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物流: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17-047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 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1 号),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万春先生、李远和先生、胡良理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
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
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发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淮沪煤电”)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意
见如下:本次公司增加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发
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
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
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电公司、淮沪煤电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
额及增加的 2017 年度预计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占同类业务 本年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比例(%) 的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 淮南矿业(集团)
280,000,000.00 6.59 915,736,919.08
燃料和动力 有限责任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 淮南矿业(集团)
140,000,000.00 2.31 506,134,010.95
产品、商品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420,000,000.00 - 1,421,870,930.03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发布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1 号),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向关
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金额为 1,056,000,000.00 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金额
为 540,420,600.00 元。经本次增加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向关联人购买燃
料和动力金额增加至 1,336,000,000.00 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金额增加至
680,420,600.00 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
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淮南矿业”)采购煤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预计增加
额度共计 420,000,000.00 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认定原则
符合《关联
煤炭开采、洗精煤、矿井 交易实施指
淮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 淮南市洞 建设、土建安装、筑路工 引》第二章
控股股东 孔祥喜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山中路 程、铁路运输、电力、房 第八条第
地产开发等。 (一)项规
定的情形
续: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对本企 控股股东对本
本企业最终控制
母公司名称 业的持股比例 企业的表决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万元) 方
(%) 比例(%)
淮南矿业(集团) 安徽省国有资产
1,952,156.49 56.61 56.61 91340400150230004B
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淮南矿业直接持有本公司 56.61%的股份,通过其全资
子公司上海淮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 1.50%的股份。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
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亦不存在违约情形,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内容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
因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向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采购煤炭、销售商品等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预计增加额度共计 420,000,000.00 元。
(二)定价政策和依据
发电公司、淮沪煤电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
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发电公司、淮沪煤
电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为其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
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
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三)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7 日