,有效地释放了公司发展的内生动
力。
    依规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安徽省
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部门和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
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全部实施完成。优质的煤电能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公
司初步构建形成了“ 能源+物流” 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新型发展模式。
随着公司能源板块加速融合和物流体系不断完善,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总体
企稳向好的环境下,公司的产业发展将呈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盈利能力将
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1、2016 年度经营概况
    2016 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67.5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5.40 亿元,税
后净利润 4.91 亿元。公司完成铁路运量 4,191.59 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21.46 万吨;完成到煤量 540.04 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46.45 万吨;完成
发煤量 526.94 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246.58 万吨;完成集装箱量 60.15
万 TEU,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 19.97%;累计完成发电量 95.75 亿千瓦时。
    2、收入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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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4 月,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淮南矿业集团发
电有限公司,使公司的营业范围增加电力业务和煤炭业务;受市场需要影响,
公司今年的物流贸易量同比减少,相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港
口业务和铁路运输业的营业收入也有所下降,由于行业性质原因,设备修理
保养增加,其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分行业
              (亿元)       (亿元)      (%)     年增减(%)          年增减(%)
 物流贸易           19.31        18.30         5.26          -27.34               -29.83
 港口作业            1.54          2.10      -36.21          -17.01                 0.74
 电力业务           24.10        21.23        11.91          -20.48                -0.81
 煤炭销售           13.62        10.14        25.50           14.81                 8.57
 铁路运输            7.14          3.20       55.13           -7.23               -14.57
 其他                0.06          0.04       43.75           -8.33                 3.08
 合计               65.77        55.01        16.36           -2.83                 4.04

    3、未来发展
    “十三五”期间,公司将围绕国家能源政策,坚持优化存量,优选增量,
与宏观经济相适应,积极顺应能源改革的大趋势,跟踪新能源的产业动态,
在条件成熟时参与发展。密切关注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重大影响,探索集售
发电为一体的新思路、新模式。同时,抓住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以及引江济
淮工程的契机,按照立足安徽、面向长江中、下游,服务区域经济的发展思
路,充分发挥长江重要能源港和安徽省外贸主枢纽港的优势,加快省内港口
整合,启动建设淮南港,与芜湖港形成南北呼应,辐射合肥、皖北及中原地
区的物流网络;加速现代港口物流信息化平台、港口物流设施建设,努力打
造以芜湖港为中心,省内主要港口为节点的皖江现代港口物流体系,做特做
大港口物流。

    为实现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
步深化落实以效益为中心的管理思想,科学组织生产经营,强化经营目标考
核,全面从严从紧,深入挖潜增效,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有序推进重点项目
建设,加快能源板块融合,培育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公司转型发
展。上述 2017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
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
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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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计                                               184.81                      167.41
负债合计                                                91.52                       87.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29                       79.58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67.54                       78.27
营业利润                                                 4.87                        7.47
利润总额                                                 5.40                        8.50
净利润                                                   4.91                        6.79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同比出现下降,主要原因
为受市场需要影响,公司今年的物流贸易量同比减少,相应的营业收入和营
业成本同比减少,港口业务和铁路运输业的营业收入也有所下降,由于行业
性质原因,设备修理保养增加,其营业成本有所增加。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2                        8.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8                      -14.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8                      10.74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5 年变动较大。其中,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6 年度支付的与淮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的往来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6 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6 年度新增贷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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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60 号文”批准,
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至 2013 年 3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
券,已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认购冻结资金、网
下配售认购冻结资金以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分别出具了会验字[2013]0775 号、
会验字[2013]0776 号和会验字[2013]077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本
期公司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 14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1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的用途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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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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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回售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付息情况

    2014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按时偿还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
    2015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按时偿还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
    2016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按时偿还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3 月 20 日
为周日,按约定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017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按时偿还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

二、本期公司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
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即 2016 年 2 月 22 日至 2016 年 2 月 24 日)将其持有的
债券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 100 元/张。发行
人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2 芜湖港”公司债券实施回
售,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 709,103 手(1 手为 10 张),回售金额为 70,910.30
万元,本次回售后,公司 12 芜湖港债券剩余金额为 79,089.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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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
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27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本期债券的跟踪
评级报告。对公司及其“12 芜湖港”进行的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为:皖江物流
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2 芜湖港”的债
项信用等级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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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 年度,发行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

所属子公司事项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
司的议案》,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定程序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中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联运
(芜湖)有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05 号公
告)。截至目前,该次吸收合并事项已实施完成。

四、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
任公司( 详见 公司指 定信息披 露媒 体及上 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刊 登的临
2016-006 号公告)。

五、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

    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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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期限 1 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授
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刊登的临 2016-008 号公告)。

六、关于核销资产损失事项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销资产损失的议案》,根据淮南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
安排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零对价向控股股东淮
南矿业让渡物流公司全部出资人权益事项已实施完成。
    鉴于,公司已于 2014 年对物流公司股权投资损失和债权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对担保损失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公司核销上述股权投资损失和债权及
担保损失共计 2,583,870,023.76 元。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详见 公司指 定信息披 露媒 体及上 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刊 登的临
2016-026 号公告)。发行人已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核销相关资料,于 2016
年度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后予以核销。

七、关于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说明

    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3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1)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天健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皖江物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21 号)的认定结论并结合财务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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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2)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
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
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
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
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
项段。皖江物流已对该事项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
    对于上述皖江物流在财务报表附注之其他重要事项中披露的事项,天健
事务所根据其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
天健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
务报表中披露的该等事项。
    2、审计机构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审计机构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01 年 12 月 22 日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
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等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董事会同意天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
事会将带领经理层在继续保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深入实施内部控制
规范,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管理体系中,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管理
风险,从设计和执行等全方面健全优化管控制度,从而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
理体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经理层意见:认真执行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公司
的生产经营工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4、强调事项段对皖江物流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皖江物流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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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
        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
        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刊登的临 2016-027 号公告)。
            2、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实施公告》,公司与扬子银行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签订理财产品协议
        书,合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
        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32
        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
        情况,如下表:

                                                                                                    已取得理
       到期类                                                                 存款金额     利率
序号            银行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期限      到期日                             财收益
         型                                                                   (亿元)     (%)
                                                                                                    (万元)

                         “扬子”保
                扬子     证收益型
 1     已到期                           2016-4-14     3 个月    2016-7-14           1.00     3.50      87.26
                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扬子”保
                扬子     证收益型
 2     已到期                           2016-7-21     3 个月    2016-10-20          1.60     3.50     139.62
                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扬子”保
                扬子     证收益型
 3     已到期                           2016-10-27     60 天    2016-12-26          2.00     3.30     108.49
                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已取得理
       到期类                                                                 存款金额     利率
序号            银行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期限      到期日                             财收益
         型                                                                   (亿元)     (%)
                                                                                                    (万元)

                         “扬子”保
                扬子     证收益型
 1     未到期                            2017-1-6      77 天    2017-3-24           2.00     3.30     143.00
                银行     人民币理
                         财产品
            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到期后,披露公司购买理财



                                                       21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6 年度)



        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总体实施情况及到期收益情况。期间实施情况,将
        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九、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

              1、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50 号公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如下表:

                                                                                                    已取得理
序   到期类                                                                   存款金额     利率
              银行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期限        到期日                            财收益
号     型                                                                     (亿元)     (%)
                                                                                                    (万元)

              兴业
1    已转出          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2-4 月                即用即取           0.70     2.80
              银行
                                                                                                       91.59
              兴业
2    已转出          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4-5 月                即用即取           0.50     2.60
              银行

                     利多多公司
              浦发
                     理财产品合
              银行
3    已到期          同(保证收      2016-4-29        29 天     2016-5-28           0.50     2.80       8.05
              淮南
                     益型-财富
              支行
                     班车)

              芜湖
4    已到期   扬子   扬子理财        2016-3-14       180 天     2016-9-13           0.50     3.90      97.77
              银行
              兴业
5    已转出          结构性存款      2016-8-17                   即用即取           0.53     2.50      44.15
              银行
              芜湖
6    已到期   扬子   扬子理财        2016-8-18        90 天     2016-11-17          1.00     3.50      90.14
              银行
              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电燃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到期后,披露电燃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总体实施情况及到期收益情况,期间
        实施情况,将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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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燃(芜湖)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1 天(含)以上至 180 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28 号公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电燃(芜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
       施情况,如下表:

                                                                                                    已取得理
序   到期类                                                      到期    存款金额         利率
               银行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起息日                                        财 收 益
号     型                                                        日      (亿元)         (%)
                                                                                                    (万元)

               兴业                                              即用
1    已转出            结构性存款      2016-5-3      2016-5-4                  0.30          2.70      12.87
               银行                                              即取
               兴业                                              即用
2    已转出            结构性存款      2016-9-30    2016-10-1                  0.70          2.00      19.14
               银行                                              即取
              公司将在董事会批准的电燃(芜湖)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到期后,
       披露电燃(芜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总体实施情况及到
       期收益情况,期间实施情况,将在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十、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截至 2016 年 4 月 8 日,已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
       标的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淮沪电力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资产过户相关工作。由于历史原因,标的
       公司与淮南矿业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本次标的公司资产过户
       完成后将形成公司与淮南矿业之间新增的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标的公司向淮南矿业采购煤炭、向淮南矿业销售煤炭、接受淮南矿业安全生
       产技术服务、接受淮南矿业物资配送服务等方面。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37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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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1、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及其 2016 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港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其
流动资金。公司拟选择委托贷款银行为公司非关联方,因此该事项不构成关
联交易( 详见 公司指 定信息披 露媒 体及上 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刊 登的临
2016-036 号公告)。
    2、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发电公司提供总额为 5 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
其流动资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69 号公告)。

十二、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授权发电公司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
66,0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交通银行实际审批
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止,本次
授信额度不等于发电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发电公司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而确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的临 2016-052 号公告)。

十三、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淮南港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项目

    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淮南港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淮南市潘集区建设淮南港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38,206.13 万元人民币,并独资设立项目公司淮南皖江物流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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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6 年度)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负责建设和运营淮南港皖江物流综合码头工程项目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56 号
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

股子公司所持有的淮南矿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相关

资产事项

    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
电厂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发电公司拟以现金 17,175.02 万元收购淮
南矿业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庄孜电厂(以下简称“新庄
孜电厂”)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相关资产,拟以现金 33,228.60 万元收购
电力公司持有的新庄孜电厂全部经营性资产(2×150MW 机组)和配套负债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68 号
公告)。

十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1、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淮矿”)通知,上海淮矿于即日按照淮南矿业委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150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052%。淮
南矿业拟在未来 6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即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算)以自
身名义或委托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淮矿,择机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5-128 号公告)。
    2、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接到上海淮矿通知,在 2015 年 9 月 21 日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期间,上海淮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
发行人 39,040,816 股份,约占发行人已发行总股份的 1.3537%(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5-130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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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6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发布了《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
份结果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上海淮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累计增持了发行人 45,473,716 股股份,约占发行人已发行总股份的
1.576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20 号公告)。

十六、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016 年 2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 2016 年第 12 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有条件通过。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16 号公告)。
    2、2016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核准批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21 号公告)。
    3、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已
在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持有人变更为发行人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30 号
公告)。
    4、201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司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761,128,957 股股份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
记手续( 详见 公司指 定信息披 露媒 体及上 海证券交 易所 网站刊 登的临
2016-033 号公告)。
    5、2016 年 7 月 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司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62,967,316 股股份用于募集本次购买资产配套资
金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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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股份登记手续(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的临 2016-045 号公告)。自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全部实施完成。
    6、2016 年 7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实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1,422,991.28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5,904,123.36 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事务所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和扬子银行于 2016
年 7 月 1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16-046 号公告)。

十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情况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分公司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收入 7,381.65 万元,涉及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专项奖励、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等(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 2017-003 号公告)。

十八、 相关当事人

    2016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十九、关于回购并注销对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业绩补偿股份的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南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575 号)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向控股股东淮南
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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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采取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拥
有的丁集煤矿采矿权应作出关于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指标之业绩补偿。
为此,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与淮南矿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安徽皖江
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补偿协
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依据《业绩补偿协议》,鉴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标的资产中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拥有的丁集煤矿采矿权未能完成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承诺方淮南矿业应补偿股份数为 21,849,144 股,公司将以
1.00 元作为对价对该等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执行业绩补偿承诺的
议案》已经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 次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将 从 3,908,110,209 元 减 少 至
3,886,261,0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债权人均有权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
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
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偿还债务。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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