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芜湖港”(证券代码122235)重大事项的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公告2017-04-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 芜湖港”(证券代码:122235)重大事项的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安
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皖江物流”、“公司”)公开发行“12 芜湖港”(证券代码:122235)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第一时间关注到皖江物流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执行业绩
补偿承诺的公告》(临 2017-012)、于 4 月 7 日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7-017)、《安徽皖江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临
2017-022)。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尽职履行受托管理
人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临 2017-012 号公告指出: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成了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与淮南矿业签署的附生效条件《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
议》),淮南矿业承诺,丁集煤矿采矿权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盈利
预测指标数额分别不低于 38,073.43 万元、38,073.43 万元、38,073.43 万元。
根据利润承诺补偿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丁集煤矿采矿权于利润承诺期
内各年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淮南矿业承诺的相应年度累计净利润
数,则淮南矿业应就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部分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
集煤矿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12 号),丁集煤矿采矿
权 2016 年实际盈利数为 21,115.0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
20,707.20 万元),较盈利预测数 38,073.43 万元人民币,差额为 17,366.23 万元。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淮南矿业将向公司以股份形式补偿 21,849,144 股股
份。该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方式进行。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执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以下
简称“《议案》”),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临 2017-017 号公告指出:《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临 2017-022 号公告指出:依据《业绩补偿协议》,鉴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拥
有的丁集煤矿采矿权未能完成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承诺方淮南矿业应补偿股
份数为 21,849,144 股,公司将以 1.00 元作为对价对该等股份进行回购并予以注
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 3,908,110,209 元减少至 3,886,261,06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
2017 年 4 月 7 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
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中信证券作为皖江物流公开发行“12 芜湖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根据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针对上
述事项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通知。
中信证券作为皖江物流公开发行“12 芜湖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皖江物流以及担保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信
状况及经营情况,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及时披露事件进展,维护债券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中信证券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和资产质量
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妥善安排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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